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GXZC2022-J1-001821-JGJD】成交公告
医疗设备床边血液净化治疗仪体外血液净化机规范编制项目管理医疗器械动力泵装置血泵自动装管置换液泵透析液泵滤过液泵枸橼酸泵钙泵一体化肝素泵超滤系统开放式盒装管路系统血液滤器配套盒装管路Ci-CaHDF动/静脉管路系统滤过液管路系统透析液管路系统枸橼酸管路于动脉管路系统钙剂管路系统置换液管路系统带接头自动感应管路自动预冲管路技术支持设备检查保养服务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培训木箱采购货物运输劳务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配送产品备件维修开箱验货大配件备用机一体化整机预连接管路手柄推拉式电子秤CRRT治疗全中文引导自助式操作系统夹管阀防静电装置一体化条形码识别器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连续静脉静脉血液透析滤过缓慢持续超滤开放系统可联合不同的滤器扩展新的治疗血浆分离ECMO枸橼酸抗凝连续对比监测自动判断分级提示报警滤器优化设计减少误报警漏血探测器超声空气探测器漏液探测器配备后备电源监测功能管路安装使用一体化耗材管路和滤器无抗凝治疗配套耗材出厂一体化设计全自动安装泵管体外低血容量管路设计肝素抗凝加温器静脉血液加温计算机网络接口解决方案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印刷品汽车火车包装材料原厂保修卡场地水源机器设备检验防破损装卸
金额
7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22-j1-001821-jgjd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公司广西公仆司法鉴定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艳妹0771-2804614
中标公司国药器械(佛山)有限公司7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GXZC2022-J1-001821-JGJD】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XZC2022-J1-001821-JGJD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竞标报价 ③=①×②:718000(元) | 国药器械(佛山)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2201-2204 |
2 | 竞标报价 ③=①×②:718000(元) | 国药器械(佛山)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2201-2204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床边血液净化治疗仪 | 床边血液净化治疗仪 | 费森尤斯 | 2套 | 359000 | multi (Version multiFiltratePRO) |
2 | 体外血液净化机 | 体外血液净化机 | 百特 | 2套 | 359000 | Prismaflex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卉欣,雪丽霜,刘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货物招标类型)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23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
联系方式:0771-5722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联系方式:0771-2804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艳妹
电 话:0771-2804614
附件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doc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doc
458.7K
设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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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项目编号:GXZC2022-J1-001821-JGJD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3第三章采购需求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目录2022年6月2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6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GXZC2022-J1-001821-JGJD)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六章合同文本6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8
预算金额:A分标:760000.00元,B分标:800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B分标:广西政采[2022]10251号-001)项目编号:GXZC2022-J1-001821-JGJD(采购计划备案文号:A分标:广西政采[2022]10251号-002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B分标合同履行期限: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到货,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A分标合同履行期限: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到货,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货。采购需求:最高限价:A分标:720000.00元,B分标:720000.00元。
标项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预算(万元) |
A分标 | 床边血液净化治疗仪 | 2套 | 参数需求 一.仪器性能先进,可提供全面冶疗方案: 1.前稀释连续性静-静脉血滤滤过(前稀释CVVH) 2.后稀释连续性静-静脉血滤滤过(后稀释CVVH) 3.前-后稀释连续性静-静脉血滤滤过(前-后稀释CVVH).连续性静-静脉血透(CVVHD)...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72 | 76 |
B分标 | 体外血液净化机 | 2套 | 参数需求 一、主机 1.一体化整机和预连接管路,人体工程学设计 2.4个手柄推拉式电子秤(颜色标识) 3.6泵(含一个肝素泵/钙泵),提供全面CRRT治疗方案 4.全中文引导自助式操作系统...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72 | 80 |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7日。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竞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
五、开启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1、竞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陆仟元整(¥6000.00),B分标:陆仟元整(¥6000.00)。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6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账号:7719014233102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竞标人转账时,须在银行转账底单上备注项目标识如“【项目编号:GXZC2022-J1-001821-JGJD】X分标竞标保证金”,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uangxibid.com.cn(广西招标网)。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6、竞标人投标注意事项:(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莫老师0771-5722430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号1.采购人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6月22日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江艳妹联系电话:0771-2804614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江艳妹联系电话:0771-2804614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适用范围一、总则供应商须知正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 容 |
3 |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6.2 |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
12.1.1 |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为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证明文件为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除自然人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8、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12.1.2 |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货物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0、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
