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鲁15执103号
预算金额2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经理
中标联系人程瑞华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债务企业名称:青岛韩洲食品有限公司等14户债权

所在地:青岛、潍坊及聊城地区

债权本息:人民币38,770.39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青岛韩洲食品有限公司等14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合计24,417.07万元,利息合计14,353.32万元(利息计算至2022年6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分布在青岛、潍坊及聊城地区。14户债权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主债务人

本金

利息

保证人

抵押物

是否诉讼

1

青岛韩洲食品有限公司

1,199.99

1,510.58

青岛世泰美服装有限公司、史晓东

工业土地31.7亩及地上房产12054.23平米,位于莱西市威海东路北、莱西市烟青一级路西侧。

2

陕西汽车集团青岛德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588.28

743.73

青岛成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凯雷置业有限公司、程瑞华、柴凤岚、程龙

工业用地2.78亩、地上房产面积3982.52平方米,位于胶南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西端。

3

青州市飞达实业有限公司

1,708.30

1,004.85

山东威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徐国辉、李梅、陈丰刚

工业用地11.97亩及地上6950.79平米房产,位于青州经济开发区飞达街以南;机器设备。

4

潍坊西堡红酒有限公司

1150

879.87

山东秀派服饰有限公司、唐秀美、刘龙堂、李炳建

临街商铺建筑面积386.96平方米,位于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胜利东街以南金马路以东A区2号。

5

潍坊富盛化工有限公司

969

433.82

山东巨力机械有限公司、潍坊强林商贸有限公司、苏明全、杨建伟、丁晓玲

6

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950.00

836.74

聊城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傅广伟、陈小苹

7

山东冠州通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499.95

604.45

冠县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宗文忠、胡新凤

8

冠县三鑫轴承有限公司

1,250.00

752.55

冠县新丰钢管有限公司、山东润和纺织有限公司、宗文亮、郑玉芳

9

山东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998

512.26

山东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方才臣、赵培庆

10

阳谷旭日食品有限公司

2,697.00

2,270.96

山东国盛电缆有限公司、山东阳谷景阳冈良种猪繁育养殖有限公司、徐贵旭、李桂英

抵押物位于阳谷县石佛乡,抵押土地面积22.02亩,工业出让用地;抵押房产面积7654平方米。

11

山东兴华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1,427.90

935.33

山东尚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克伦、赵淑英、刘逸飞、张克峰、曲成英

位于茌平县城边,抵押土地面积2412.42平方米,国有出让综合用地;地上房产面积合计1326.3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房。

12

山东太平洋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2,000.00

807.93

山东东信塑胶有限公司、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阳谷明鑫铜业有限公司、高宪武、孟凤霞及钟本健、高春梅、周文

位于阳谷县西湖14号,抵押工业土地面积45亩,地上房产面积合计16002.27平米;位于聊城市开发区凤凰新城玫瑰园6号楼3号的别墅,面积242.02平方米;位于聊城市古楼关街西侧文化广场凤凰苑小区北商业街6号临街商业楼,面积191.83平方米。

13

山东光明苏普尔耐火纤维有限公司

5,358.64

2,202.49

山东省高唐蓝山集团总公司、山东高唐热电厂、高胜军、刘孟云

抵押位于高唐县汇鑫路东侧、光明路南侧,抵押土地57256.50平方米(85.88亩)的工业用地、地上房产面积22675.61平米,专用生产线7条。

14

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

2,620.00

857.76

临清秋华纺织有限公司、唐学坡、陶俊贞

位于临清市金郝庄镇栗官屯村,工业房产25989.61平方米、工业土地29301.6平方米(44亩)。

每户债权情况:

第一户青岛韩洲食品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青岛韩洲食品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199.99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青岛世泰美服装有限公司、史晓东,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工业房地产。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2022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我公司借款本金1,199.99万元、利息1,510.58万元。

二、债务人的情况

(一)主债务人青岛韩洲食品有限公司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09月21日,位于青岛莱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金1738.5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高山,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史上驰、青岛世泰美服装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烘干水产品、冻鱼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有效期至:2016-03-18)。目前停止经营。

(二)保证人青岛世泰美服装有限公司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09月20日,位于莱西市经济开发区烟青一级路西侧,公司注册资金为1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史晓东,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史晓东。经营范围:服装加工。

