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医院放射科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326.7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765001
预算金额132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26.7万元
中标联系人曾俞凯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医院放射科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3765001

招标人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医院

建设单位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医院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拟在原有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医院内放射科楼旁扩建一栋3层建筑与原有放射科楼相连,扩建建筑占地面积为732.83 平方米,扩建总建筑面积为2284.59平方米,扩建层数为3层。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预中标人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总价

13267083.98

工期

168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曾俞凯(注册编号:桂245202103533;身份证号:430521********613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戴朝晖[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09021;身份证号:430421********533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兴安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

2.桂林市临桂区新城小学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3.兴安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一期)装修及安装工程

4.兴安县汽车配件产业园(二期)AB地块厂房项目(A2#、A3#、A4#、A5#、A6#生产车间)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76.94分

2.桂林市级一等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13228830.39

工期

168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蒋思宇(注册编号:桂245202102695;身份证号:450302********051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秦晓枝[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2952;身份证号:450323********274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桂林市第十八中学扩建项目

2.桂林市第十九中学校园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二标段(1#、4#、

12#、1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98.26分

2.桂林市级一等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总价

12870281.39

工期

168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苏树杰(注册编号:桂245070806413;身份证号:452522********553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唐鹏[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12389;身份证号:450324********3136]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怡和佳苑小区1~3#、5~10#楼及其地下室工程

2.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15#、16#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97.52分

2.桂林市级二等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1.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扬尘防治费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出相应的“扬尘防治费”,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 投决投标条件”第B1.4条规定,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扬尘防治费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出相应的“扬尘防治费”,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 投决投标条件”第B1.4条规定,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桂林市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扬尘防治费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出相应的“扬尘防治费”,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 投决投标条件”第B1.4条规定,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55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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