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采购垃圾站设备维修服务一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对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管理范围内已到质保期的水平压缩垃圾站和行吊式垃圾站进行维护保养,并对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垃圾站点的设备能正常使用。
2、本次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垃圾站设备维修服务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进行采购。一标段46套垃圾设备,其中行吊式垃圾站7套,移动式垃圾站39套(移动式水平压缩箱设备明细表中的序号1-38),包括定王台所、文艺路所、朝阳所、韭菜园所、五里牌所、湘湖所、荷花园所、火星所。二标段46套垃圾站设备(移动式水平压缩箱设备明细表中的序号39-76),包括东屯度所、马王堆所、马坡岭所、东岸所、东湖所。
二、相关标准:
按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垃圾站设备维修考核细则要求进行服务,确保垃圾站点的设备能正常使用。
三、技术规格:
1.移动式水平压缩箱维修清单及范围
2.行吊式垃圾站维修清单及范围
注:垃圾站维修设备包括:全部设备的液压油耗供给;液压油保持在中刻度线以上。行吊式设备全部维修项目(不含垃圾斗和路桥的报废更换);LYS10分体式站包括垃圾压缩机、垃圾箱、移机装置、箱体推拉装置、导向装置、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LYSZ10整体式移动站包括垃圾压缩机、垃圾箱、料斗、导向装置、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YCNG2082整体站包括垃圾压缩机、对接斗、料电控箱总成等。
不在维修、保养服务包干范围内的设备为:垃圾中转站站内使用的供排水系统、高压供配电系统、低压照明供电系统、土建工程、高压清洗机、除尘除臭系统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
1.2服务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项目实施要求
1、工作要求:
1.1程序: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派单,及时对工作项目组织施工,完工后由街道环卫所代表签字确认。
1.2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确保设备按采购人要求维修完好(季度维修完好次数/季度维修总次数*100%)率达到98%及以上。
1.3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见垃圾站设备维修考核细则)
1.4其他: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焊接)的维修人员不少于2名(提供人员资质的证明资料)。
2、项目要求:为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和维修专业的能力,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完整、准确的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垃圾站维修设备的设备结构模型图、电气控制图、液压原理图。
3、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3.1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配件到更换维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2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在现场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3.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安装调试:
4.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设备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2本项目的安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4.3本项目的调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4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资料、技术文档、使用说明书等,移交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
1.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2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验收方式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派单,及时对工作项目组织施工,完工后由采购人指定的代表当场操作使用确认修复,并签字予以确认。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式:本项目按季度按实进行结算。每季度验收合格后5日内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和付款帐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四分之一(按考核细则据实结算)。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维修,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对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管理范围内已到质保期的水平压缩垃圾站和行吊式垃圾站进行维护保养,并对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垃圾站点的设备能正常使用。
2、本次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垃圾站设备维修服务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进行采购。一标段46套垃圾设备,其中行吊式垃圾站7套,移动式垃圾站39套(移动式水平压缩箱设备明细表中的序号1-38),包括定王台所、文艺路所、朝阳所、韭菜园所、五里牌所、湘湖所、荷花园所、火星所。二标段46套垃圾站设备(移动式水平压缩箱设备明细表中的序号39-76),包括东屯度所、马王堆所、马坡岭所、东岸所、东湖所。
二、相关标准:
按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垃圾站设备维修考核细则要求进行服务,确保垃圾站点的设备能正常使用。
三、技术规格:
1.移动式水平压缩箱维修清单及范围
移动式垃圾箱设备明细表 | ||||
序号 | 垃圾站名称 | 主体设备 | 数量 | 备注 |
1 | 古稻田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2 | 东门捷径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3 | 小瀛洲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4 | 白果园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2023/8/4进行维修 |
5 | 天天(金天)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6 | 东方百联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2023/8/4进行维修 |
7 | 宝南街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8 | 识字岭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9 | 黄泥坑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10 | 文艺路东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11 | 人民新村34栋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12 | 五一东村4栋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13 | 向韶17栋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14 | 向韶41栋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15 | 十二中学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16 | 燕山街东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17 | 竹园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18 | 蓉园宾馆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19 | 金苹果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20 | 湘湖1号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21 | 长远路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22 | 东湖新寓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2 | 2024/6/15进行维修 |
23 | 火星五片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24 | 陶瓷城A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25 | 陶瓷城B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26 | 陶瓷城D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27 | 汽配城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28 | 新合5组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29 | 新合2组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30 | 新合3组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31 | 马王堆中路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32 | 团结渠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33 | 鱼塘村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34 | 新兴小区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35 | 德政园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36 | 长房东郡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37 | 惠泽园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2022/6/15进行维修 |