(三)担保人史晓东

史晓东,女,汉族,青岛莱西人。

三、抵押物情况

(一)抵押房产情况

青岛韩洲食品有限公司以位于莱西市威海东路北一级路西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产证号为西房字第0904号,抵押面积12,054.23平方米,用途车间等,抵押物在当地房产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为西房抵他字第201300702号。

(二)抵押土地使用权情况

青岛韩洲食品有限公司以位于莱西市烟青一级公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国有工业出让用地,抵押面积21144平方米,该宗土地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2013-455号。

四、诉讼情况

上述借款逾期后,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莱西市人民法院。2016年11月4日,法院作出(2016)鲁0285民初183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1199.99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我公司对抵押的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我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户陕西汽车集团青岛德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陕西汽车集团青岛德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贷款本金588.28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贷款,该笔债权由青岛凯雷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成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程瑞华、柴凤岚、程龙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青岛凯雷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工业房地产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700万元抵押担保。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2022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我公司借款本金588.28万元、利息743.73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陕西汽车集团青岛德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31日,位于青岛胶南市世纪大道西端南侧,注册资金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程瑞华,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重型专用汽车、制造、销售与专用汽车相关的零部件及上述产品有关的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

三、保证人情况

(一)青岛凯雷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凯雷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6日,位于青岛胶南市世纪大道818号,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程瑞华,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装饰工程,房地产信息服务;汽车配件、零部件、工艺品、五金交电销售,货物进出口。

(二)青岛成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成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9日,位于青岛胶南市海滨工业园,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程瑞华,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建筑装饰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目前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为在业,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程瑞华,男,汉族,山东青岛人;保证人柴凤岚,女,汉族,山东青岛人;保证人程龙,男,汉族,山东青岛人。

四、抵押物情况

青岛凯雷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开发区世纪大道西端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南国用2011第G072501号,面积1,855.9平方米,工业出让用地,他项权利证号为2013第242号;青岛凯雷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胶南市开发区世纪大道西端的两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产证号分别为房权证初私字第002480、002481号,面积分别为1,991.26平方米、1,991.26平方米,用途综合。他项权利证号为青房地权胶南他字第073063号。现场查看,该宗押物实为住宅,且均已入住。

五、诉讼执行情况

2015年8月19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南商初字第703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陕西汽车集团青岛德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还本付息,保证人青岛凯雷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成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程瑞华、柴凤岚、程龙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我公司对青岛凯雷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南国用(2011)第G072501号土地和初私字第002480、002481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2018年5月28日申请执行,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202执1504号执行裁定书。

第三户青州市飞达实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2015年青州市飞达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潍坊分行青州支行贷款四笔,保证及抵押贷款,抵押物为房地产及机器设备。具体贷款如下:

(1)借款合同号为0160700031-2015年(青州)字0177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180万元,贷款用途购材料,贷款期限自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29日,2016年6月29日办理展期,到期日2017年6月20日,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山东威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李梅、陈丰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借款合同号为0160700031-2015年(青州)字00344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600万元,贷款用途购材料,贷款期限自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1月18日办理展期,到期日2017年11月17日,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山东威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李梅、陈丰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借款合同号为0160700031-2015年(青州)字00357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350万元,贷款用途购材料,贷款期限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7日办理展期,到期日2017年12月6日,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山东威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李梅、陈丰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借款合同号为0160700031-2015年(青州)字00368号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580万元,贷款用途购材料,贷款期限自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2月17日,2016年12月17日办理展期,到期日2017年12月15日,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青州飞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担保。

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2022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我公司借款本金1,708.3万元、利息1,004.85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州市飞达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9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州市青州北路798号,法定代表人李梅,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李梅出资9990万元、李进出资10万元。经营范围为农业机械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石油机械及配件.采矿机械及配件.清淤机械及配件.船舶机械及配件.选矿机械及配件销售,电动三轮车制造销售,蔬菜销售,服装.机电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钢材、生铁销售(上范围仅限分公司经营),蓄电池(不含危险品)、发电机组生产.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威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08月15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州市高柳镇孙家庄,法定代表人 徐国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徐国辉一人出资。经营范围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电力变压器、干式变压器(不含10-35千伏树脂绝缘干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高低压开关柜(不含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以及10KV户外高压柱上真空断路器的制造销售;包线、裸铝线、电缆线.变压器油、硅钢片销售。

