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山县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文利镇(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6117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成华0777-66639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30
公告正文

灵山县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文利镇(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50700284600611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县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文利镇(第一标段)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工交﹝2021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灵山县行政审批局(批准机关名称)以灵审批交城﹝202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灵山县农村公路改造建设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山县农村公路改造建设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对灵山县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文利镇(第一标段)进行砼路面硬化,具体内容详见各路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2.2 招标范围:灵山县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文利镇搭简村委道路硬化工程;灵山县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文利镇谷埠村委道路硬化工程灵山县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文利镇横山村委道路硬化工程;灵山县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文利镇驲面村委道路硬化工程;灵山县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文利镇升和村委道路硬化工程;灵山县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文利镇文利村委道路硬化工程;灵山县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文利镇香山村委道路硬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各路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2.3 项目建设地点:灵山县境内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8个月【或240日历天】,计划于2022年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限为12个月,(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质量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关键工程节点工期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桩号范围

里程长度(km)

工程内容

备注

灵山县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文利镇(第一标段)

具体内容详见各路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各路段里程合计14.203km,具体内容详见各路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具体内容详见各路段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2.6 最高投标限价肆佰捌拾肆万捌仟壹佰贰拾陆元捌角叁分(4848126.8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等条件要求: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施工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下同)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施工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 2 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投标人,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其他补充说明:/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标人不接受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含)以下的投标人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实施的通知》 (桂交建管发【2016】59 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 2020年度或 2021 年度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 结果的公示》或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钦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取得钦州市交通主管部门办理信用评价登记手续的,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确定。

3.9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 00:00 时至2022年11月21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19.149:199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19.149:199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钦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jtt.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附件:灵山县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文利镇(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山县农村公路改造建设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727号
地址:
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邮编:
535400
邮编:
535400
联系人:
罗春
联系人:
黄成华
电话:
0777-6503661
电话:
0777-6663968
传真:
0777-6503661
传真:
0777-666396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35607577@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三海分理处
账 号:
账 号:
2075 5801 04000 7757
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地址:
钦州市金海湾大街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交易服务电话:
0777-2558900
行政监督部门: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监督地址:
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727号
行政监督电话:
0777-6501435

2022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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