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2021年至2023年度机电项目设计已由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甬交控202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宁波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波市象山港大桥开发有限公司、宁波穿山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波余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余姚市姚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波三门湾大桥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机电建设工程的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咨询,工程设计规划,图纸审查、后续服务及与其相关的附属配套工程的等全部设计工作。
2.2 主要要求:设计成果需符合技术标准、规范,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 建安费:约9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2)具备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截止开标日之前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公示;
3.5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7日16时00分(以购买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 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12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www.nbjttz.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574-89386630
招标代理人: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502室
联系人:梅凯、池芳、方路吉
电话:0574-88371609、0574-88370235
传真:0574-883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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