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主要行洪河道测量及行洪能力复核(项目编号:JBZB-202410-1146)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89.9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bzb-202410-1146
预算金额289.9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雷022-6572568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2024年主要行洪河道测量及行洪能力复核 (项目编号:JBZB-202410-1146)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主要行洪河道测量及行洪能力复核 (项目编号:JBZB-202410-1146)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天津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2024年主要行洪河道测量及行洪能力复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8号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B-202410-1146
项目名称:2024年主要行洪河道测量及行洪能力复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9908万元
最高限价:289.990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89.9908 289.9908 防洪管理服务 2024年主要行洪河道测量及行洪能力复核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对潮白新河、北运河、北京排水河、永定河(含永定新河)、金钟河、新开河、子牙河(西河闸-子北汇流口段)等7条河道进行纵断面、横断面测量,掌握最新河道断面现状情况;二是构建上述河道水动力学模型,开展计算分析,按照规划设计标准,复核现状河道堤防条件下河道行洪能力,计算不同调度运用条件下的行洪能力,考虑滩地行洪与否、滩地有无高杆作物、洪水遭遇与否、不同起调水位等工况;三是复核计算上述各河道水位蓄量关系;四是完成测量成果及行洪能力复核成果整编工作,为实时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技术支撑。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23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 6)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则提供相关退休返聘合同。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8号2层
方式:①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现场直接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8号2层(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网上获取: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汇款凭证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jbzb518@126.com。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汇款银行:招商银行天津新港支行(行号:308110023085) 账号:122903957010502。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外环辅路与景盛路交口海天南苑13号楼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外环辅路与景盛路交口海天南苑13号楼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天津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联系方式:022-83128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8号2层
联系方式:022-65725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雷、许振青
电话:1382017287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10.21【项目需求书】2024年主要行洪河道测量及行洪能力分析(2).pdf
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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