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来安县内城河水系“水活明净”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lagc202406-005
预算金额460.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运
招标代理机构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铸月0550-563114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来安县内城河水系“水活明净”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来安县内城河水系“水活明净”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czlagc202406-005

招标人

名称

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来安县新安镇向阳路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11楼

联系人及电话

李运  1780259789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

 程铸月、张芮                 

0550-5631144、15715500525、1871205358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6278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开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报价(元)

大写:肆佰陆拾万零壹仟元整

小写:4601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马智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222208737

工期(日历天)

1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明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报价(元)

大写:肆佰陆拾万元零壹分

小写4600000.01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李珍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212202692

工期(日历天)

1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勇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报价(元)

大写:肆佰伍拾玖万玖仟肆佰贰拾元陆角柒分

小写:4599420.67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邓发勇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070913116

工期(日历天)

1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公示时间

2024627-202471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根据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代理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22079.00元;专家评审费 3150.00元;论证费 ;其他费用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联系人:程铸月,联系电话:0550-5631144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1、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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