(二)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1.李梅,女,汉族,山东青州人;

2.徐国辉,男,汉族,山东青州人;

3.陈丰刚,男,汉族,山东青州人。

四、抵押物情况

(一)抵押物为青州飞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州经济开发区飞达街以南的房地产,抵押房产面积6950.79平方米,房产所占土地为工业出让,抵押土地面积7980平方米。土地与房产一并抵押。抵押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工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剩余年限32年,抵押房地产在青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他项权证,抵押手续合法有效。

(二)借款人以其名下使用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设备分别为10吨及20吨电动单梁起重机各一台、试验台两台。抵押设备已经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为有效抵押。

五、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工商银行青州支行已向青州市法院提起诉讼,将主从债务人诉至法院。

(一)2017年11月23日,法院作出(2017)鲁0781民初464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1128.6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上述债权已申请法院执行。

(二)2017年10月10日,法院作出(2017)鲁0781民特2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债权人对青州飞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州经济开发区飞达街以南的房地产以变卖价在58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四户潍坊西堡红酒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潍坊西堡红酒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150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分别为山东秀派服饰有限公司、唐秀美、刘龙堂及李炳建;抵押物为借款人潍坊西堡红酒有限公司名下房产。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未执行。截止2022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我公司借款本金1,150万元、利息879.87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潍坊西堡红酒有限公司

潍坊西堡红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7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地位于潍坊市奎文区胜利街怡和星国际西首,法定代表人唐秀美,注册资本500万元,由唐秀美一人出资。经营范围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酒具、服装。

(二)保证人山东秀派服饰有限公司

山东秀派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9月21日,住所地位于寿光市稻田镇政府驻地西3公里潍高路南侧,法定代表人孙冠男,注册资本5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杨淑华出资150万元,山东维多利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元。经营范围为裘皮、皮革服装服饰、配饰、车饰、家居饰品的设计、加工、销售;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三)保证人李炳建、唐秀美、刘龙堂,上述保证人李炳建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保证人唐秀美是公司的现任法定代表人。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潍坊西堡红酒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胜利东街以南金马路以东A区2号房产,房产证号为潍房权证高新字第00140034号,建筑面积386.96平方米,登记时间2011年11月07日。抵押房产于2014年12月18日在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管局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潍房他权证高新字00160589号,最高债权额350万元,抵押手续合法有效。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20年11月,我公司将借款人潍坊西堡红酒有限公司及保证人山东秀派服饰有限公司、唐秀美、刘龙堂及李炳建等诉至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6日法院作出(2020)鲁0705民初605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1150万元及相应利息;我公司对抵押物在35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案件判决后未执行。

第五户潍坊富盛化工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潍坊富盛化工有限公司债权本金969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山东巨力机械有限公司、潍坊强林商贸有限公司、苏明全、杨建伟、丁晓玲。债权已诉至法院未判决。截止2022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我公司借款本金969万元、利息433.82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潍坊富盛化工有限公司

潍坊富盛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4月07日,住所地位于潍城区富隆工业园8号,法定代表人苏明全,注册资本3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苏明全出资250万元,刘素梅出资50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护套材料、塑胶材料。

(二)保证人潍坊强林商贸有限公司

潍坊强林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7月23日,住所地位于潍坊市坊子区黄旗堡街道商场路16号,法定代表人刘龙堂,注册资本46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由刘龙堂一人出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果蔬粮油、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石灰石。

(三)保证人山东巨力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巨力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6日,住所地位于潍坊市潍城区长松路69号,法定代表人项阳,注册资本26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项阳出资2570万元、王红梅出资3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农业机械、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塑料异型材及塑钢门窗、拖拉机(不含20马力及以下拖拉机制造)、旋耕机、插秧机、收割机、汽车配件、电动车、农用车配件、塑料管及配件、橡胶制品;机械加工;销售:建材、钢材、机电产品、五金工具、电线电缆。

(四)保证人苏明全、杨建伟、丁晓玲目前健在。

三、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贷款逾期后,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2)鲁0705民初1073号,2022年6月13日开庭审理未判决。

