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交易公告]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jzfcg-安康市-2024-009
预算金额156.32万元
招标公司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15332678339
招标代理机构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531982024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FCG-安康市-2024-009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63,24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面粉、食用油)):
合同包预算金额:730,1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30,18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1学年。
合同包2(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肉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833,06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33,069.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1学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面粉、食用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肉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面粉、食用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肉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还需提供《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
(4)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 安康市)】上传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群众之家5楼
联系方式:15332678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5室
联系方式:1531982024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319820245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FCG-安康市-2024-009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63,24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面粉、食用油)):
合同包预算金额:730,1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30,1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面粉、食用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30,180.00 | 730,1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1学年。
合同包2(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肉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833,06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33,069.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畜禽肉 | 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肉类)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33,069.00 | 833,069.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1学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面粉、食用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肉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面粉、食用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肉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还需提供《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
(4)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 安康市)】上传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群众之家5楼
联系方式:15332678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5室
联系方式:1531982024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319820245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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