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蓥山隧道及引道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9.6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华蓥山隧道及引道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华蓥山隧道及引道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
(三)项目简况: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华蓥市城北转盘,向东设石岭岗大桥下穿襄渝铁路上行线桥梁,设框架桥下穿襄渝铁路下行线路基,路线向南经深沟子、河沟湾、团山梁子,设清溪河大桥上跨清溪河和东风路后进入清溪河河谷,在清溪河南侧经邬家槽、白芷塝、老院子在老虎局咀附近设华蓥山隧道穿越华蓥山,于小坝子附近出隧道,路线向东经过石堰口、油房湾、柴棚子,在转佛山附近上跨G42沪蓉高速,后经李家湾在新地坝附近接一号大道与国道210形成十字交叉,路线全长15.567km。
(四)服务期限:暂定 2个月,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服务地点:华蓥山隧道及引道工程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控制价
1.控制价:本次询价控制价为¥ 96600元,详见报价表(附件2)。
2.控制价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所需开展的勘察、野外作业费、报告编制及修订、资料收集、人员安全费、车辆使用费、食宿费、审查费、会务费、税金及利润、管理费、技术服务费、资料费、协调费及风险等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服务内容:完成华蓥山隧道及引道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
(八)服务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项目图纸、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现场情况,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总体风险评估工作,并出具本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协助采购人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对重大风险源应按规定报备,提供必要的后期服务。(具体要求详见合同)。
(九)支付结算
中选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取得采购人认可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30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本项目全部服务价款。支付前,中选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结算资料和采购人认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且在有效期内;
(二)资质要求: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即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 1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施工总体安全风险评估,其中被评估主体工程需含有特长隧道);
(四)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取得该资格证书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之前);
(五)信誉要求:报价单位近三年(即2021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报价单位按报价表要求报价,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不允许对报价表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900元。
(二)缴纳方式:报价保证金须通过报价单位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在2024年5月24日8时30分前到达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 号:51001748636059333666
注:报价单位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以简称)+报价保证金”,因备注不清造成无法辨别报价保证金是否缴纳的,后果由报价单位负责。
(三)退还:非中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中选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选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中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2.报价单位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
五、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按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由低至高确定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1-3名,当符合要求的中选候选人少于3人时,按照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评审并列第一,则并列第一的报价单位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为中选人,递补的合同价按递补的报价执行,以此类推。放弃中选资格的,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六、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及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
(二)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现场递交。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广安交投集团912办公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现场报价,报价资料须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封面处应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2.网络递交:报价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扫描在一个PDF文档内)传至QQ邮箱452750773@qq.com。报价邮件请备注“项目名称+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七、报价资料递交相关要求
(一)报价单位递交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若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详见附件1);
2.报价表(详见附件2);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价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单位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
6.承诺函(须按我公司提供的格式出具,详见附件3);
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料(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4);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四)递交报价资料的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五)报价单位递交的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且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八、报价资料审查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九、特别说明
(一)因中选人原因被我公司取消中选资格或中选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放弃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相关要求等履约的,将被广安交旅集团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二)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自纳入广安交旅集团或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在最近3年内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负责人有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交旅集团官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女士
电话:0826-2395169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报价表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料
附件5:合同
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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