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龙伏镇人民政府龙伏镇2021-2022年环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1日
1、合同标的:龙伏镇环卫保洁服务及垃圾处理服务承包项目
2、合同金额:小写:1402000元/年,大写:壹佰肆拾万贰仟圆/年
3、本合同金额包括在服务实施中产生的人工工资及福利(含伙食费、法定假日补助、加班费等)、管理设备及材料购置、办公设备、环卫保洁所需设备、耗材、服装、管理费、水电费、保险费、培训费、财务、垃圾转运费、环卫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有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格不随政府政策及市场物价上涨或回落等因素调整。
承包内容
一、龙伏集镇环卫保洁作业
整个集镇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房前屋后及公共区域等环卫清扫、保洁、洒水、垃圾清理。具体保洁范围(含界限道路两厢):
1、永社公路往沙市方向至火龙果基地路口,往社港方向至付马玲板厂路口;
2、望峰路往泮春方向至交界处草莓基地(含原污水处理厂征地范围);
3、述吾路至傅姐家菜馆路口,傅姐家菜馆至火龙果基地水泥路;
4、龙黄公路往黄桥方向至洁丽美木业厂;
5、同心大道往石江片至工业小区路口(包含龙伏村软桥组水泥路);
6、龙伏工业小区红线范围。
二、垃圾清运
龙伏镇集镇范围内所有生活垃圾(含建筑垃圾)收集清运。
三、垃圾压缩外运处理
1、垃圾压缩站的运行管理;
2、生活垃圾的外运处理。
四、龙伏集镇垃圾分类作业服务
1、龙伏镇垃圾分拣中心运行管理
2、龙伏集镇垃圾分类运行管理
3、龙伏镇政府机关垃圾分类运行管理
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标准
一、质量标准要求
1、清扫保洁质量要求:要求路面垃圾落地不超过二十分钟,达到”五净”六无”,(五净:路面净、树池净、绿化带净、路沿石净、边沟净;六无:既无果皮纸屑、无泼洒污物、无人畜粪便、无垃圾堆、无砖瓦碎石、无淤泥污泥)
2、洒水降尘、路面冲洗质量要求:冲洗后车行道、人行道要求无泥沙、无扬尘、无油渍、道路标线现本色.道路清扫作业后路面、下水口、人行道等应整洁。
3、保洁垃圾必须随车运走,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严禁焚烧垃圾,保洁车要整洁完好。
4、除每天完成普扫作业外,要全天巡回保洁,废弃物一出现在路面马上要清理干净。
5、果皮箱应及时清掏、不得外溢;箱周围及地面应无抛撒及存留垃圾;箱体整洁卫生无污迹。
6、严禁将垃圾扫入渠井、下水道。
7、路面无淤泥、沙石、灰。车辆洒漏沙石、灰或车轮带泥上路或漏油污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清理干净.
8、无条件服从镇级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
9、垃圾手推车等无乱停乱放。
10、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11、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运输途中不准洒落污水、垃圾;严禁私自焚烧垃圾;
12、果皮箱的养护做到摆放到位,及时清掏,外壳每天擦洗一次,保持周边地面清洁、无异味。
13、定期清洗、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
14、司机必须有相应的驾驶证。
二、质量保证措施
为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公司做到以下几点质量保证措施;
1、 制定、完善作业制度,监督作业人员日常保洁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2、 制度考核、奖惩,组织、落实考核人员,做到奖罚分明.
3、 作业人员作业期间发生问题,管理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并记录
4、 做好作业人员日常培训和管理,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诚信服务.
公司将组建公司主要负责人、下设项目经理为龙伏镇环卫保洁作业质量考核督查组.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考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检查管理方式.从建立规章着手,严格制度管理,实行”定人、定位、定量、定质”的作业考核机制,把所有环卫保洁工作的要求一一量化后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做到不留一处空白,不存一片死角,把质量与利益挂钩,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经济调节杠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其责任心.
承包期间,如出现公司人员消极怠工、罢工,导致街道无人清扫或设施无人清洗,我公司将扣除该人员当日工资并根据公司规定处罚.
