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塘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职工之家工程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详细地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塘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塘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职工之家工程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10-04F-2023-D-E16354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塘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职工之家工程改造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3,308.04元(含税)
5、最高限价(如有):¥353,308.04元(含税)
6、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塘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职工之家工程改造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采购内容:该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海关大道13号,施工面积约109平。施工内容:拆除原有窗户、木门及清理现场原有建筑材料;新做木饰面门及铝合金窗;布置强、弱电线敷设预埋安装;地面找平铺设实木地板,铺设大理石地面;吊造型石膏板天花,批灰油漆;定制造型木饰面柜体,制作造型木饰面墙面造型;安装铝合金条扣天花;定制防火灯膜,及安装筒灯、暗藏灯带、线条灯;定制银镜饰面墙,铺贴饰面大理石,墙面批灰油漆;安装百叶窗帘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技术资料为准)。
(4)招标控制价:¥353,308.04元(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218.07元,暂列金为 26940.14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为固定费用项,不参与竞争)。
(5)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根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合同等有关资料,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等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通过验收、包保修等。工程上的措施项目按工程结算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计取。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55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供应商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等同中小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供应商须具有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7)供应商已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
3、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
(1)“诚E招”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1.1”;“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2”。
(2)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购买采购文件即完成投标登记。
(3)如对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六楼1号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3年8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六楼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hengezhao.com)。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在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塘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海关大道13号
联系方式:彭警官 020-82767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联系方式:4006168889转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嘉昕
电 话:15016516498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