第六户 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950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聊城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傅广伟、陈小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判决并执行。截止2022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我公司借款本金1,950万元、利息836.74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5日,位于聊城市东昌路庐山路与东昌路交叉口,法人代表傅广伟,注册资本20400万元.经营范围为塑料薄膜、塑料制品、无纺布、熔喷布、农地膜、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进出口业务;设备、房屋、生产经营性资产出租;卷烟零售;日用品、机械设备批发零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8日,注册地址为聊城市开发区牡丹江路6号,法定代表人颜景印,注册资本21878万元,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购销及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销售及本企业产品出口经营业务;电力角钢塔、电力钢管塔、通信铁塔、微波塔、桅杆、电力线路器材、通讯设施、钢结构厂房的生产经营;土建工程。

(二)广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9日,注册地址为莘县古云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傅云华,注册资本10398万元,经营范围为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腐蚀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甲醇、苯乙烯的批发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包装制品、塑料制品、吹膜、化纤纺织品、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除外)、商标印刷(凭授权书经营)、聚丙烯、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废物和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设备、房屋、生产经营性资产出租。

(三)聊城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聊城财金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4日,注册地址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区京通路1号兴业大厦6楼601室,法定代表人刘宝军,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四)自然人保证人

1.保证人傅广伟,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浙江省苍南县人,任广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总经理;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为企业实际控制人。

2.保证人陈小苹,女,汉族,1964年3月出生,系保证人傅广伟的配偶。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借款逾期后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0日,东昌府区法院作出(2020)鲁1502民初112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判决生效,我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户 山东冠州通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山东冠州通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贷款本金500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由冠县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宗文忠及胡新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截止2022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我公司借款本金499.95万元、利息604.45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山东冠州通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7日,法人代表宗文忠,注册资本12000万元,实缴资本12000万元,公司位于冠县冠城镇振兴路东首,经营范围为轴承、轴承配件加工、销售;粉碎机加工、制造、销售;农机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冠县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9日,法人代表李鹿野,注册资本30000万元,实缴资本30000万元,公司位于聊城市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冉子路南侧、和平路东侧(商贸城)2幢G-B室,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二)自然人保证人

宗文忠,男,汉族,山东冠县人,为山东冠州通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股东;胡新凤,女,汉族,系宗文忠配偶。

四、涉诉情况

2018年6月8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作出(2018)鲁1502民初2585号民事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八户 冠县三鑫轴承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冠县三鑫轴承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250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其中:1100万元由冠县新丰钢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50万元由山东润和纺织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追加企业法人代表宗文亮、郑玉芳个人保证。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2022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我公司借款本金1,250万元、利息752.55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冠县三鑫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25日,位于冠县北陶镇南关村,民营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400万元,实收资本为1400万元,为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宗文亮,出资占比100 %。公司所属行业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制造。

(二)保证人冠县新丰钢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10日,注册资本8500万元,位于山东冠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宗文立。经营范围:轴承钢管、石油专用管、普通钢管生产、销售;钢材、轴承、轴承配件购销。

(三)保证人山东润和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16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位于山东冠县鲁西新世纪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管秋菊。经营范围:纺纱、织布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四)保证人宗文亮、郑玉芳分别为冠县三鑫轴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

三、诉讼执行情况

2017年10月原债权人工行将主从债务人诉至冠县人民法院,2018年4月16日,法院作出(2017)鲁1525民初391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1250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以无财产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号为(2020)鲁1525执1944号。

第九户 山东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山东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贷款本金998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由山东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才臣、赵培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2022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我公司借款本金998万元、利息512.26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山东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冠县工业园区,成立于2001年3月26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承担省和国家有关玉米方面的各类研究和开发项目,生产加工各类玉米自交系和杂交种以及其他农作物种子;各类农作物种子、种苗、农副产品及生产资料的批发、零售;转让新品种、新技术并提供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二)保证人山东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03日,位于冠县兰沃乡张保管村,注册资金600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贺广华,出资3300万元,经营范围:液压挖掘机、装载机、悬臂式掘进机、农用液压挖掘机;汽车、农用车配件加工,进出口业务。

(三)保证人方才臣、赵培庆,是山东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及其配偶。

三、诉讼执行情况

贷款逾期后,原债权银行将借款人及保证人诉至冠县人民法院,法院作出(2018)鲁1525民初2463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一、被告山东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金998万元及利息(以998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12月19日止,按年利率4.515%计算;以998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19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止,按年利率4.75%计算;逾期利息以998万元为基数自贷款到期日起至付清之日止,在年利率4.75%的基础上加收50%计算,并按合同约定计收复利;并扣除以偿还的332,537.51元利息);二、被告山东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申请费5000元;三、被告山东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方才臣、赵培庆对上述一、二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山东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追偿。2020年12月法院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号为(2020)鲁1525执1971号。

