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蒋烨
招标代理机构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焦晓琳0512-652218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江苏按察使署旧址及周边地块项目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江苏按察使署旧址及周边地块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按察使署旧址及周边地块项目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州审批备[2023]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名城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按察使署旧址及周边地块项目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姑苏区道前街170号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3714.1平方米,地下二层。2.3标段划分: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日历天)E3205010304041986001001江苏按察使署旧址及周边地块项目设计江苏按察使署旧址及周边地块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435.00302.4其他:3.申请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3.3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4财务要求:/3.5信誉要求:/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本次设计招标范围:考虑设计的整体性本次方案及扩初设计将目前的行政办公用地及一部分传统民居零星楼均纳入设计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江苏省按察使署周边地块改造的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主要内容包含:项目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构筑物方案设计、结构设计(含桩基、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装饰设计(公区+部分室内)、展陈(部分)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外景观方案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综合管线设计、暖通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幕墙及门窗专项设计等。四、备注: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给予0.5万元的经济补偿费,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0.2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5、本项目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当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为4-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5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9月26日00:00至2023年10月09日23:59:59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上发布。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10.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名城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地址:瓣莲巷29号地址: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邮编:邮编:联系人:蒋烨联系人:焦晓琳、熊荣电话:0512-67216011电话:0512-65221883传真:传真:0512-65221885-804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03527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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