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公司宽沟煤矿坚硬顶板含水层复合灾害协同探查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18.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402008001
预算金额918.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黄浩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新疆公司宽沟煤矿坚硬顶板含水层复合灾害协同探查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新疆公司宽沟煤矿坚硬顶板含水层复合灾害协同探查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0200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02008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918.400000 857.1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资质等级:甲级)证书编号:610020231220176,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陕)FM安许证(2024)0007号,有效期2024年04月03日至2027年04月02日。 业绩:1.项目名称:陕西彬长大佛寺矿业有限公司大佛寺矿40204工作面定向钻孔瓦斯治理试验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7月10日;发包人:陕西彬长大佛寺矿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巴拉素煤矿矿井疏放水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9月13日;发包人: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定向钻孔区域瓦斯治理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4月1日;发包人:贵州金沙龙凤煤业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黑龙沟煤矿定向钻探防治水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2月7日;发包人: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名称:桑树坪煤矿北二TBM桐室硬岩掘进机掘进超前探查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2月31日;发包人: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 6.项目名称:顾北煤矿井下定向长钻孔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0月20日;发包人: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顾北煤矿。 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资质等级:甲级)证书编号:140020231210146,有效期至2028年8月2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FM安许证(2021)081号,有效期2021年11月24日至2024年11月23日。 业绩:1.项目名称:荣康煤业保水开采区域治理2023年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9月16日;发包人:山西晋煤集团洪洞晋圣荣康煤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长城三矿与中煤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井下瓦斯治理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31日;发包人: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三采区301工作面瓦斯预抽定向钻孔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8月;发包人: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龙王沟煤矿61612工作面定向钻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3月7日;发包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黄浩;副研究员;业绩: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曹家滩煤矿厚煤层顶板复合含水体长距离定向控制疏放水技术研究项目合同。 张建国;高级工程师;业绩:项目名称:三采区301工作面瓦斯预抽定向钻孔施工合同;发包人:中煤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业绩 / /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402008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艳    电话:09916809011
    邮箱:20002960@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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