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站周边道路(灵新大道)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投资项目代码 | 2312-440115-04-01-22058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站周边道路(灵新大道)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站周边道路(灵新大道)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站周边道路(灵新大道)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灵新大道六涌至七涌半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南沙站周边道路(灵新大道)工程包括灵新大道新增隧道及地面道路工程,设计范围为站前路至站南路段,全长1.48km(不含铁路保护区范围的220m),工程建设总投资约173316.4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0582万元,具体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具体以项目控规、批复文件、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工作内容具体如下,主要包括单不限于:(1)投资控制,☑(2)投资估算审核(如有),(3)设计概算审核,(4)施工图预算审核,(5)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6)计量支付审核,(7)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材料调差费用审核,(8)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监测费等二类费用审核,(9)委托合同价格审核(如需),(10)送审结算审核,☑(11)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12)发包人安排的其他相关造价工作。 如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须配合审计部门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 | ||
工期(交货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06.8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的工料测量业务范围。 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并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投标人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2、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为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工料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 3.4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明确主办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单位的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单位,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主办单位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单位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申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单位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单位落款出具,并由主办单位签字或盖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并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投标人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2、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为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工料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18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7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7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7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12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39053421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F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任工 | 联系电话 | 13560146365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20-3905342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