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瞿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院内公开招标文件
(最低评标价法)
——重庆市人民医院液氧站建设及液氧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经重庆市人民医院2023年第33次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立项,通过组织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投标人须知
   (一)采购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项目最高限价及配送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国标
单位
最高限价/元
配送院区
1
医用液氧
/
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二部)
立方
1550
全院
2
瓶装医用氧
40L
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二部)

30
两江院区
3
瓶装医用氧
10L
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二部)

20
两江院区
4
瓶装氩气
40L
GB/T4842-2017

35
两江院区
5
瓶装高纯氩气
40L/99.999%
GB/T4842-2017

900
两江院区
6
瓶装二氧化碳
40L
GB/T6052-2011

35
两江院区
7
瓶装高纯二氧化碳
40L/99.99%
GB/T23938-2009

600
两江院区
8
瓶装纯氮
40L
GB/T8979-2008

35
两江院区
9
瓶装高纯氮
40L/99.999%
GB/T8979-2008

120
两江院区
10
液氮
/
99.99%纯度   GB/T 8979-2008
立方
4000
两江院区
11
肺功能气体
40L
根据需求配制

800
两江院区
12
氮中氧二氧化碳
40L
根据需求配制

500
两江院区
13
其他医用气体
/
根据需求配制

协商定制
全院

(三)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后三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2、特定资格条件

(五)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8日,每日工作时间(9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采购人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办公室1(住院部二楼),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采购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正本(1份)和副本(1份)。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3年10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采购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①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②投标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投标文件里向采购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开标现场向采购人采购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采购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中标资格)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填写完毕后交由采购人采购工作组进行合议。
③“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采购人采购工作组将采购排序暂定结果向医院决策会议进行请示。
④根据医院决策会议结论,确定投标人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八)其他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由采购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分散采购(自行采购)。
2、针对本《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文件》及分散采购(自行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采购人行使。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投标人履约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投标人履约行为造成(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人员工伤工亡及财产损失、造成采购人或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权益损失等,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5、投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质疑、投诉等任何争议的洽商应对及责任调查,由投标人承担。
6、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瞿老师
联系电话:15923310322
提交资料前,务必将报名信息表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2975168312@qq.com,CGHYB@cghhospital.org
报名信息表:
报名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提供三年液氧配送服务(详见项目最高限价及配送清单),完善配套系统保证液氧灌装安全有效,提供后期调试维护等服务。做好配送前的准备,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在尽量不影响医院供气的情况下,合理安排配套设施的完善整改作业。
2、液氧灌装配套系统满足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医用气体政策法规及行业规定,满足医院业务需要,能够应对突发用气要求。
3、建立项目团队,指定项目负责人,编制具体可行的服务方案,充分考虑场地条件、医疗业务开展情况,配送期间务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4、执行行业标准及院方要求,配送服务及系统完善需有完整的各项记录,各项技术档案齐全,完成必需的特种设备注册备案,拟定后期维护维保及应急方案,实施建档、运行、管理及维护等。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项目最高限价及配送清单”后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各最高限价。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为提供服务内容及达到服务需求涉及的相关人员工资、交通、食宿、差旅费、材料、运输、税金等费用为履行本合同所应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补偿额外费用。
(二)验收方式
1、按照“服务内容及要求”实施验收。
2、提供由采购人主管部门(后勤处)确认的相关资料(包括配送记录、验货记录等)。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根据中标人实际配送产品情况乘以其中标单价支付,支付前应提供有效配送记录交采购人主管部门(后勤处)审核。
2、中标人每次结算须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四)现场踏勘
1、投标人应踏勘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已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引起的费用和开支等承担全部责任。踏勘现场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63390095
(五)争议解决
凡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投标人与采购人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六)其他
1、投标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投标人制作及成果交付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投标人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因投标人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投标人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投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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