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特许经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220700000000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牛浩010-811686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2070000000010
项目名称: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特许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477.6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及文件精神,福州市人民政府已批准同意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并授权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目前本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通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就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特许经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的投资规模
本项目的投资总额由两部分构成,包括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投资额和提标改造投资额。根据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拟了解资产价值涉及的红庙岭渗沥液项目运营权价值价值分析报告》(闽建友评咨字第20220002号):本项目存量资产经营权估值50,237.35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以运营权估值50,237.35万元为参考,待项目资产经营权评估报告出具后,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开展合规性审查,以市财政审核金额为准。
本项目部份存量资产涉及提标改造,根据《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技改总投资17,060.2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723.74万元,安装工程费2,044.26万元,设备购置费7,657.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25.25万元(无建设用地费),基本预备费807.5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2.39万元。
根据特许经营投资模式,经加计建设期利息后,本项目投资总金额为70,477.66万元。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金额为准。
2.项目的建设内容
(1)膜浓缩液技改提升项目;
(2)渗沥液处理厂技改提升项目;
(3)渗沥液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
(4)配套二期填埋场应急调节池(2万方)和沉砂池改造工程:对防渗系统相关材料进行修补和更换;
(5)配套红庙岭园区新、旧调节池改造工程:更新并完善旧调节池配套仪表;更换新调节池渗沥液提升输送水泵;新调节池防腐层修缮;增设新调节池出水备用管路等:
(6)下山污水排放管:新建下山尾水排放管道1300米。
具体详见《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的运营内容
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运营范围内经营权转让存量资产(含提标改造)和委托运营存量资产。其中经营权转让存量资产包括运营和维护保养、淤泥和尾渣清运、物业管理;委托运营存量资产包括维护、淤泥清运和管理。具体包括:对福州市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内区内垃圾渗沥液进行处理和厂区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营维护及物业管理;对园区内渗沥液管网、污水管网(含下山污水排放管网)和园区配套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
园区配套附属设施指本项目范围内纳入委托运营存量资产和纳入经营权转让的配套红庙岭园区新调节池、配套红庙岭园区旧调节池及旧调节池坝体、配套二期填埋场应急调节池(2万方)和沉砂池存量资产及其提标改造所形成资产。
4.招标内容和范围
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特许经营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并由其负责项目投融资、提标改造(含设计)、运营、维护管理和合作期满移交等。具体工程范围以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具体运营范围以存量移交资产、新建类(提标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的资产和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更新改造形成的资产以及特许经营协议要求为准。
5.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ROT(改造-运营-移交)+OM(委托运营)运作方式,ROT具体采取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方式。
6.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可以通过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获得。
(1)项目资本金:本项目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项目资本金为股东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具体项目资本金按实际项目总投资的20%或金融机构对资本金比例要求确定。
(2)债权融资:项目总投资除资本金投入之外,剩余80%的资金缺口以项目公司名义进行融资,项目公司若未能实现顺利融资,特许经营者(社会资本)应采取银行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以确保项目的融资足额到位,确保项目公司成功融资。
7.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项目公司收取的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渗沥液处理费收入和部分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入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予以财政补贴,因此本项目收入来源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
8.质量要求:建设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的合格标准,运营符合项目绩效评价标准。
9.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设定为25年,其中;建设期(过渡运营期)为1.5年,从各存量资产产权单位与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签署存量资产移交清单之日至本项目提标改造工程通过环保验收之日;正式运营期23.5年,从环保验收通过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相关设施完好、无偿的移交给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或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10.存量资产正向移交和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的支付:政府和项目公司于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60内完成存量资产的移交并签署存量资产移交清单。
项目公司于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30日内支付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50%,一年内支付剩余50%。若因政府方原因导致融资延迟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渗沥液处理项目运营业绩。注:①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项目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收取运营服务费的收款证明等)复印件;②申请人及其控股50%以上(不含50%)的为项目成立的子公司的业绩可视为业绩证明;申请人提供控股子公司业绩的,须提供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控股股权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内资登记表或股权证明书等可以证明股权关系的材料扫描件;③渗沥液处理项目包括:单一渗沥液处理项目或蕴含在垃圾固废处理项目中的渗沥液处理子项目;④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平台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上注册账号,按照操作流程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1个PDF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400-680-8126(平台),010-81168605(代理机构)。 报名材料如下:(1)资格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2)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9号楼16层(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08月08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需提供的资料: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申请人报名单位名称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名称两者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资格申请无效的风险。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室区8号楼14层
联系方式:卢先生0591-83200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2
联系方式:牛浩010-81168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雄飞