第十户 阳谷旭日食品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阳谷旭日食品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697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分别由山东国盛电缆有限公司、山东阳谷景阳冈良种猪繁育养殖有限公司、徐贵旭及其配偶李桂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押物为阳谷金佛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工业房地产。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2020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2697万元,利息2,270.96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阳谷旭日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1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聊城阳谷县石佛镇,法定代表人徐贵旭,注册资本5200万元,其中徐贵旭出资2857万元、肖利出资468万元、王艳华、吴刚、杨少力、刘子午、李保文、宋立新、俞中华各出资260万元、李保进出资55万元。经营范围为畜、禽、屠宰、冷藏、加工、销售;生猪饲养。

(二)保证人山东国盛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9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聊城阳谷经济开发区南北一路,法定代表人 张爱斌,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张爱斌出资9900万元、蒋传祥出资1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制造、销售。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三)保证人山东阳谷景阳冈良种猪繁育养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9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聊城阳谷县张秋镇孟楼村,法定代表人孟现壮,注册资本9600万元,全部由孟现壮个人出资。经营范围为生猪饲养、良种猪繁育、销售;粮食购销;饲料、有机肥、冷鲜肉的包装、销售;种猪精液加工、销售。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四)保证人徐贵旭,男,汉族,山东阳谷人;李桂英,女,汉族,系徐贵旭配偶,。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阳谷金佛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阳谷县石佛镇石佛村土地及地上房产,土地证号为阳国用2013字第183号,面积14680平方米,国有工业出让用地;房产所有权证号为阳房权证阳谷县字第0021781号,面积7654平方米。房产土地均已办理抵押登记。

四、诉讼执行情况

工行阳谷支行于2017年3月向阳谷县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6月28日,阳谷县人民法院下达(2017)鲁1521民初1055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及相依利息;工行阳谷支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徐贵旭、李桂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6月28日,阳谷县人民法院下达(2017)鲁1521民初1056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2197万元及相依利息;保证人山东国盛电缆有限公司、山东阳谷景阳冈良种猪繁育养殖有限公司、徐贵旭、李桂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户山东兴华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山东兴华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427.9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分别由山东尚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克伦、赵淑英、刘逸飞、张克峰、曲成英、满金香、杨丕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第三人刘吉田及刘吉友所有的房地产。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2020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1,427.9万元,利息935.33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山东兴华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15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聊城市开发区广平张善村,法定代表人张克伦,注册资本4088万元,其中张克伦出资1600万元,曲成英出资1300万元、刘吉田出资1188万元。经营范围为无缝钢管加工、销售;钢材销售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二)保证人山东尚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7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聊城市花园路北首(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信息楼二楼),法定代表人刘洋,注册资本600万元,其中刘洋出资480万元、彭允华出资120万元。经营范围为土木建筑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施工;铝塑门窗、水电暖安装。

(三)自然人保证人

1.保证人张克伦,男,汉族,借款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山东聊城人;其妻赵淑英,汉族。

2.保证人刘逸飞,男,汉族,借款企业的股东,山东聊城人。

3.曲成英,女,汉族,山东聊城人;张克峰,男,汉族,山东聊城人。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第三人刘吉友、刘吉田名下位于聊城市茌平县工交路土地,土地证号为茌国用(2003)字第015号,面积2412.42平方米,国有出让综合用地。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茌他项(2014)第136号,对应最高额抵押140万元。

抵押物二:刘吉友、杨丕英名下位于聊城市茌平804省道北、林工商东房产,房产证号为房权证茌字第006469号,面积497.36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房;抵押物三为刘吉田、满金香名下位于聊城市茌平804省道北、林工商东房产,房产证号为房权证茌字第006538号,面积828.94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房。两处抵押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聊房他证茌平县字第20141033号,对应最高额抵押200万元。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20年3月,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20年7月22日,法院作出(2020)鲁1502民初306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1427.9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户山东太平洋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山东太平洋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由山东东信塑胶有限公司、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阳谷明鑫铜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高宪武、孟凤霞及钟本健、高春梅、周文分别提供保证担保;太平洋公司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钟本健、高春梅以其名下住宅提供抵押担保;高宪武、孟凤霞以其名下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权已经法院判决未执行。截止2020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2000万元,利息807.93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山东太平洋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7日,曾用名山东太平洋光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阳谷县西湖14号,法定代表人潘存仓,注册资金1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光纤、光缆、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光纤活动连接器、光电器件、集成电路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研发、咨询服务。股东情况:高宪武持股89.31%;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7.69%;周文持股3.00%。