15.2 | 竞标报价包含竞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竞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6.2 | 竞标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 |
17.1 | □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竞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A分标:陆仟元整(¥6000.00),B分标:陆仟元整(¥6000.00)。 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投标人转账时,须在银行转账底单上备注项目标识如“【项目编号:GXZC2022-J1-001821-JGJD】X分标竞标保证金”,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719 0142 3310 201; 注: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 相关要求: 1.竞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竞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备注: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或者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 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竞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 5.竞标保证金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为有条件保函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 |
18.2 | 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并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 |
20.1 |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24.1 | 谈判小组的人数:3人。 |
25.1 | 首次响应文件由谈判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开启,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25.2 | 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
26 | 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3 项。 |
26 | 谈判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 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谈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参与谈判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谈判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 |
26 | 评标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节能环保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依次推荐。 |
28.1 |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履约保证金金额:每分标按成交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桂财采〔2015〕22号),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支行 银行账号:6313 33260 备注: 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 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
29.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1、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3、电子采购合同需要供应商通过有效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与签章。 |
31.2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纸质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1-2804614,通讯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业务时间: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 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
32.1 |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þ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以分标(þ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5.1条规定的(þ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þ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20%/□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
33.1 | 解释: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33.2 | 1.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含电子印章),除本谈判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文件规定签署处签名(含电子签名)的行为,私章、印鉴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签字。 4.自然人竞标的,谈判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自然人可以加盖手指指印。 5、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1“采购人”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定义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10“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2.9“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6“售后服务”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5“竞标”是指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4.竞标费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3“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2.12“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6.转包与分包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联合体竞标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谈判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1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特别说明6.3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二、谈判文件(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合同文本;(4)响应文件格式(3)采购需求;(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谈判公告;8.谈判文件的构成
10.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9.供应商的询问(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1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4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后的内容编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10.3谈判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谈判文件与谈判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4.竞标的风险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3.计量单位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3竞标报价要求15.2竞标报价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竞标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竞标报价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竞标有效期15.3.2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
