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安市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管理提升工程施工二标段
金额
4275.1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75.19万元
招标公司宁安市润泽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马萃萃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5776485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安市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管理提升工程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宁发改函〔2023〕1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贷款。招标人为宁安市润泽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宁安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管理提升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一标段:宁安市卧龙河、桦树川、江南分区,二标段:宁安市阿堡、渤海、莲花分区。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灌排工程体系改造与提升渠道28条,改造提升渠道总长度37.711km,疏浚排水沟道3条,疏浚排水沟道总长度3.048km;灌灌排渠系共布置建筑物28座,其中溢流坝1座、分水闸10座、退水闸1座、桥1座、涵8座、跌水7座;维修堤顶路0.61km,维修砂石路3km。
二标段:灌排工程体系改造与提升渠道17条,改造提升渠道总长度15.069km,疏浚排水沟道7条,疏浚排水沟道总长度4.146km;灌灌排渠系共布置建筑物9座,其中溢流坝1座、分水闸3座、桥1座、涵3座、渡槽1座;改造管理站房1处,新建水源井5眼,维修砂石路2km。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总工期372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42751900.04元,二标段招标控制价:23797990.70元。
注:本项目2个标段不兼投不兼中,只允许投标人针对上述2个标段中的任一标段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6月-2023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0年09月至2023年09月)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3年09月23日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 宁安市水务局
联系人:李凤岐
联系电话:13946536099
招 标 人:宁安市润泽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萃萃
联系电话:13945391977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星河路紫云府二期入户大堂北侧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776485555
邮箱:HXCTHLJ@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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