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宜宾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5.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5012023000024
预算金额25.8万元
招标公司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启冬08318088817
中标公司四川轻化工大学2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3000024
二、项目名称:编制《宜宾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轻化工大学 | 自贡市汇东学苑街180号 | 25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轻化工大学)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宜宾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1.完成《条例(草案)》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评估,包含背景调查、市场调研服务; 2.组织和负责外出专题考察、交流、调研,吸取国内先进城市立法经验(专题考察城市不少于3个),结合宜宾实际,起草、完善《条例(草案)》草案,修订草案。 3.负责《条例(草案)》修订草案文本及起草说明的编制和专家评审工作; 4.协助就《条例(草案)》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负责对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和反馈; 5.参与《条例(草案)》相关情况上报工作,负责根据上级机关审核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答复、说明、修改完善。 6.其他与立法项目有关的工作。 1.前期研究 (1)资料收集。收集立法相关文献资料。 (2)成立立法调研课题组。成立立法调研课题组,制定立法调研工作计划。 (3)开展前期研究。课题组对收集的立法资料进行梳理,并编辑成册立法参考依据。 (4)拟定调研问题提纲。根据立法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初拟立法调研提纲。 2.省内调研 (1)召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关部门参加的立法研讨会。 (2)召开法学领域内专家学者、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涉及相关领域企业高管等加的立法研讨会。 (3)实地走访调研省内已经实施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市(州),了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4)到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等省级单位走访调研。 3.省外调研 赴省外进行实地考察学习,深入了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开展面临的问题、先进做法及经验,交流探讨立法工作机制,形成调研报告。 4.总结报告 (1)报告撰写。整理收集立法调研资料,形成调研报告初稿。 (2)问题研究。对调研情况和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研究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 (3)经验总结。根据调研,提炼总结违法建设治理立法工作经验。 (4)定稿。根据经验总结,完成修订稿形成终稿。 5.草案研究 组织研究起草形成条例草案。 | 1.前期研究 (1)资料收集。收集立法相关文献资料。 (2)成立立法调研课题组。成立立法调研课题组,制定立法调研工作计划。 (3)开展前期研究。课题组对收集的立法资料进行梳理,并编辑成册立法参考依据。 (4)拟定调研问题提纲。根据立法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初拟立法调研提纲。 2.省内调研 (1)召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关部门参加的立法研讨会。 (2)召开法学领域内专家学者、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涉及相关领域企业高管等加的立法研讨会。 (3)实地走访调研省内已经实施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市(州),了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4)到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等省级单位走访调研。 3.省外调研 赴省外进行实地考察学习,深入了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开展面临的问题、先进做法及经验,交流探讨立法工作机制,形成调研报告。 4.总结报告 (1)报告撰写。整理收集立法调研资料,形成调研报告初稿。 (2)问题研究。对调研情况和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研究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 (3)经验总结。根据调研,提炼总结违法建设治理立法工作经验。 (4)定稿。根据经验总结,完成修订稿形成终稿。 5.草案研究 组织研究起草形成条例草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70日 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调研报告文本、初稿编制工作,形成法规草案,并完成所有市政府内部法定程序,将法规草案送市人大城环资委审议。2023年6月至12月底前将服务成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以及报请省人大批准等工作。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省人大最终审议并公布实施及其他服务成果交付工作。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日期至《条例(草案)》修订通过省人大最终审议并公布实施日期。 验收标准: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条例(草案)》修订通过省人大最终审议并公布实施视为验收 合格。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1.在服务期内,提供政策解读及咨询服务答疑等支撑服务。2.完成《条例(草案)》编制任务后,配合采购人、完成《条例(草案)》的专家评审,以及报送人大审议通过。 成果要求:在立法启动、专题调研、修订草案编制各阶段按要求及时提供评估论证报告、专题调研报告、修订草案文本及起草说明成果资料(提交纸质版一式10份及电子版文档1份)。《条例(草案)》有较强深度、专业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提交的成果满足服务内容、服务要求。 | 验收标准: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条例(草案)》修订通过省人大最终审议并公布实施视为验收 合格。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1.在服务期内,提供政策解读及咨询服务答疑等支撑服务。2.完成《条例(草案)》编制任务后,配合采购人、完成《条例(草案)》的专家评审,以及报送人大审议通过。 成果要求:在立法启动、专题调研、修订草案编制各阶段按要求及时提供评估论证报告、专题调研报告、修订草案文本及起草说明成果资料(提交纸质版一式10份及电子版文档1份)。《条例(草案)》有较强深度、专业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提交的成果满足服务内容、服务要求。 | 25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褚苓娟(采购人代表)、江大权、黄隆清、黄思煜、张泽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中段8号
联系方式:138909657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8318088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启冬
电话:08318088817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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