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分公司区内邮路运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分公司区内邮路运输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分公司区内邮路运输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55
3、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90万元(2年)。
外包模式:运邮全环节外包,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运输路线,响应招标人要求车型,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靠港、装车完毕后发车、到达目的地,结算量按路线按趟次结算;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序号 |
路向 |
预估趟次 |
最高限价 (含税) |
单趟里程 (公里) |
报价权重 |
预估服务期内 采购金额 (元) |
服务期限 |
合同包一 |
宁海县分公司区内运输外包 |
1-1 |
单程:宁海-宁波空港/宁波中心局 |
3650 |
737.62 |
75 |
75% |
2692313.00 |
2年 |
1-2 |
往返:宁海-宁波空港-宁波中心局-宁海 |
876 |
1098.71 |
156 |
25% |
962469.96 |
注:招标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相关趟次及总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采购量为预估,招标人不作承诺)
- 报价:运邮全环节外包,中标人承担运邮环节中车辆、人员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
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 须具备有道路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运输的车辆办理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
3、售价:
按项目收取,价格为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现金缴款单,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55标书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在本项目二轮公告时无需重复缴纳。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5、电子采购平台报名:
5.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响应人:请于2022年11月9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响应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响应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响应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响应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5.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
按项目收取,价格为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采购时不再另行收取标书费)。响应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55-响应人名称-标书费)。
5.3注册成功的潜在响应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5.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宁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响应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人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将推送至响应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各签字或盖章响应人注意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3、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2276594801@qq.com)
4、电子采购平台递交:
4.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2022年12月2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完成电子版招标文件“签到”流程。
4.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响应人须派代表至投标地点当面递交纸质版招标文件,并且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解密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招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4.3线上电子版招标文件加密、解密:响应人须在开标前对“投标管家”递交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加密。响应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招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解密。
4.4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或盖章或盖章,在制作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或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
注:电子版招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投标管家”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纸质版招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招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招标文件。另外,现阶段如遇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3、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开标:
3.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响应文件唱价。
3.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将被否决。响应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八、投标保证金:
按项目收取,按50000元/供应商收取,所有投标保证金最迟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6日24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4-83880380。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4-87032767/15057457006
邮箱:227659480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NBPOST-FW-2022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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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分公司区内邮路运输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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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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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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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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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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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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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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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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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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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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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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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