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2竞标保证金的退还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竞标保证金。17.竞标保证金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3竞标保证金不计息。
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电子文件,并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18.1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0.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0.响应文件的提交19.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供应商应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进行加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9.响应文件的加密、解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2.1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政采云”平台的操作将电子版响应文件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21.1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4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中“四、响应文件提交”。20.3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或者未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
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1竞争性谈判小组成立: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谈判小组成立四、评审及谈判23.1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竞标保证金。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26.1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规定的评审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25.3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谈判。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5.1首次响应文件由谈判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6.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谈判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6.3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
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履约保证金27.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3.7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本须知正文第27.5条的规定执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书面或电子)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书面或电子)。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签订合同28.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谈判文件之日;31.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询问、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
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32.1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其他内容31.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费率 金额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150-100)万元×1.1%=0.55万元100万元×l.5%=1.5万元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注: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账号:7719014233102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32.3代理服务费交纳银行帐号信息合计收费=1.5+0.55=2.05(万元)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3.3本谈判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本谈判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凡在“技术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供应商应在货物配置清单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1、采购需求中如出现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等均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但供应商的产品实质上应相当于或优于本需求中的技术要求。说明:第三章采购需求依据本谈判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预算金额:A分标:760000.00元,B分标:800000.00元。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6、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得仅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5、“实质性要求”是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4、如供应商竞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B分标:A分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最高限价:A分标:720000.00元,B分标:720000.00元。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备注 | |
1 | 床边血液净化治疗仪 | 2套 | 参数需求 一.仪器性能先进,可提供全面冶疗方案: 1.前稀释连续性静-静脉血滤滤过(前稀释CVVH) 2.后稀释连续性静-静脉血滤滤过(后稀释CVVH) 3.前-后稀释连续性静-静脉血滤滤过(前-后稀释CVVH).连续性静-静脉血透(CVVHD) 4.连续性静-静脉血透滤过(CVVHD) 5.前稀释连续性静-静脉血液透析滤过(前稀释CVVHDF) 6.提供双重分离治疗功能,可开展血脂清楚及自身免疫抗体复合物清除治疗; 7.提供血浆分离与置换功能; 8.提供血液灌流功能。 二.应能提供符合临床使用的治疗参数: 一)、动力泵装置 ▲1.标配7个泵,和主机一体化结构,其中: ▲(1)其中6个泵,分别为血泵、置换液泵、透析液泵、滤过液泵、枸橼酸泵、钙泵 1.血流速:10-500 mL / min, ± 10% 2.置换液流速:10-80 mL / min 3.透析液流速:10-80 mL / min 4.滤过液流速:0-180 mL / min 5.枸橼酸流速:(Ci) 10-600 mL/h 6.枸橼酸剂量:2.0-6.0 mmol/L血液 (枸橼酸/血液)增量:0.1 mmol/L 7.钙流速:( Ca)0; 1-100 mL/h 8.钙剂量:0-3.0 mmol / L 滤过液 (钙/滤过液)增量:0.1 mmol/L (2)、一体化肝素泵,可选用30ml、50ml规格注射器 1.注射泵(抗凝剂) 连续流速0.5-25 mL/h 增量:0.1 mL/h 二)、超滤系统 1.采用重量超滤控制系统 2.净超滤率0-990 mL / h (净重损失)增量 10 mL / h 三.监测系统: 一)、压力监测 1.输入压力 显示范围:-300 至 +300 mmHg 精度±10 mmHg 2.回流压力 显示范围:-100 至 +500 mmHg 精度±10 mmHg 3.跨膜压 显示范围:-300 至 +520 mmHg 精度±12 mmHg 4.滤器前压力 测量范围:-50 至 +750 mmHg 精度 ±10 mmHg 5.空气探测器 测量方式:超声波传输 灵敏度:气泡、血液泡沫或微气泡 6.光学探测器 测量方式:红外线传输 功能:探测血液 -无血 7.漏血探测器 测量方式:光学 灵敏度:≤0.5 mL/min 失血 (HCT 32% 的血液) 二)、安全及防干扰设置 1、30秒钟内的环境干扰(振动)对平衡系统无影响,无报警 2、系统电击防护类型达到安全级数I 3、系统电击防护程度达到CF级,可安全、同时使用心脏仪器(包括心电监护仪器、除颤仪等) 4、内置后备电源,在紧急断电的情况下维持15分钟,并自动转移至紧急操作模式 四.系统结构: 1、配置≥15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清晰显示操作指南 2、有智能软件,可在线辅助操作、分析报警原因并提供解决故障的方案 3、开机自动校准、检测,并可在治疗过程中进行周期性的核对校准 4、平衡系统 4-1、具备4个称重天平,分别称重置换液、透析液、滤过液 4-2、称放置换液、透析液的天平位置应高于操作人员的腰部,称放滤过液的天平位置应低于人的腰部 4-3、称重天平在治疗过程中需有周期性的平衡测试,从而保证平衡系统的动态准确性 4-4、每个称重天平的最大负荷达到12 Kg 4-5、一次性可装载透析液/置换液达到24 Kg 4-6、滤过液袋最大在机容量达到20 L 4-7、24小时总置换液量误差小于100ml或小于1% 5、加热系统 ▲5-1、具备和机器一体化独立的两个加热系统,可直接、同时加热置换液和透析液,温度可控 5-2、置换液/透析液温度范围:35~39.度, 可调; 6.治疗系统:自带有国际治疗指南治疗参数智能提示,方便医生调整医疗配方。 五.耗材: 1、采用开放式盒装管路系统,可以自由选择血液滤器 2、配套盒装管路Ci-Ca HD(动/静脉管路系统,滤过液管路系统,透析液管路系统,枸橼酸管路于动脉管路系统及钙剂管路系统),Ci-Ca HDF(动/静脉管路系统,滤过液管路系统,透析液管路系统,置换液管路系统,枸橼酸管路于动脉管路系统及钙剂管路系统), HDF(动/静脉管路系统,滤过液管路系统,透析液管路系统,置换液管路系统)带接头,便于与各种滤器连接; 3、耗材安装:机器具有一体化感应装置,自动感应管路,自动安装及撤离; 六.其它功能 1、自动预冲管路 2、开机自动校准、检测,并可在治疗过程中进行周期性的核对校准; 3、可以自由选择前稀释或后稀释; 4、可以预先设定频繁使用的特殊治疗参数,使操控简单化; 5、血泵自动装管,并在显示屏上清晰的显示出管路的流程路径、注解,并以不同颜色区分标识; 6、与治疗相关的参数、治疗记录及报警记录持续保持48小时; 7、具有保证治疗安全的关爱模式功能; 8、治疗数据以图表方式显示。 | ||