电 话: 13960753719
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2070000000010
项目名称: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特许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477.6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及文件精神,福州市人民政府已批准同意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并授权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目前本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通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就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特许经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的投资规模
本项目的投资总额由两部分构成,包括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投资额和提标改造投资额。根据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拟了解资产价值涉及的红庙岭渗沥液项目运营权价值价值分析报告》(闽建友评咨字第20220002号):本项目存量资产经营权估值50,237.35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以运营权估值50,237.35万元为参考,待项目资产经营权评估报告出具后,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开展合规性审查,以市财政审核金额为准。
本项目部份存量资产涉及提标改造,根据《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技改总投资17,060.2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723.74万元,安装工程费2,044.26万元,设备购置费7,657.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25.25万元(无建设用地费),基本预备费807.5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2.39万元。
根据特许经营投资模式,经加计建设期利息后,本项目投资总金额为70,477.66万元。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金额为准。
2.项目的建设内容
(1)膜浓缩液技改提升项目;
(2)渗沥液处理厂技改提升项目;
(3)渗沥液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
(4)配套二期填埋场应急调节池(2万方)和沉砂池改造工程:对防渗系统相关材料进行修补和更换;
(5)配套红庙岭园区新、旧调节池改造工程:更新并完善旧调节池配套仪表;更换新调节池渗沥液提升输送水泵;新调节池防腐层修缮;增设新调节池出水备用管路等:
(6)下山污水排放管:新建下山尾水排放管道1300米。
具体详见《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的运营内容
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运营范围内经营权转让存量资产(含提标改造)和委托运营存量资产。其中经营权转让存量资产包括运营和维护保养、淤泥和尾渣清运、物业管理;委托运营存量资产包括维护、淤泥清运和管理。具体包括:对福州市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内区内垃圾渗沥液进行处理和厂区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营维护及物业管理;对园区内渗沥液管网、污水管网(含下山污水排放管网)和园区配套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
园区配套附属设施指本项目范围内纳入委托运营存量资产和纳入经营权转让的配套红庙岭园区新调节池、配套红庙岭园区旧调节池及旧调节池坝体、配套二期填埋场应急调节池(2万方)和沉砂池存量资产及其提标改造所形成资产。
4.招标内容和范围
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特许经营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并由其负责项目投融资、提标改造(含设计)、运营、维护管理和合作期满移交等。具体工程范围以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具体运营范围以存量移交资产、新建类(提标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的资产和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更新改造形成的资产以及特许经营协议要求为准。
5.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ROT(改造-运营-移交)+OM(委托运营)运作方式,ROT具体采取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方式。
6.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可以通过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获得。
(1)项目资本金:本项目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项目资本金为股东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具体项目资本金按实际项目总投资的20%或金融机构对资本金比例要求确定。
(2)债权融资:项目总投资除资本金投入之外,剩余80%的资金缺口以项目公司名义进行融资,项目公司若未能实现顺利融资,特许经营者(社会资本)应采取银行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以确保项目的融资足额到位,确保项目公司成功融资。
7.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项目公司收取的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渗沥液处理费收入和部分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入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予以财政补贴,因此本项目收入来源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
8.质量要求:建设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的合格标准,运营符合项目绩效评价标准。
9.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设定为25年,其中;建设期(过渡运营期)为1.5年,从各存量资产产权单位与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签署存量资产移交清单之日至本项目提标改造工程通过环保验收之日;正式运营期23.5年,从环保验收通过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相关设施完好、无偿的移交给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或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10.存量资产正向移交和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的支付:政府和项目公司于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60内完成存量资产的移交并签署存量资产移交清单。
项目公司于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30日内支付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50%,一年内支付剩余50%。若因政府方原因导致融资延迟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渗沥液处理项目运营业绩。注:①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项目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收取运营服务费的收款证明等)复印件;②申请人及其控股50%以上(不含50%)的为项目成立的子公司的业绩可视为业绩证明;申请人提供控股子公司业绩的,须提供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控股股权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内资登记表或股权证明书等可以证明股权关系的材料扫描件;③渗沥液处理项目包括:单一渗沥液处理项目或蕴含在垃圾固废处理项目中的渗沥液处理子项目;④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平台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上注册账号,按照操作流程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1个PDF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400-680-8126(平台),010-81168605(代理机构)。 报名材料如下:(1)资格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2)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9号楼16层(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08月08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需提供的资料: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申请人报名单位名称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名称两者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资格申请无效的风险。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室区8号楼14层
联系方式:卢先生0591-83200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2
联系方式:牛浩010-81168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雄飞
电 话: 1396075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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