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3>017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金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超027-826550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青山区P(2021)152号地块(阀门厂)规划方案设计征集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大华招标<2023>01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青山区P(2021)152号地块(阀门厂)规划方案设计征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武汉楚中置业
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武汉市青山区三环线以内、武汉火车站以北地区,距离京
广高铁武汉站1.5公里。冶金大道和平大道是城市重要的功能轴线与转型发展的
重要脉络:项目以西沿线分布重要的城市公共服务、城市商务办公等设施,项
目以东是武钢转型创新示范园区,项目处在一个关键的过渡地段。在深入推进
“三旧”改造,重点推进青山滨江商务区和“两河”区域建设在总规中,提出
打造“一轴两区三城多点”的城市空间格局协同发展,有效衔接织补城市功能
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武钢转型创新示范区有效对接,通过功能的衔接,城
市界面的处理,打造青山区城市衔接示范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山区P(2021)152号地块(阀门厂)规划方案设计征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山区P(2021)152号地块(阀门厂)规划方案设计征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应征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设计单位,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应征人应有与本项目功能性质相类似的房地产前期策划及概念性方案设计经验
;
本次征集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成员数量合计不超过2家,联合体
报名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的权利义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征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应征人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除联合体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为该应征机构的在册人员,主创设计师须有主持
过多个同类型项目经验,且主创设计师及团队成员须全过程参与本项目(项目
现场踏勘、方案设计、方案汇报)。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9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楚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二街中交江锦湾10栋B座18层
联系人:张金生
电 话:18607196212
电子邮件:qscj_zc@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三期写字楼A座23层
联系人: 樊超
电 话: 027-82655075
电子邮件: 46439862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尹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二)、土地使用强度
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
21.47万平方米以内(其中A地块商业、商务建筑面积控制在4.84万平方米以内,
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6.75万平方米以内;B地块商业、商务建筑面积控制在3.7万
平方米以内,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6.18万平方米以内);
(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
项目用地内控制一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结合方案同步建设一处标准化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
项目内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
1940平方米。
交通市政设施:A
地块内复合建设一处地下公共停车场,控制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167个并
设置独立出入口,其中充电停车位比例应不少于20%,由取得该宗地的建设单位
统一建设公共停车场,且应与该地块建设项目同步建设。用地内沿一号明渠(
青山港)、二号明渠(楠姆河)控制一条公共通道,宽度控制为6米,具体线型
结合设计方案确定。
具体详见本征集文件附件《规划设计条件》。
二、本次规划方案设计征集流程
(一)第一阶段为“项目咨询建议书征集”阶段。
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自然条件概况分析、宗地社会条件概况分析、规划设计
项目定位,项目周边市场调研,并整合形成项目前期征询报告以及设计方案总
体构思设计理念。由征集人选取入围单位。
(二)第二阶段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征集评审”阶段。
征集人邀请入围单位领取《设计任务书》、项目地形图等项目用地资料,
并进行现场答疑和现场踏勘等启动工作,然后启动开展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征集
入围机构应基于前期内容,深化研究本项目的功能定位与产业策划,明确用
O
地布局与开发规模、城市空间形态、道路与慢行系统、分期建设及经济测算等
内容,并提出规划实施建议清单。在功能上应从本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合
理的产业发展方向、思路和布局建议;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打造高质量发展
的规划设计方案。
征集人组建评审委员会,入围的设计机构应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成果汇报。
应征人将编制好的方案提交至征集人及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第三阶段为“征集结果公示”阶段。
征集方案经专家评审,确定方案推荐排名,并报送征集人确认征集结果,
征集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四)第四阶段为“方案整合及深化”阶段
中选的设计机构将作为方案整合机构须按专家评审会及征集人意见建议吸
收其他设计方案的优点,进行方案整合及深化,整合成果应达到征集方案最终
目标要求,通过征集人验收。
(五)第五阶段为“费用发放”阶段
根据最终获奖排名:
排名第一的设计机构为方案整合深化机构,将与武汉楚中置业发展有限公
司签订方案深化设计合同,合同额约为100万元人民币。
给予排名第二的设计机构30万元人民币设计费,将与武汉楚中置业发展有限公
司签订设计补偿协议。
给予排名第三的设计机构20万元人民币设计费,将与武汉楚中置业发展有限公
司签订设计补偿协议。
(注:以上费用均含税,且设计机构须与承办单位签订合同)
三、征集活动形式
(一)应征资格要求
应征人资格要求:应征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设计单位,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
