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比选]中国铁塔抚州市分公司2021年综合生产楼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二次)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抚州市分公司2021年综合生产楼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均可前来参加应答。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抚州市分公司2021年综合生产楼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二次)(项目编号:GPDI-FZ-2021-07071)。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1台250KW柴油发电机组(含机油、电瓶、ATS双电源)。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不得超过120000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采购内容:采购1台250KW柴油发电机组(含机油、电瓶、ATS双电源)。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12万元(含税)。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质保期结束或如总部、省公司同类物资(或服务)采购合同生效,原合同自动终止
2.7项目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参选人拟投发电机组环保排放标准须达到国二或以上标准。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型号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且制造商和其委托的唯一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否则其相关应答均无效。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参选人被列入江西铁塔供应商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平台黑名单或列入江西省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4日17时30分至2021年12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售后不退。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须以银行电汇或网银支付(须提供汇款凭证,汇款凭证的备注栏须注明:抚州铁塔发电机组-XX(公司简称))的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
5.3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 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见比选公告附件)扫描件及word可编辑版本;
(2) 标书费汇款凭证(须体现实际汇款名称及时间)。
注:参选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8296112792@139.com,经审核通过后,比选文件将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件发送至参选人的报名邮箱。
5.4标书费支付要求:银行转账:按照公告上注明的银行账户信息支付标书费(转账备注栏中请写明“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转账完成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至18296112792@139.com邮箱。
6.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2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开发区王安石大道198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唱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参选应答文件开启在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参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开发区王安石大道198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9号联发广场写字楼31层。
项目经理:王心怡、黄才林、韩嘉琪
联系电话: 18296112792、15083518462
电子邮箱:18296112792@139.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3)标书费/应答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开户账号:3110930009560001128
开户银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 12 号三银大厦首层
行号:302581044398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11.1请供应商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供应商报名工作,并保证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预留合理时间完成供应商报名审核确认工作,如供应商未预留合理的报名审核确认时间,最终导致供应商报名失败,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2本公司针对标书费只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会发到各供应商的报名邮箱。
11.3供应商自愿参加唱价会议,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到达唱价地点,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逾期到达或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唱价会议。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