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两项目部拌合站沉淀池清履带挖掘机、自卸汽车询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武两项目部拌合站沉淀池清履带挖掘机、自卸汽车询价书
采购单位:
中铁集团有限公司武两高速公路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11-29 08:54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2-02 12:00
招标方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235108392
监督方联系人:
刘先生
监督方联系电话:
13994261804
交货方式: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按要求进场
收货人:
王先生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235108392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或金票或云信支付方式。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结算方式:
按实际工作量每月进行结算,结算单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发票抬头: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110108101884765M
其他要求:
无预付款。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具体结算根据业主支付资金比例而定。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付款周期较长。
其他说明事项:
1、用于1#拌合站沉淀池清渣使用,废渣拉到3公里的弃土场进场处理,使用地址在重庆市涪陵区同乐镇1#拌合站。预计每月需配合挖机清理1次,每次32车(6-7辆车同时清理);配合拌合站已有装载机清理3次,每次5车(1辆车)。合计每月需租赁挖机1次,自卸汽车45-50车左右。如需用车提前2天通知,车辆按时进场,超过2次未及时到达清退出场。 2、二、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机械的使用费、折旧费、自卸汽车进出场费(履带挖掘机进出场费单独进行报价)、燃油费、润滑油、维修、保养、保管、人工、安全设施配备、保险、税金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开始使用,按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租赁费分期支付。每期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款的60%,租赁期届满,双方办理封账手续后3个月内支付至不超过总结算款的75%,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不超过总结算款的85%,甲方项目质保期满后3月内支付至不超过结算额的95%,剩余结算款待甲方整体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建设单位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后3个月内不计利息给予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等方式,票据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票据贴息费用。
采购单位:
中铁集团有限公司武两高速公路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11-29 08:54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2-02 12:00
招标方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235108392
监督方联系人:
刘先生
监督方联系电话:
13994261804
交货方式: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按要求进场
收货人:
王先生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235108392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或金票或云信支付方式。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结算方式:
按实际工作量每月进行结算,结算单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发票抬头: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110108101884765M
其他要求:
无预付款。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具体结算根据业主支付资金比例而定。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付款周期较长。
其他说明事项:
1、用于1#拌合站沉淀池清渣使用,废渣拉到3公里的弃土场进场处理,使用地址在重庆市涪陵区同乐镇1#拌合站。预计每月需配合挖机清理1次,每次32车(6-7辆车同时清理);配合拌合站已有装载机清理3次,每次5车(1辆车)。合计每月需租赁挖机1次,自卸汽车45-50车左右。如需用车提前2天通知,车辆按时进场,超过2次未及时到达清退出场。 2、二、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机械的使用费、折旧费、自卸汽车进出场费(履带挖掘机进出场费单独进行报价)、燃油费、润滑油、维修、保养、保管、人工、安全设施配备、保险、税金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开始使用,按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租赁费分期支付。每期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款的60%,租赁期届满,双方办理封账手续后3个月内支付至不超过总结算款的75%,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不超过总结算款的85%,甲方项目质保期满后3月内支付至不超过结算额的95%,剩余结算款待甲方整体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建设单位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后3个月内不计利息给予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等方式,票据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票据贴息费用。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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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0019287870002 | 履带挖掘机租赁 | 1.2立方米 | 12.0 | 台班 | 此项报价为台班租赁单价 | 2024.12.10 | 西南区-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同乐镇1#拌合站 |
2 | 2000019287870002 | 履带挖掘机租赁 | 1.2立方米 | 12.0 | 台班 | 此项报价填写履带挖掘机进出场费 | 2024.12.10 | 西南区-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同乐镇1#拌合站 |
3 | 2200021002003015 | 自卸汽车租赁 | 20t | 440.0 | 次 | 废渣运距3公里 | 2024.12.10 | 西南区-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同乐镇1#拌合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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