二、商务要求表 | |||||
▲质保期 |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货物验收合格后,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免费更换所有故障零配件,并免费提供设备的系统软件及硬件的安全性改版升级和技术支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质保期所更换的零配件必须是原厂全新的零配件,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3、质保期内每年提供1次设备检查保养服务(使用专业检测设备),每次保养及维修均需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保养服务工单或维修工单。 4、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到货,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货。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无预付款,中标人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全额发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金额:5%; 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 3、履约保证金账户: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待中标供应商履行完质保义务后无息退还。 | ||||
▲医疗器械注册证 | 以上货物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产品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文件中须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提供该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
▲售后服务要求 | 1、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安装完成后中标人负责清理产生的木箱等垃圾; 2、投标人应提出可行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 4、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安装、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培训、售后服务、配送产品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等; 5、备件、技术及维修服务,培训要求及其它: (1)备件要求:投标人或厂家应在用户当地或省会中心城市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 (2)技术及维修服务:在用户当地或省会中心城市,投标人或厂家应配置多名工程技术人员,随时提供开箱验货、安装、调试或维修等服务; (3)技术培训要求:在用户当地或省会中心城市,投标人或厂家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4)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时,现场响应时间2小时以内,维修响应时间小于8小时,工程师到场时间小于24小时,维修中所需要零配件供应最长时间不超过7天。特殊情况无法到达须提前与科室或设备主管科室沟通。如需更换配件,则小配件3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大配件7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当配件等待周期大于7个工作日时,中标人应按照科室要求提供备用机。 | ||||
其它要求 | ▲1、中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 2、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彩色图片或说明书(标明主要技术参数)。 3、本项目采购设备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中标人须负责办理进口设备的相关手续及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4、供应商如选用进口产品竞标,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供应商如选用国产产品竞标,在供货时必须提供所竞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 5、采购人设备主管科室对本合同质保服务内容进行全程对接和监督,并对服务情况进行客观记录,在每个合同年度期结束时,由设备主管科室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响应情况、服务态度及过程记录,对违反合同条款和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或被使用科室有效投诉2次,每事项每次扣罚履约金的10%。 ▲6、采购人在货物交货验收阶段发现货物的技术参数指标达不到采购文件该货物技术参数要求的,属虚假应标行为,采购人将终止合同拒收货物,追究该成交单位违约责任,赔偿采购人因采购时间延长造成采购人经济等方面损失,视情况采购人将违约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备注 | |
1 | 体外血液净化机 | 2套 | 参数需求 一、主机 1.一体化整机和预连接管路,人体工程学设计 2.4个手柄推拉式电子秤(颜色标识) 3.6泵(含一个肝素泵/钙泵),提供全面CRRT治疗方案 4.全中文引导自助式操作系统 5.2个夹管阀,允许治疗期间控制前/后稀释比率 6.防静电装置:避免ECG心电图干扰;CF电器兼容 7.一体化条形码识别器自动识别安装耗材 二、操作屏幕:≥12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式显示屏,引导式操作系统 三、治疗模式 1.可选择的CRRT治疗方式: 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VVH) 连续静脉静脉血液透析(CVVHD) 连续静脉静脉血液透析滤过(CVVHDF) 缓慢持续超滤(SCUF) 2.开放系统可联合不同的滤器扩展新的治疗,包括血液灌流(HP)、血浆分离、置换、吸附(TPE)、ECMO等 3.在不更换、不手动分离管路下实行: 前稀释CVVH/CVVHDF 后稀释CVVH/CVVHDF ▲前加后稀释CVVH/CVVHDF 4. 抗凝选择:无抗凝、肝素、枸橼酸/钙 ▲5.枸橼酸抗凝:支持CVVH\CVVHD\CVVHDF治疗模式 四、流速范围 1.血液流速:10-450ml/min;增幅:2-10ml/min 2.透析液速度: 0-8000ml/h;增幅:50ml/h 3.废液速度: 0-10000ml/h 4.置换液速度:0-8000ml/h ;增幅:20-50ml/h 5.血泵前泵(PBP):0-4000 ml/min* 6. 患者脱水:0-2000 ml/h;增幅:5-10 ml/min 7.精确度:±10% 五、压力监测范围 1.精确度:±10% 2.输入压:-250- +450 mmHg,精准度:+/- 15 mmHg 3.回输压:-50- +350 mmHg,精准度:+/- 5 mmHg 4.滤器压:-50- +450 mmHg,精准度:+/- 15 mmHg 5.废液压:-350- +400 mmHg,精准度:+/- 15 mmHg 六、液体控制 1. 液体平衡秤:具备4个电子秤,分别监测透析量、置换液、血泵前输液的使用和排出的废液量 2.称重范围:0-11kg;误差:±7 g (5200 g)偏差值:± 0.14% 3.直接静脉血液加温,避免产生气泡 七、报警及安全系统 1. 具备5个压力传感器 2.按钮式回路静脉排气壶液面高度调节和自动排气,全血路包括排气壶无气-血界面处理技术,降低凝血风险 3.抗静电装置,避免对ECG、监护仪的干扰 4.在CVVH、CVVHD、CVVHDF、前后稀释治疗模式切换时,无需增加耗材,无需手动分离管路。 5.连续对比监测、自动判断、分级提示和报警滤器的血凝状况,并提供解决建议,优化设计减少误报警 6.漏血探测器;当废液流速低于5500 ml/h时,Hct25%,漏血≥0.35 ml/min;当最大废液流速时,HCT 32%,漏血≥0.50 ml/min 7.超声空气探测器:探测单个气泡≥ 20 μl 8.漏液探测器:监测漏液范围<50ml 9.配备后备电源:停电时,后备电源支持血泵、透析液泵、置换液泵以及各项监测功能都可运行至少10分钟 八、耗材及管路安装 1.使用一体化耗材:管路和滤器预连接避免污染。 2.使用能吸附清除血液内细胞因子等炎症介质的滤器和管路配套,可以更好地进行无抗凝治疗 3.配套耗材出厂一体化设计,全自动安装泵管、配套快速预冲和自检,颜色标示易于安装,避免误操作 4.体外低血容量管路设计(70-189 ml),内置条形码,便于识别 5.可满足从小儿到成人不同年龄段的治疗模式; ▲6.无需增加其它设备/配件就可以使用枸橼酸或者肝素抗凝 九、加温器 1.直接静脉血液加温 2.控制温度:33℃- 43℃,连续可调:0.5℃/档 十、计算机网络接口 1.具备计算机网络接口RJ-45 以太网接口、RS-232 串口、USB2.0 插口,远程访问自动存档 2.可通过存储卡转移资料、存储不低于90个小时的治疗信息,自动存档>5000个报警及治疗参数变更信息 3.软件操作系统可升级 | ||
二、商务要求表 | |||||
