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邵阳市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侦查设备技术侦察取证设备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原材料燃料故障解决方案便携式手机电脑取证设备便携式数据镜像设备执法记录仪采集站话单分析系统硬盘提取功能数据分析LinuxUbuntu64位双启动操作系统第三方应用程序司法分析软件操作系统仿真软件关联分析旅客住宿铁路售票民航订票电子数据鉴定实验室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团队响应时间突发情况处理措施培训方案设备安装调试保险防野蛮装卸进口设备伴随服务运营维护手册运行监督维修组装专用工具辅助材料移动中文技术文件设备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服务指南便携式录音录像设备电子证据只读设备办案笔录指纹签字板远程语音识别轨迹分析话单系统存储介质写保护设备司法有效性与数据完整性虚拟写模式切换提供HPA隐藏分区的自动识别和还原运输搬运保管附件零配件备品备件装箱单合格证说明书随机配件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备件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支持设备操作配置管理
金额
75.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906-20221125-82
预算金额76.4万元
招标公司邵阳市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娟13975878705
中标公司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5.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邵阳市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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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12月8日 | |||||||||||||||||||||||||||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的邵阳市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2年12月06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项目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 | |||||||||||||||||||||||||||
代理机构名称: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2906-20221125-82 | |||||||||||||||||||||||||||
预算金额:764,000.00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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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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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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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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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标准:财政评审金额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5184 元 | |||||||||||||||||||||||||||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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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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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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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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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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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报价明细.xls报价明细.xls
02、磋商文件—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项目12.1(修改后).doc02、磋商文件—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项目12.1(修改后).doc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xxxxxx供应商 | xxxxxx供应商 | xxxxxx供应商 | xxxxxx供应商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预算 | 供应商名称 | 规模 | 所在区域编码 | 外商国别 | 外商投资类型 | 数量 | 单价 | 报价 |
1 | Cxxxxx-xxxxx品目1 | |||||||||
2 | Cxxxxx-xxxxx品目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xxxxxx供应商 | xxxxxx供应商 | xxxxxx供应商 | xxxxxx供应商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预算 | 供应商名称 | 规模 | 所在区域编码 | 外商国别 | 外商投资类型 | 数量 | 单价 | 报价 |
1 | Cxxxxx-xxxxx品目1 | |||||||||
2 | Cxxxxx-xxxxx品目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 | 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 | 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 | 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预算 (元) | 供应商名称 | 规模 | 所在区域编码 | 外商国别 | 外商投资类型 | 数量 | 报价 | 最终报价 |
1 | 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项目 | 764000 | 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 | 4222000 | 无 | 1 | 7560 | 756000 |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项目名称:侦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货物类)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第一章磋商邀请4目录1目录2022年11月委托代理编号:hy2022094招标代理机构: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响应文件17二、磋商文件16一、说明13第二部分磋商须知正文13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7第二章磋商须知7
第三章磋商办法27八、其他规定26七、询问及质疑26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5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0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
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29附表1:资格性检查表28附:评审表格28三、确定成交供应商27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一、磋商方法27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35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5附表6:评分细则33附表5:不合格供应商名单32附表4: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供应商表31附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30
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1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0一、磋商响应声明49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46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5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38
附件3-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56附件3-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55附件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54三、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53附件2:免交保证金承诺书52二、保证金52
附件4-2:标的商务说明61附件4-1:标的技术说明60四、标的说明60附件3-6:分包承诺59附件3-5:联合体协议(格式)58附件3-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57
附件6-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67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66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5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64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64五、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62
九、最后报价72八、提供符合评分办法的证明文件或资料71附件7-2:分项价格表70附件7-1:报价一览表69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69附件6-5: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68
一、项目基本情况75第一节、采购清单及说明75第六章采购需求75附件9-3:最后报价时需提供的其他资料74附件9-2:分项价格表(最后报价用)73附件9-1:最后磋商总报价表72
一、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82第三节、商务要求82第二节、技术要求77四、说明75三、采购清单一览表75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75
七、培训要求83六、售后服务83五、免费质保期83四、验收方式82三、项目实施要求及说明82二、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82
1、项目名称:侦查设备采购项目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第一章磋商邀请九、其他说明83八、付款方式83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5、¨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4、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764000元3、委托代理编号:hy2022094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完成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1、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享受评审优惠。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侦查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磋商文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四、供应商资格条件3、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2、强制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六、磋商保证金(4)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持两套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证明材料。(3)磋商文件售价:0元/套。(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罡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在2022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2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公告期限2022年12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罡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说明:本项目不用缴纳。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十、其他说明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九、询问及质疑
联系人:周先生黄女士电话:0739-5635069地址:邵阳市北塔区魏源东路27号采购人: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十二、联系方式2、电话:0739-56350691、联系人姓名:周先生黄女士
根据相关防疫要求,供应商应及时了解并遵循项目所在地防疫政策,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有新的防疫规定的,从其规定。十三、防疫提示电话:0739-5315511传真:0739-5315513联系人:姜海涛、张静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罡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正文说明: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2022年11月25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项目名称 | 侦查设备采购项目 |
第二章第1.2款 | 是否预留采购份额 | 否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地址:邵阳市北塔区魏源东路27号联 系 人:周先生 黄女士 电 话:0739-5635069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 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罡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联系人:姜海涛、张静电话:0739-5315513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相关要求。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接受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答疑) | ■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是否面向专门中小企业采购 | ■否□是 |
第二章第9.2款 | 价格评审优惠 | □否,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是,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享受价格评审优惠。(1)给予小、微企业的产品10%的价格扣除。(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 / %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货物类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 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评审优惠)。 |
第二章第9.3款 | 强制采购 | ■否 □是。本项目中的 / 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记★符号的产品的,否则响应无效。 |
第二章第9.4款 | 优先采购 | 一、加分比例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评标因素权重分4%的加分;2、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评标因素权重分4%的加分;3、两型产品:分别给予价格、技术、商务评标因素权重分的4%的加分。二、计算方式如下: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10.3款 | 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 | 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一般(非实质性)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3项将导致无效响应。注:标注“★”的参数为必须满足的技术或商务条款,有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 |
第二章第10.4款 | 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 | 同一条款不重复计算,不同条款累计相加。 |
