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福建建设十周年——福建省画院书画艺术展”作品集出版项目询价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福建建设十周年——福建省画院书画艺术展”作品集出版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福建建设十周年——福建省画院书画艺术展”作品集出版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孟灵、张书恒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78462转809或8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0591-837291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孟灵、张书恒0591-87878462转809或81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8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画院委托,对 “新福建建设十周年——福建省画院书画艺术展”作品集出版项目 预算价格进行公开市场询价,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前来参与,现公告如下:
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为“新福建建设十周年——福建省画院书画艺术展”作品集出版项目;
2、主要工作:“新福建建设十周年——福建省画院书画艺术展”作品集出版,具体要求如下:
2.1封面尺寸:490mm*300mm(展开成品);超纤皮绒8I529;局部烫色金封底压凹槽帖条码。
2.2内页尺寸:235mm*300mm(成品尺);四色印刷;157g亚粉纸;共240P。
2.3环衬用纸:230g烟灰卡。
2.4装订方式:圆脊精装/软精装。
2.5印制数量:1100册(含样书100册)。
2.6出版要求:福建省内出版社正式书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位代表若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报价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报价单位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图书出版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所报的价格应以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生产、运输、管理、税费、售后等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采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材料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纸质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正本1份,副本1份),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单位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报价单位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报价单位参与本次市场询价所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5、各报价单位自愿无偿参与报价,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不得向采购人要求支付任何报酬、费用或主张其他权益。
6、报价单位提供的市场询价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做任何书面回复,最终采购需求以项目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7、本公告为预算价格公开市场询价公告,公告中出现的“其他招标”、“投标”、“开标时间”为固定模板字眼无法修改,特此声明。
四、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代理公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网(www.fjthzb.com)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未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报价时间及提交方式
1、参加报价的单位在报价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密封完整的报价资料。
2、可采取邮寄或直接送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小西塔8楼,联系人:叶孟灵、张书恒,联系电话:0591-87878462转809或818,电子邮箱:fjthzb@163.com)
3、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新福建建设十周年——福建省画院书画艺术展”作品集出版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孟灵、张书恒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78462转809或8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0591-837291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孟灵、张书恒0591-87878462转809或81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8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画院委托,对 “新福建建设十周年——福建省画院书画艺术展”作品集出版项目 预算价格进行公开市场询价,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前来参与,现公告如下:
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为“新福建建设十周年——福建省画院书画艺术展”作品集出版项目;
2、主要工作:“新福建建设十周年——福建省画院书画艺术展”作品集出版,具体要求如下:
2.1封面尺寸:490mm*300mm(展开成品);超纤皮绒8I529;局部烫色金封底压凹槽帖条码。
2.2内页尺寸:235mm*300mm(成品尺);四色印刷;157g亚粉纸;共240P。
2.3环衬用纸:230g烟灰卡。
2.4装订方式:圆脊精装/软精装。
2.5印制数量:1100册(含样书100册)。
2.6出版要求:福建省内出版社正式书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位代表若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报价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报价单位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图书出版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所报的价格应以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生产、运输、管理、税费、售后等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采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材料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纸质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正本1份,副本1份),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单位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报价单位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报价单位参与本次市场询价所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5、各报价单位自愿无偿参与报价,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不得向采购人要求支付任何报酬、费用或主张其他权益。
6、报价单位提供的市场询价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做任何书面回复,最终采购需求以项目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7、本公告为预算价格公开市场询价公告,公告中出现的“其他招标”、“投标”、“开标时间”为固定模板字眼无法修改,特此声明。
四、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代理公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网(www.fjthzb.com)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未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报价时间及提交方式
1、参加报价的单位在报价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密封完整的报价资料。
2、可采取邮寄或直接送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小西塔8楼,联系人:叶孟灵、张书恒,联系电话:0591-87878462转809或818,电子邮箱:fjthzb@163.com)
3、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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