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易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 :易县紫竹苑商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董建华 0312-888706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112国道北侧厂东关路段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明浩 0312-8877990
采购预算金额:8261410.21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独乐乡南独乐村、寨子村、中独乐村,塘湖镇北淇村、塘湖镇南柳泉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道路翻修及硬化53735.52m2、砌筑浆砌石防护墙1139米、台阶682m2、修复重力式挡墙124米等。
2.3计划工期:202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
2.4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共计三个标段(一标段:北淇村;二标段:中独乐村、南独乐村;三标段:南柳泉村、寨子村。)
项目实施地点 :独乐乡南独乐村、寨子村、中独乐村,塘湖镇北淇村、塘湖镇南柳泉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各标段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各标段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60%(一标段不低于:2564098.13元;二标段不低于:1301891.33元;三标段不低于:1090856.66元)。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任意标段投标,但一至三标段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评标,第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第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以此类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7-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8-05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20 09:00
开标时间:2024-08-20 09:00
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无
受理质疑电话:0312-8877990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