38 | 东方新城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2024/6/15进行维修 |
39 | 扬帆F区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2023/8/4进行维修 |
40 | 扬帆小区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41 | 高岭中路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42 | 高岭小区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43 | 白沙湾路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44 | 东方家园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45 | 防水市场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46 | 水云间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47 | 滩头坪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48 | 紫薇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2024/6/15进行维修 |
49 | 火炬二片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50 | 北三片1号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51 | 新桥一号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52 | 敬老院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53 | 新桥2号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54 | 南湖干休所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55 | 龟山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56 | 新安B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57 | 西龙A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58 | 西龙B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59 | 陶瓷1号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60 | 人民东路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2023/8/4进行维修 |
61 | 望龙A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62 | 东屯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63 | 韶光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64 | 和平2号站 | 广西玉柴YCNG2082 | 2 | |
65 | 合平村1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66 | 红旗路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67 | 农大(滨河路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2 | |
68 | 农大(滨河路站)扩建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2 | 2023/8/4进行维修 |
69 | 嘉盛和园站 | LYS10分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70 | 隆平园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2 | |
71 | 锦林社区站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2 | |
72 | 农科院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2 | 2023/8/4进行维修 |
73 | 中房瑞致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2 | |
74 | 中央产业园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2 | 2024/6/15进行维修 |
75 | 隆园四路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76 | 芙蓉苑站套 | LYSZ10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1 | |
| 合计 | 85 | |
2.行吊式垃圾站维修清单及范围
行吊式垃圾站设备明细表 | |||
序号 | 垃圾站名称 | 设备类型 | 数量 |
1 | 粮店站(五里牌所) | 行吊站 | 1 |
2 | 广济桥站(文艺路所) | 行吊站 | 1 |
3 | 泗海春站(韭菜园所) | 行吊站 | 1 |
4 | 五里牌站(湘湖所) | 行吊站 | 1 |
5 | 朝阳53栋站(朝阳所) | 行吊站 | 1 |
6 | 晓园站(五里牌所) | 行吊站 | 1 |
7 | 藩后街站(定王台所) | 行吊站 | 1 |
合计 | 共计设备7台 |
注:垃圾站维修设备包括:全部设备的液压油耗供给;液压油保持在中刻度线以上。行吊式设备全部维修项目(不含垃圾斗和路桥的报废更换);LYS10分体式站包括垃圾压缩机、垃圾箱、移机装置、箱体推拉装置、导向装置、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LYSZ10整体式移动站包括垃圾压缩机、垃圾箱、料斗、导向装置、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YCNG2082整体站包括垃圾压缩机、对接斗、料电控箱总成等。
不在维修、保养服务包干范围内的设备为:垃圾中转站站内使用的供排水系统、高压供配电系统、低压照明供电系统、土建工程、高压清洗机、除尘除臭系统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
1.2服务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项目实施要求
1、工作要求:
1.1程序: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派单,及时对工作项目组织施工,完工后由街道环卫所代表签字确认。
1.2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确保设备按采购人要求维修完好(季度维修完好次数/季度维修总次数*100%)率达到98%及以上。
1.3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见垃圾站设备维修考核细则)
1.4其他: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焊接)的维修人员不少于2名(提供人员资质的证明资料)。
2、项目要求:为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和维修专业的能力,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完整、准确的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垃圾站维修设备的设备结构模型图、电气控制图、液压原理图。
3、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3.1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配件到更换维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2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在现场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3.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安装调试:
4.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设备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2本项目的安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4.3本项目的调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4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资料、技术文档、使用说明书等,移交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
1.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2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验收方式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派单,及时对工作项目组织施工,完工后由采购人指定的代表当场操作使用确认修复,并签字予以确认。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式:本项目按季度按实进行结算。每季度验收合格后5日内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和付款帐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四分之一(按考核细则据实结算)。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维修,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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