▲质保期 |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货物验收合格后,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免费更换所有故障零配件,并免费提供设备的系统软件及硬件的安全性改版升级和技术支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质保期所更换的零配件必须是原厂全新的零配件,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3、质保期内每年提供1次设备检查保养服务(使用专业检测设备),每次保养及维修均需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保养服务工单或维修工单。 4、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到货,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货。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无预付款,中标人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全额发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金额:5%; 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 3、履约保证金账户: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待中标供应商履行完质保义务后无息退还。 | ||||
▲医疗器械注册证 | 以上货物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产品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文件中须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提供该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
▲售后服务要求 | 1、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安装完成后中标人负责清理产生的木箱等垃圾; 2、投标人应提出可行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 4、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安装、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培训、售后服务、配送产品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等; 5、备件、技术及维修服务,培训要求及其它: (1)备件要求:投标人或厂家应在用户当地或省会中心城市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 (2)技术及维修服务:在用户当地或省会中心城市,投标人或厂家应配置多名工程技术人员,随时提供开箱验货、安装、调试或维修等服务; (3)技术培训要求:在用户当地或省会中心城市,投标人或厂家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4)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时,现场响应时间2小时以内,维修响应时间小于8小时,工程师到场时间小于24小时,维修中所需要零配件供应最长时间不超过7天。特殊情况无法到达须提前与科室或设备主管科室沟通。如需更换配件,则小配件3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大配件7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当配件等待周期大于7个工作日时,中标人应按照科室要求提供备用机。 | ||||
其它要求 | ▲1、中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 2、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彩色图片或说明书(标明主要技术参数)。 3、本项目采购设备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中标人须负责办理进口设备的相关手续及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4、供应商如选用进口产品竞标,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供应商如选用国产产品竞标,在供货时必须提供所竞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 5、采购人设备主管科室对本合同质保服务内容进行全程对接和监督,并对服务情况进行客观记录,在每个合同年度期结束时,由设备主管科室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响应情况、服务态度及过程记录,对违反合同条款和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或被使用科室有效投诉2次,每事项每次扣罚履约金的10%。 ▲6、采购人在货物交货验收阶段发现货物的技术参数指标达不到采购文件该货物技术参数要求的,属虚假应标行为,采购人将终止合同拒收货物,追究该成交单位违约责任,赔偿采购人因采购时间延长造成采购人经济等方面损失,视情况采购人将违约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2.1响应文件开启后,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1.确认谈判文件一、评审程序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谈判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网站中的查询记录截图并作为评审资料保存。(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符合性审查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本章3.7条规定除外)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电子回函形式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3.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由谈判小组对资格审查的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商务技术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5)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4)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3)提交的竞标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竞标保证金;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11)技术要求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或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的情形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报价评审17)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6)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15)谈判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谈判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3)谈判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的;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的;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谈判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的;
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1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谈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谈判程序3.8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谈判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6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除本章第3.7条外,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最后报价4.6对谈判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5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4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电子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电子谈判记录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7响应文件首次及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6谈判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或达到规定时间后统一开启,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最后报价。