三、安全标准
1、 在机动车道、人员流动的场地作业时,要摆放安全锥桶;
2、 高压水枪作业时,不得影响行人通行;
3、 严禁高压水枪向带电设施喷水;
4、 登高作业时,架梯要支架牢固;
5、 行车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
6、 人员作业时,佩戴好防护用品,穿戴安全服及环卫工作服;
7、 垃圾转运需作好防护工作,防止零碎垃圾到处飞扬影响路面环境;
8、 人员作业时,佩戴好防护用品,穿戴安全服及环卫工作服;
四、日常保洁、清运工作安排,垃圾清运人员操作注意事项
1、日常保洁、清运工作安排
为确保集镇区域内环境、卫生能够得到有效治理,集镇面貌得到有效提升,特制定以下方案:
(1)在龙伏集镇范围内设置垃圾桶,垃圾桶的分布按照各地段日常垃圾产生量进行合理配置,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妨碍交通,影响市容,垃圾桶必须每月定期清洗一次,确保美观和使用寿命。
(2)集镇红线范围内绿化带每年修剪不少于二次。
(3)集镇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集镇清运春冬季9:00前(夏秋季8:30前)完成,工业小区每天早上10:00清理完毕。每个垃圾桶、点进行一天一清理(特殊天气及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必须及时报备),不得有遗漏、抛洒和清运不干净的现象发生。
(4)集镇红线范围内每天早晨春冬季9:00(夏秋季8:30)前完成第一次普扫。
(5)镇垃圾分拣中心要安排专职管理员,负责将集镇及各村送到的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分拣,分类存放管理,配合市里与各村搞好低价值回收物的收集转运,并做好台账。
(6)垃圾车辆做到密闭化,台式车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
(7)加强垃圾压缩站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垃圾压缩站及周边干净、整洁,垃圾能够及时转运不积压。
2、 垃圾清运人员操作注意事项
(1) 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 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3) 垃圾运输车的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4) 垃圾转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5) 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6) 要经常清洗车辆,检修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压缩车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7) 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佩戴必要的劳保用品。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四条考核方式及细则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承包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将督查情况通报给乙方并采取处罚措施;对垃圾清运不及时、保洁员不到岗、清扫路面不彻底等情况,将按每处100元-200元/张图片的处理方式从合同内扣除相关费用。若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成,将按每处200元-500元/张图片的处理方式从合同内扣除相关费用。
2、甲方负责协调地方关系,及时处理影响乙方作业行为;
3、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要求搞好规定区域内的日常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垃圾压缩处理、分拣分拣站的管理等工作,确保服务区域内干净、整洁;
2、乙方为工作人员购买劳动法规定的相关保险;
3、乙方实施保洁作业的车辆维护、机械设备及工作劳酬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保障车辆及设施有合法的管运资质,抓好安全;
4、保洁过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每周以图片和文字形式由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必须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6、遇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认证及时完成甲方交给的临时任务,合同范围内不计报酬。
7、乙方负责教育和管理好公司员工(含临时雇佣、聘请人员),必须为员工配齐环卫反光背心、救生衣等安全标志,购买足额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员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矛盾纠纷、由乙方自行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垃圾中转、处置过程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维护好垃圾压缩站的垃圾分拣中心周边环境卫生,防止出现因垃圾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发生,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必须将每天产生的垃圾按要求将垃圾送到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置,不得进行填埋、焚烧,如发现有填埋及焚烧现象,甲方第一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罚款5000元并约谈乙方,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3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与有一份相应的经济赔偿。
7.4若乙方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未达到作业质量标准或未按投标书承诺投入人力、物力河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应给与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7.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移交甲方交予的国定资产和相关资料,不撤离作业区域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该部分违约金的,乙方应给与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7.6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并对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概不负责和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与甲方经济赔偿。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7.7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与对方经济赔偿。
7.8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如将中标标段再行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部分暂停保洁,或垃圾未及时清运的,其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2、因举办重大活动突击完成正常作业范围外工作任务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补助工资,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一、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对合同条款任何修订、补充或增加条款,均须甲、乙双方书面的补充协议。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3.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
(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的。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及时移交承担管理权,协助甲方做好交接和善后工作等。
二、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均有权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有损失且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3份、乙方3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