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编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编审服务
财务决算编审服务
搬迁建设
造价咨询服务
金额
2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wshh-zb-2024-65
预算金额
26万元
招标公司
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黄老师18087692839
招标代理机构
文山弘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恩虎0876-2662429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15
公告正文
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竣 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编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SHH-ZB-2024-6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编审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万元,招标人为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搬迁建设项目 9 )选址于砚山县现代物流园区,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搬迁建设项目一 期建设内容为10 座钢板仓、3 栋平房仓、1 栋机械罩棚、变配电和消防设施等地基及基础、主体结构及分部工程。截至202 1年12月,粮储公司完成搬迁建设项目一期10 座钢板仓、3 栋平房仓、1 栋机械罩棚、变配电和消防设施等地基及基础、主体结构及分部工程建设,仓 容共计 6.586 万吨,符合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需建设5 万吨仓容的要求。截至2024年7月,该项目已竣工验收。项目预算总投资:9710 33 万元,竣工结算送审价:8468.77981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编审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编审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 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Q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 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 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 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须投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和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 履行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且 投标人在人员及设备方面需具备履行本项目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的能
力。 3.2 人员要求 (1)竣工结算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 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 况说明。(2)财务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注册会计 师资格证书。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3.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 果为准,供应商无须提供)提供承诺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 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书 ) o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且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履行造价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投标 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 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文新交易中心(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新街文新大道4幢4单元2 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0时00分 开标地点:文新交易中心(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新街文新大道4幢4单元2 01)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文山州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次总经理办公会 会议纪要》2024年第(10)期同意实施采购,采购人为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文山弘合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代理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SHH-ZB-2024-65 2、项目名称: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 目(一期)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编审服务采购 3、项目概况: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搬迁建设项 目”)选址于砚山县现代物流园区,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搬迁建设项目 一期建设内容为10 座钢板仓、3 栋平房仓、1 栋机械罩棚、变配电和消防设施等地基及基础、主体结构及分部工程。截至202 1年12月,粮储公司完成搬迁建设项目一期10 座钢板仓、3 栋平房仓、1 栋机械罩棚、变配电和消防设施等地基及基础、主体结构及分部工程建设,仓 容共计6.586 万吨,符合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需建设5 万吨仓容的要求。截至2024年7月,该项目已竣工验收。项目预算总投资:9710
33 万元,竣工结算送审价:8468.779814万元。 4、采购预算金额:26万元(成效附加费按照云价综合【2012】66 号文件执行)。 5、服务周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 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云南省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客观、公正 认真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工程 竣工结算审核及决算编审工作,全面履行《委托合同》及服务承诺,审计报告 的编制应当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 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本项目审计服务工作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法 律、法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工程基本建设等有关规章以及建设部、云南省 政府、云南省建设厅涉及项目造价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 7、采购范围: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编审服务。 7.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并出具审核报告。 7.2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完成财务竣工决算编审并出具审计报告。 8.按招标人要求对其他工程造价及财务管理提供参考意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 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 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 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 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须投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和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 履行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且 投标人在人员及设备方面需具备履行本项目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的能 力。 3.2 人员要求 (1)竣工结算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 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 况说明。(2)财务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注册会计 师资格证书。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3.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 “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 果为准,供应商无须提供)提供承诺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 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书 ).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且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履行造价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投标 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 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1月05日到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 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联合体协议等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文山壮族 苗族自治州凤凰路华宇印象小区江南苑26号商铺(文山弘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及获取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 2、地点为:文新交易中心(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新街文新大道4幢4单元201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 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 的形式。 银行转账、网银、电汇需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 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公司的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 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2、保证金的金额:贰仟元整(¥:2000.00元)。 银行转账: 公司名称:文山弘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 账 号: 860011010000317486 联系电话:0876-2662429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前缴纳 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保证金退还 3.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由代理公司退还。 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 顺延)由代理公司退还。 3.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相关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代理公司退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达文路三公里处 联系人:黄老师、冯经理
电话:18087692839、15187126562 采购代理机构:文山弘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卧龙街道华宇印象26栋商铺 联系人:王恩虎 电 话:1528761979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达文路三公里处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180876928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文山弘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印象26栋商铺 联系人: 王恩虎 电 话: 15287619795 电子邮件: 594680094@qq.com 王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必申 缠鹇佶 公伶, 叼闷 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入山国家粮公似备库搬迁建设项目 (一期)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编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WSHH-ZB-2024-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文山州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 要》2024年第(10)期同意实施采购,采购人为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资金来 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文山弘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该项 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SHH-ZB-2024-65 2、项目名称: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搬迁建 设项目(一期)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编审服务采购 3、项目概况: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搬迁建 设项目”)选址于砚山县现代物流园区,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搬迁建设项 目一期建设内容为10座钢板仓、3栋平房仓、1栋机械罩棚、变配电和消防设 施等地基及基础、主体结构及分部工程。截至2021 年12月,粮储公司完成搬 迁建设项目一期10座钢板仓、3栋平房仓、1栋机械罩棚、变配电和消防设施 等地基及基础、主体结构及分部工程建设,仓容共计6.586万吨,符合中央基 建投资预算需建设5万吨仓容的要求。截至2024年7月,该项目已竣工验收。 项目预算总投资:9710.33万元,竣工结算送审价:8468.779814万元。
4、采购预算金额:26万元(成效附加费按照云价综合【2012】66号文件执 行)。 5、服务周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 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云南省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客观、公 正,认真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工程 竣工结算审核及决算编审工作,全面履行《委托合同》及服务承诺,审计报告的 编制应当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 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本项目审计服务工作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 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工程基本建设等有关规章以及建设部、云南省政府、云 南省建设厅涉及项目造价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 7、采购范围: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编审服务。 7.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并出具审核报告。 7.2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完成财务竣工决算编审并出具审计报告。 8.按招标人要求对其他工程造价及财务管理提供参考意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 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 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 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 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 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和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需具备履行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 书,且投标人在人员及设备方面需具备履行本项目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 的能力。 3.2人员要求(1)竣工结算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 注册在本单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2)财务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取 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 说明。 3.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须提供)提供承诺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 制规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提供承 诺书)。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必 须是联合体中履行造价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1月05日到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联合体协议等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凤凰路华宇印象小区江南苑26号商铺(文山弘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获取文 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 2、地点为:文新交易中心(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新街文新大道4幢4单元201)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 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汇票、本票、保函等非 现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网银、电汇需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 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公司的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 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2、保证金的金额:贰仟元整(¥:2000.00元)。 银行转账: 公司名称:文山弘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 账 号:860011010000317486 联系电话:0876-2662429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前缴纳 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保证金退还 3.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 顺延)由代理公司退还。 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 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退还。 3.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相关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代理公司退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达文路三公里处 联系人:黄老师、冯经理 电话:18087692839、15187126562 采购代理机构:文山弘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卧龙街道华宇印象26栋商铺 联系人:王恩虎 电话:15287619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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