6.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6.1评标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5.10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9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时,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8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7.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二、评定成交的标准6.5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最后报价。6.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的,对竞标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上述规定对报价给予扣除的,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扣除比例)。
响应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标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规定的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
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标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盖章):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注: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注: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年月日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致:(采购人名称):竞标声明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盖章):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1)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分标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我方(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2)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有);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开户银行:帐号/行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盖章):特此承诺。
标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
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谈判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竞标报价表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单位:元所投分标:分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①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 | 单价 ② | 竞标报价 ③=①×② | 备注 |
1 | ||||||||||
2 | ||||||||||
… | ……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竞标货物中,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总值为¥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附表格式自拟),占本竞标报价的比例为 %;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总值为¥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附表格式自拟),占本竞标报价的比例为 %。 |
7.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修改是否需要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4.谈判文件中列明采购专用耗材的,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耗材量或者按耗材的常规试用量提供报价。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以上竞标报价表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
地址: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盖章):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年龄:职务:姓名:性别:
致:(采购人名称):(如有委托时)授权委托书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盖章):
所投分标:分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项目 | 谈判文件商务要求 | 供应商的响应 | 偏离说明 |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
备注:所投分标:分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货物配置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 |
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偏离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以上货物配置清单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必须与“竞标报价表”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应根据竞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所投分标:分标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谈判文件要求 | 竞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其他文书、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4.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3.供应商认为其竞标响应有正偏离的,请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竞标产品的彩页或国家认可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证明作为佐证,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附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公章。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附: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格式)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质疑项目的编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成交结果□采购过程□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采购人名称: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
供应商: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格式)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邮编:地址: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地址:被投诉人1:
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项目的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
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
第六章合同文本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二、填写说明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一、本合同适用范围《政府采购合同》是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中的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活动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一般货物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
(六)第八条付款方式:资金性质按一般预算拨款、财政性基金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上年结余填写。(五)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订(或者生效)后多少日(或者工作日)或者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四)第四条包装和运输:货物运输方式包括;汽车、火车、轮船等。(三)第一条合同标的:按表中各项目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填写,如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没有明确,按甲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者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删除加所在地名称。
