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林头镇清溪河都胜圩防汛道路项目-G329清溪河桥至林头段改建工程(一期)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149.8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皖e1-33-2024-0019
预算金额7149.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孝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卞中梁182555864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1
公告正文



一、招标编号:皖E1-33-2024-0019

二、项目名称:林头镇清溪河都胜圩防汛道路项目-G329清溪河桥至林头段改建工程(一期)第三方检测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含山县水利局、含山县交通运输局、含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昭关西路33号、马鞍山市含山县褒禅山路9号、马鞍山市含山县望梅路龙亢大厦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林头镇清溪河都胜圩防汛道路项目-G329清溪河桥至林头段改建工程(一期)位于含山县林头镇,主线起点位于合福铁路(K1075+890.4)北侧约200处老路上,沿老路向南下穿合福铁路、北沿江高速,上跨杜庵河,向西南偏离老路,终于林头镇西侧威达大道西延长线上。连接线起于G329主线,向东上跨淮南铁路,终于威达大道与现状G329交口,主线长约1.4公里,连接线长约0.25公里。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起点至高速互通出口段采用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33米;高速互通至终点段采用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5.5米;连接线采用城市次干道标准,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8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2处涉铁桥梁、1处跨河桥梁、连接线两侧敷设人非系统。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3、投资规模:本项目预估建安费71498942.38元。

4、质量要求: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0万元

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

九、计划工期:包括工程开工开始至项目交工验收全部检测,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经营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公路试验检测师证书或者在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证书检测类别必须包含道路工程(或公路、材料)和桥隧工程(或桥梁)专业。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4)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7、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8、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范围:检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和沿线设施以及附属配套工程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试验检测、交工验收检测等全部检测工作,以及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根据质量控制需要委托的本工程范围内的其他检测工作。本项目不包括:交通信号灯检测、桥梁荷载试验及竣工验收检测。试验室按(皖交质监局〔2012〕6号)文要求建立,按规范规定的内容和频率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平行验证试验,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施工工艺进行巡查,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试验检测,对工程外观进行检查、记录,对监理、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建立及运行情况和试验检测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出具质量检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卞中梁;18255586455。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3、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4、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1日9时00分。

6、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8、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30日17时3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九、备 注:

1、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含山县水利局、含山县交通运输局、含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昭关西路33号、马鞍山市含山县褒禅山路9号、马鞍山市含山县望梅路龙亢大厦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孙孝波

电话:0555-432618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鸡爪巷5幢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卞中梁、徐济超

电话:18255586455、18726032125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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