(二)保证人情况

1.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18日,曾用名山东阳谷电缆集团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阳谷县西湖14号,法定代表人钟本健,注册资金2438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电线电缆及电缆附件、电源线、铝合金导体电源线、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光纤、光缆、电子元件、光器件、汽车线束、插接件及前述产品原辅材料开发、制造、销售与安装服务,相关的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铜材、铝材、合金材料及相关制品的加工制作、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情况:高宪武持股48.51%;翟东玲持股11.81%;钟本健持股11.14%;聊城泰合财金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64%;工会职工持股5.97%;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5.87%;李海霞持股2.23%;王风军持股1.11%;俞中举持股0.84%;李恒昌持股0.56%;张祥生持股0.56%;李友明持股0.56%;张保重持股0.28%;刘绍堂持股0.28%;张文博持股0.28%;魏承斌持股0.28%;赵长松持股0.11%。

2.山东东信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6日,曾用名聊城泰达塑胶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阳谷县侨润办事处西焦海村(聊阳路西),法定代表人王全龙,注册资金15058.19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工程塑料、管材管件(PVC、PE、PPR、PERT)及节水灌溉设备、模具的生产和销售,高分子材料加工模具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塑料管材管件安装工程施工;经营本企业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滴灌、微灌、喷灌设备生产、销售及安装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环保设备及材料生产、销售和环保工程施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品)。

股东情况:山东东信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持股70.05%;阳谷东信塑钢有限公司持股9.70%;阳谷金路泰达物流有限公司持股6.97%;王全龙持股6.64%;阳谷恒瑞塑胶有限公司持股6.64%。

3.阳谷明鑫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30日,注册地址山东省阳谷县西湖14号,法定代表人刘占喜,注册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 铜杆、铜丝及相关铜制品的制造、销售,电线电缆、金属材料经营及相关技术服务。股东情况: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4.自然人保证人:

(1)高宪武,男,汉族,山东阳谷人;

(2)孟凤霞,女,汉族,山东阳谷人;

(3)钟本健,男,汉族,山东阳谷人;

(4)高春梅,女,汉族,钟本健之妻,山东阳谷人;

(5)周文身,男,汉族,山东阳谷人。

三、抵押物情况

(一)太平洋公司名下不动产:

1.阳国用(2014)第171号工业出让用地,坐落于阳谷县西湖14号,面积为30138.10平方米(45.2亩)。

2.阳房权证阳谷县字第0024957号自建房,坐落于阳谷县齐南路100号,面积为8388.27平方米。

3.阳房权证阳谷县字第0022209号自建房,坐落于阳谷县齐南路100号,面积为7614平方米的自建房

(二)钟本健、高春梅名下住宅:

抵押住宅坐落于聊城市开发区凤凰新城玫瑰园6号楼3号,面积为242.0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0110009428号。

(三)高宪武、孟凤霞名下商业用房:

抵押商业用房坐落于古楼办事处北关街西侧文化广场凤凰苑小区北商业街6号楼9室,面积为191.8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聊房权证古字第0106009756号。

四、诉讼执行情况

工行阳谷支行已就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权向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6月16日,法院作出(2020)鲁1521民初333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对抵押的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后钟本健不服判决上诉至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4日,法院作出(2020)鲁15民初3784号判决书,维持原判决,目前未执行。