质;
应征人应有与本项目功能性质相类似的房地产前期策划及概念性方案设计
经验;
本次征集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成员数量合计不超过2家,联
合体报名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的权利
义务;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征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应征
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除联合体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为该应征机构的在册人员,主创设计师须有
主持过多个同类型项目经验,且主创设计师及团队成员须全过程参与本项目(
项目现场踏勘、方案设计、方案汇报)。
(二)评审原则/细则
1、应征人应按照《征集大纲(项目咨询建议书编制征集)》的要求编制《
项目咨询建议书》(一式六份),每份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个部分,其
中技术文件应突出基地分析、项目周边调研、项目的定位、规划设计构思,采
用“图文并茂”的形式,表达设计机构对该区域的理解与初步构思。另提供单
独的总平面布置图、鸟瞰效果图及户型图(A3图纸以上规格)。
2、征集人将对应征人递交的《项目咨询建议书》进行评审,选出不少于5
家设计机构入围,入围单位在得到确定入围通知后,应按时提交《参与确认函
》。不足5家时,确定全部符合条件的应征人入围。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不
足3家,征集人将取消本次公开征集活动,重新组织或改由其他方式进行规划方
案设计。
3、由征集人组建评审委员会,由第一阶段产生的设计单位主创设计师(或
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汇报方案并回答评委的疑问,每家设计单位汇报时长30-
60分钟,答疑10-
20分钟,汇报顺序按照方案征集成果文件递交时间的先后顺序评审委员会评选
出第一、二、三名的设计单位。
4.每家获得正式邀请的应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限送一个方案。不受理未被
邀请的应征人报送的设计方案。
5.设计方补偿费及奖金设置对于获得正式邀请的应征人,凡按规定报送设
计成果、并经评审确认其设计成果符合本次征集活动要求的,第一名签订方案
深化设计合同,合同额为100万元,第二名获得设计费30
万元,第三名获得设计费 20万元。
四、征集报名方式
1、时间:2023 年3月9日至2023 年3月15日,每天上午 8:30至
12:00,下午 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二街中交江锦湾10栋B座18层
3、获取方式: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报名方式。
(1)线下报名:应征人代表应携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三
应征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到武汉
市青山区红钢二街中交江锦湾10栋B座18层领取征集文件;
(2)线上报名:应征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上述“三、应征资格
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scj_zc@163.com内,主办单
位确认后,将征集文件发送至应征人邮箱。
五、递交应征文件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二街中交江锦湾10栋B座18层
3.第一阶段评审时间:2023年3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六、知识产权等其它条款
1.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设计方案均不退回。
2.应征人对入选设计方案享有署名权,经征集人许可后可通过传播媒介、
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作品。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
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入选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
计项目。
3.征集人对入选方案享有使用权利,后期项目实施单位在建设项目的实施
中可以使用所有入选设计方案。同时征集人还可对所有入选方案印刷、出版和
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入围作
品。
4.应征人和征集人均不能把征集方案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项目。
5.应征人应确保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
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O 如果应征人的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
秘密,应征人须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
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须由应征人承担。
6.整个征集过程中征集人提供的相关技术文件,其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
征集人不再就知识产权事项向应征人支付任何相关费用,应征人仅可以将相
关文件用于编制报名文件之目的。未经征集人书面许可,应征人不得将上述文
件用于其他工程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征集
人有权追究因应征人侵犯征集人的知识产权或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7.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
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七、媒体发布
中国公共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
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等公开网站。
八、联系方式
1.征集人名称:武汉楚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二街中交江锦湾10栋B座18层
联系方式:张金生 18607196212
2.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三期写字楼A座23层
联系方式:樊超 027-82655075
报名费缴纳信息:
收款人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岸支行
账号:2006 3158 2010 013
行号:402521001011
青山区P(2021)152号地块(阀门厂)规划方案设计征集项目
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3>017
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确认表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委托人身份证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设计资质
投标人设计经验
投标人主创设计师资质I
投标人主创设计师经验>I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报名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