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长春分公司2023年84处三方通信塔及设施站址服务公开比选项目(第二次);
1.2项目编号:JLYD20230500015;
1.3采购内容及规模:本次采购三方通信塔及设施站址服务84处 ,服务期限5年。三方通信塔及设施站址服务内容主要包含三方通信塔的使用、场地使用、外电引入、通信塔及相关设施维护、配套设备基础(开关电源、蓄电池、室外综合机柜等),明细详见附件1:需求明细表;
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结算合同”方式签署合同。省采购物流部签署框架合同,分公司签署订单结算合同(可一次性签署完整服务期内容),“服务起始日”以业务开通使用开始计算服务费,非合同签订之日。
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为采购预估金额乘以中选折扣系数,订单结算合同根据三方塔站址实际建设情况,按照标杆价格乘以中选折扣系数作为订单结算合同最终金额。
对于三方通信塔站址服务,当乙方为非锚定用户时,根据乙方网络部门每年的评估结果,若乙方无使用需求,乙方享有合同的单方终止权,若服务期不是整年,则按月折算后进行结算。(注:在合同中应明确乙方是否为非锚定用户);对于楼顶抱杆站址服务,根据乙方网络部门每年的评估结果,若乙方无使用需求,乙方享有合同的单方终止权,若服务期不是整年,则按月折算后进行结算;
结算方式:一年一付款,先服务后结算方式,根据共享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的变化计算结算价格。
1)对三方塔(楼顶抱杆)站址服务的付款结算价格根据共享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的变化进行价格调整;
2)业务开通时,甲乙双方应及时签署“业务开通确认单”;如服务内容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签署服务内容变化确认单,并上传至成本管理系统中管理;
3)一年一支付,先服务后结算。每年初根据管理系统记录的上年服务情况及服务内容确认单核准上年服务费用,编制结算明细表;
4)根据订单结算合同及服务内容确认单进行报账。
1.4采购执行期及结算期:
采购执行期:框架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预留1年建设期),服务起始日”以业务开通使用开始计算服务费,非合同生效之日。
结算期:框架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1.5服务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本项目划分84个工作包,每个三方通信塔及设施站址划分1工作包,本项目每个工作包1家中选人;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系数不超过服务标杆价格的100%。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无效。
本次比选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位负责人(指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承诺书。
2.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负面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2.4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且影响履约、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82号GTC环球贸易中心1012室
开户名: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号:602811158000002
项目负责人:王春阳、李东海、黄碧文
电话:13944948886,0431-81919710,15140606303
邮箱:shxc_jl_yd@163.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和投诉处理流程:
(1)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前述三个事项的投诉,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附件“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公告附件:
附件1:需求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