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0 04: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TY2020-FW397-ZFCG397-1
二、项目名称:商圈联合执法办公楼党建及文化宣传(含城中中队规范化建设)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362000.00(元) | 金华市执行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北工业园金带街729号F-215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商圈联合执法办公楼党建及文化宣传(含城中中队规范化建设)服务项目 | 商圈联合执法办公楼党建及文化宣传(含城中中队规范化建设)服务项目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维,梁爱武,张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4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金华市青春路3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891-33099
质疑联系人:朱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133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传 真:0579-82460882
项目联系人(询问):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62067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2020年12月04日2020年12月10日附件信息:
3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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