(五)本合同为试行文本,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四)本合同统一用A4纸打印。(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二)协议供货合同应使用原文本。(一)各单位现使用的专业合同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专业合同各条款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各条款要求,如发生矛盾以本合同为准。三、有关要求
签订地点:南宁市签订时间: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编号:采购单位(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采购计划号:合同编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本合同各条款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条质量保证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公告规定、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供货一览表第一条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序号 | 产品名称 | 商标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2.乙方应按公告规定、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三条权利保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公告规定、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上述标准、规范有出入的,以较严格为准),并与公告规定、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使用过程的安全有效,如采购文件中明确对货物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乙方还应当确保符合采购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及相关费用,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货物运输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须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2.货物的运输方式:不限。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照公告规定、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承诺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第四条包装和运输4.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5.若甲方委托第三方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4.甲方应当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后一个月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2.乙方提供不符合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的或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交货时间:。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公告、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第七条售后服务、质保期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甲方予以确定。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乙方应在到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第六条安装和培训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3.付款方式:乙方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全额发票,于收到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2.资金性质: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第八条付款方式和履约保证金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2.货物保修期:。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备注:在签订合同之前,乙方需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到甲方指定账户。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本合同。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待乙方履行完质保义务且无违约情况下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存在违约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补足履约保证金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条税费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631333260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支行
4.上述的货物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取部件成本费。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如有产品质量争议,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解决(上述标准、规范有出入的,以较严格为准),如采购文件中明确对货物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乙方还应当确保符合采购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2.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内解决故障,否则须在内提供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备用产品,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3)退货处理: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承担退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贬值处理: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产生的贬值由乙方自行承担。(1)更换: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乙方1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更换,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参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4.甲方组织验收,乙方必须到场配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凭证。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需负责安装、调试,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及甲方人员熟练操作后,甲方再进行组织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签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第十三条交货及验收要求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甲方有权选择不予接收或按质量不合格处罚。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在甲方要求的15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即便存在质量问题但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由双方另行商定。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8.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等。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合同履行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合同履行的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中标通知书。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1.采购文件;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分包(无进口资格的乙方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2年 月 日 | 乙方(章): 2022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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