第十三户山东光明苏普尔耐火纤维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山东光明苏普尔耐火纤维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5,358.64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分别由高胜军、刘孟云、山东省高唐蓝山集团总公司、山东高唐热电厂;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坐落于高唐县汇鑫路东侧、光明路南侧的57,256.5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提供抵押。上述主从债权及抵押权已经(2019)鲁15民初168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权,现已执行。截止2020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5358.64万元,利息2202.49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山东光明苏普尔耐火纤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注册地址高唐县经济开发区汇鑫路东段光明路南侧,法定代表人高胜军,注册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耐火保温材料制品、原料及辅助耗材、耐火保温材料成套设备及配件、电器自动化设备、电器配件、电线、电缆;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空气压缩机、电机、风机、钢丝绳、机电设备及配件、冶炼铸造设备及配件;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股东情况:高胜军持股60.00%;山东高唐热电厂持股40.00%。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高唐热电厂成立于1994年6月1日,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汇鑫街道官道北路9号;法定代表人刘希彦;注册资金1342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热力、电力生产;电力销售;销售:煤炭;热、暖销售;水暖安装;销售:五金、水暖器材;生产、销售:饮用水(只限分支机构经营)、配电箱、塑料制品;玻璃深加工;地热开发;特种钢、不锈钢的生产、加工、销售;加工、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餐饮服务(只限分支机构经营)。

(二)山东省高唐蓝山集团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10月14日,曾用名山东省高唐油脂集团总公司,注册地址高唐县滨湖北路2号,法定代表人李峰,注册资金16562.4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食用植物油、饼粕(饲料除外)、肉类、大豆蛋白、大豆低聚糖、大豆膳食纤维粉、大豆膳食纤维食品、代餐粉、花生蛋白、素肉、大豆蛋白食品、营养蛋白餐、面粉及其制品;加工、销售:塑料瓶及瓶盖;本企业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肉鸡屠宰、分割;煤炭购销。股东情况:高唐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股100%。该企业已破产,目前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三)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1.高胜军,男,汉族,山东省章丘人,借款人股东;

2.刘孟云,女,汉族,山东省章丘人。

四、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将名下坐落于高唐县汇鑫路东侧、光明路南侧的厂区及厂区内设备抵押,其中:抵押工业出让用地(面积85.88亩)、地上房产22,675.61平方米,包括办公楼及车间;抵押专用生产线7条。目前厂区部分对外租赁,多数车间及整个办公楼闲置,抵押设备闲置。抵押物已在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五、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工行高唐支行已就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权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6日作出(2019)鲁15民初168号民事调解书,对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权予以确权。调解内容:一、借款人偿还本金5377.95万元及利息;二、案件受理费15.53万元及财产保全费0.5万元由借款人负担;三、高唐热电、蓝山集团、高胜军、刘孟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工行高唐支行可对涉案抵押财产抵押权。现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20)鲁15执103号。

第十四户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2,620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工业房地产;由唐学坡、陶俊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临清秋华纺织有限公司对其中本金为52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权已经法院判决。截止2020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2620万元,利息857.76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24日,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金郝庄栗官屯村,法定代表人唐学坡,注册资金10668.8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纺纱。棉花收购;纤维纺织、合股捻线;皮棉、纱线、纺织品购销;经营本公司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股东情况:唐学坡持股53.13%;陶俊贞持股46.87%。

(二)保证人情况

1.临清秋华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5日,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新华办事处龙庄,法定代表人宛秋华,注册资金708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 纤维纺织;织布;染整;毛纺织品、服装、床上用品、鞋帽的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商品除外);经营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股东情况:宛秋华持股100%

2.自然人保证人:

(1)唐学坡,男,汉族,山东临清人,借款人股东;

(2)陶俊贞,女,汉族,山东临清人。

三、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其名下坐落于临清市金郝庄镇栗官屯村hx01幢2的25989.61平方米的工业用房(不动产权证号为053737)及其所占29301.6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号临国用(2010)第0006号)提供最高额为23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该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

四、诉讼执行情况

工行临清支行已就该项目所涉主债务人及保证人唐学波、陶俊贞以及所涉抵押权向临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5月27日,法院作出(2020)鲁11581民初138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2620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唐学波、陶俊贞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1年,我公司就临清秋华纺织有限公司担保的本金520万元及相应利息诉至临清市人民法院,2021年12月6日,法院作出(2021)鲁1581民初5413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保证人临清秋华纺织有限公司偿还本金520万元,其实际控制人宛秋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次拟转让的主从债务人主体资格存续,债权已全部诉讼确权并执行。涉及抵押物位于青岛、潍坊及聊城等地,抵押物涉及工业地产及商业地产,其中:抵押工业用地243.35亩、工业房产95309.03平方米;抵押商业用地3.62亩、商业房产1713.26平方米;住宅242.02平方米;专用生产线7条闲置。上述抵押物位置较好,交通方便。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7月1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601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编:2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7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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