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安区中心】咸安区第三期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成功采石场)咸安区第三期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成功采石场)(XAZX-202109QT-011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金额
1223.8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azx-202109qt-011001001
预算金额1223.8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134777887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1
公告正文
咸安区第三期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成功采石场)咸安区第三期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成功采石场)(XAZX-202109QT-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109QT-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第三期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成功采石场)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1]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双溪镇成功采石场 建设规模:边坡清理2125.00m3、边坡削方整形119633.00m3、弃方外运132409.35m3、建筑物拆除2635.50m2、安全护栏131m、排水沟、挡土墙90m、复绿工程64457.20m2、耕地复垦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边坡清理及削方整形、弃方外运、建筑物拆除、安全护栏、排水沟、挡土墙、复绿工程及耕地复垦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16合同估算价:1223.8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850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或边坡治理工程等)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至开标时间为准的五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榜警示名单;在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咸安经济开发区通江大道57号
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8号
邮编:
437100
邮编:
437000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
郭工
电话:
13329993088
电话:
1347778876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2834978812@qq.com
电子邮件:
250408426@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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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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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1年10月2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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