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据主承销商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苏悦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据主承销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据主承销商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交投)拟通过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据进行融资,本次拟申请注册不超过1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具体要素如下:融资产品预计发行金额发行期限是否分期募集资金用途预计注册时间中期据70亿元≥3年根据发行人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期发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2023年11月前永续中30亿元3+N年或5+N年根据发行人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期发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2023年11月前注:河北交投可根据资金需求、财务指标、融资监管政策、市场等情况对最终申报、发行金额、期限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或终止。主承销商席位设置如下:中期据:分为两组申报,中期据(一)发行规模为40亿元;中期据(二)发行规模为30亿元,共设置4家主承销商(2名牵头主承销商、2名联席主承销商)。永续中:按照一组申报,设置2家主承销商(1名牵头主承销商、1名联席主承销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据主承销商,选择不超过6家主承销商,其中中期据的4家主承销商为银行、永续中的2家主承销商分别为银行和证券公司。2.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2.4服务范围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与发行人确定发行方案。(2)尽职调查、撰写申报材料。(3)协调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文件。(4)与监管机构沟通进行产品注册。(5)配合发行人进行产品薄记、销售。(6)提供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银行类投标人:银行类投标人应为市级及以上分行机构或总行,总行为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A类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内可开展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工作)证券类投标人:证券类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内可开展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工作)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暂停或取消主承销业务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6至2023-06-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也接受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资料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6-2609:30:00。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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