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双清财采计(2023)00015
预算金额5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邵阳市双清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双清区自然资源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双清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双清财采计(2023)00015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包含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两项工作。
1.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要求以2022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统筹利用2022年底卫星遥感影像等现有资料,结合国家下发图斑、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工作,全面掌握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依据自然资源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开展后续工作。
(1)前期准备工作
收集整理其他建设用地(如集体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等批准和备案资料,县域内的调查界线调整的批复文件及勘察定界矢量数据和其他日常管理信息资料。
(2)内业核实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基本库,逐图斑内业核实,结合市县相关资料,适当补充提取部分县级遥感监测图斑,形成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3)外业调查
根据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和外业调查底图,开展外业调查和实地举证,确定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标注图斑属性。利用湖南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进行举证,举证信息包括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
(4)内业上图
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底板,在县级基本库的基础上,将县级外业调查成果和省级2022年12月卫星监测中未上图的监测图斑外业调查成果,逐图斑编辑上图,修改图斑边界、录入图斑属性,形成变更数据图层;根据图斑实地变化情况,制作举证图斑信息表;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5)数据库更新
根据内业上图数据,完成入库检查与数据修改,建设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各类统计汇总表,导出符合要求的增量成果包,编制文字报告等。
(6)成果自查和汇总
调查工作完成后,做好成果汇总,并对成果进行100%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图斑检查变更图斑范围和属性、地类与举证照片是否一致;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形成自查记录。做好市级复核、省级核查与监理、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
2.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依据湘自资办发〔2022〕54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实施方案》和《湖南省 2021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细化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3.项目工作的主要技术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 号);
(2)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58号);
(3)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实施方案》和《湖南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细化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54 号)
(4)《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2年度适用)》;
(5)《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6)《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7)《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国土调查办发[2019]8号);
4.成果技术要求
(1)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2)调查精度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1m分辨率覆盖全省的遥感影像资料;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0.2m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资料。
最小上图图斑面积: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200㎡;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400㎡;其他地类实地面积600㎡。
6.提交成果
(1)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包括年度变更数据库成果、更新数据包、表格等。“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表格包括《举证图斑信息表》(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年度变更数据库成果(GDB格式)和各类统计汇总表。
(2)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
数据库成果。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监测数据库。
数据成果。县级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结果汇总表;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结果汇总表。
文字成果。提交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分析报告。
7.工期要求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时间要求提交成果。
(四)是否分包: 否
(五)项目负责人: 向晓波
(六)联系电话: 1330847182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46000.0元
大写:伍拾肆万陆仟元整
(2)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t全额付款:项目完成并经部、省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三、合同履行
(1)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2)地点:邵阳市双清区
(3)方式: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执行
(4)履约担保: /
(5)质量保证金: /
四、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邵阳市双清区自然资源局
(2)验收方式: 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业务进行全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甲方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干扰乙方的正常工作。甲方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3、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于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4、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按期领取工程款。
2、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乙方应遵守保密规定,本项目产生的数据资源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将数据资源用于本项目之外,包括数据复制、加工、共享、应用和提供给第三方。
5、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核实等。
6、乙方应保证测绘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因测绘作业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款,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款的10%。
3、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应向甲方赔偿延误工期损失费,延误工期,损失费每天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计算。因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4、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达到质量合格。因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所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补救返工日期为30天。
5、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发生事故并对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善后处理事宜,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对甲方进行经济赔偿。
九、保密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调查工作。
(一)乙方必须根据测绘成果的密级,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二)乙方仅限于在本单位范围内使用测绘成果,不得扩展到所属系统和上级、下级、同级其他单位或者其他人。
(三)乙方对使用的测绘成果不拥有复制、传播、出版、翻译成外国语言等的权利,除乙方申请的使用用途外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测绘成果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复制品视同原始测绘成果。
(四)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t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壹份,招标代理机构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双清区自然资源局
 
甲   方:邵阳市双清区自然资源局
 
乙  方: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1-89862601          
传      真:
传      真:0731-89862602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高云支行
帐       号:
帐       号:1805140104000038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