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关于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2-8213
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关于监测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和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7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和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3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合同包2(常规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等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和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服务 | 常规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等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和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和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常规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等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和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包2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包,采购包2的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采购包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和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取得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室环境监测资质认定(CMA)资格,证书在有限期内(提供 CMA 证书及附表)。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 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合同包2(常规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等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和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取得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室环境监测资质认定(CMA)资格,证书在有限期内(提供 CMA 证书及附表)。除需具有以上资质外,还需具有《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附录A 自由加速法、《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附录A 双怠速法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附录B 林格曼烟度法计量认证资质。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 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9日 至 2022年07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
地 址:天河区建华路89号
联系方式:85553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119(采购文件咨询)、28866413(项目开标、评标咨询)、 28866163(质疑受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婕(采购文件咨询)、李静春(项目开标、评标咨询)、黄飞(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119(采购文件咨询)、28866413(项目开标、评标咨询)、 28866163(质疑受理)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6月29日
相关附件: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关于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2022062701).zip 委托代理协议.pdf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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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天河 广州市 生态环境 分局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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