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涉案车辆拖移停放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71.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y2024-fw223-zfcg223
预算金额171.2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京海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翰宇0579-824740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涉案车辆拖移停放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涉案车辆拖移停放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4-FW223-ZFCG223

政府采购计划文号:临[2024]3634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涉案车辆拖移停放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标段一:171.2万元,标段二:214.8万元,标段三:156.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标段一:171.2万元,标段二:214.8万元,标段三:156.2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标段一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涉案车辆拖移停放管理服务项目

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管辖的涉案车辆拖移停放管理服务

1项

171.2万元

标段二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管辖的涉案车辆拖移停放管理服务

1项

214.8万元

标段三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管辖的涉案车辆拖移停放管理服务

1项

156.2万元

1、本项目按标段顺序进行技术标评审(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2、本项目标段一(清障车辆4辆,人员12人)、标段二(清障车辆6辆,人员16人)、标段三(清障车辆4辆,人员10人),以上最基本的清障车辆及人员不重复使用,各标段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所投标段。

★投标人所投有效清障车辆及人员不得少于以上基本数。

3、投标人投多标段时,当所投各标段最基本的清障车辆及人员只要有重复使用时,则各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同时拟投多个标段,取得标段1中标资格后,将不再被推选为标段2、标段3的中标候选人;取得标段2中标资格后,将不再被推选为标段3的中标候选人。

当所投各标段最基本的清障车辆及人员不重复使用时,则各标段可兼投兼中。

4、投标人投多标段时,加分项中的清障车辆及人员如重复则按标段顺序进行加分,即标段一已经加分则标段二、标段三不加分,标段二已经加分则标段三不加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5.联合体投标或分包: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也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应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联合体投标或分包时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ALRXNsLR6rg0dXfWkQDTUg%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李渔东路227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京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223066

    质疑联系人:马永进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22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74058

    质疑联系人:李宗宝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68171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223定稿(公开-电子2024年9月27日9点半开标)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涉案车辆拖移停放管理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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