第二章第11.3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有■无 |
第二章第11.5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4款 |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人民币764000元 |
第二章第18.1款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相关要求。 |
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1份,副本 3 份,电子文件1份(U盘介质,PDF格式,并标注供应商名称) |
第二章第20.4款 | 电子文件制作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1.3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名称:侦查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委托代理编号:hy2022094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 在 2022年12月6日0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3.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详见第三章《磋商办法》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第37.1款 | 成交结果信息公布 |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
第二章第38.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第二章第40.1款 | 合同预付款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相关要求。 |
第二章第40.2款 | 质量保证金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相关要求 |
七、询问及质疑 | ||
第二章第42.3款 | 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 | 一、采购人名称: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魏源东路27号联系人:周先生 黄女士 电话: 0739-5635069二、代理机构名称: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罡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联 系 人:姜海涛、张静电 话:0739-5315513 |
八、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3.1款 | 样品(演示)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第二章第44.1款 | 代理服务费 | 人民币5184元,由采购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
第二章第45.1款 | 其他规定 | 1、信用记录(1)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甄别,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指定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2、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企业等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9.1款规定,否则,其响应无效。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第二章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
2.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设备,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设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6“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或者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产品。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设备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产生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授权委托4.1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费用
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6.2本章第6.1款规定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第3.2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折扣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货物类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方或工程承接方作出要求。其中给予货物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给予价格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的报价不给予价格折扣;9.2价格评审优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采购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9.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照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加分,加分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照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加分,加分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4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本项目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3强制采购:(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7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第9.3款、第9.4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实行加分。供应商应按本章9.7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按第四章附件6“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的格式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9.5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9.8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5)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2)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二、磋商文件10.4本章第10.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3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响应无效。10.2除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外,磋商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为无效响应。10.1本条所称偏离为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偏离
第四章合同格式条款第三章磋商办法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通知(邀请)1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1.磋商文件的组成、提供期限
11.5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11.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1.2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6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
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保证金(1)磋商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提供符合评分办法的证明文件或资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标的说明(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1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最后报价
17.2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1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超过采购预算价为无效响应。16.3成交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服务范围、内容或人员配置不发生变化情况下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和第六章“采购需求”要求及格式制作。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六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21.4款的有关要求。
(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1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8.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8.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8.保证金
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有效期(5)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4电子文件制作: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20.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须经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盖单位章和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供应商代表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商后作最后报价时填写并递交。21.4最后报价无须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由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带至磋商现场,磋21.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2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正本”或“副本”和“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如果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还应注明包号及包名称。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以保证自己的响应文件相关信息不被透露,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供应商代表签字。21.响应文件的密封
23.2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但不公布响应文件中的第一轮报价。23.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6.资格性审查25.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对报价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25.磋商小组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等)、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4、磋商程序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5)保证金(免交保证金承诺书);(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如果本项目有);(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27.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27.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7.符合性审查26.2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7)信用查询情况(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形式参与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标注“★”实质性条款的;(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的;
29.1对于本章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款、第28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29.磋商28.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澄清27.3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3款规定,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2对于本章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28.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2磋商因素:价格、技术、商务等,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30.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标准和磋商因素,由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磋商方法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9.5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3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4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0.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本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价为无效响应。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0.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0.3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
32.确定成交供应商31.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名。31.1磋商小组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0.7具体磋商办法见第三章【磋商办法】。30.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
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33.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磋商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3.磋商的特殊情形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本章33.1款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成交通知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9.签订合同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40.合同价款支付(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9.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七、询问及质疑4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40.3成交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40.2磋商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40.1磋商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
八、其他规定42.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4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42.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45.其他规定41.1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44.采购代理服务费(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或演示)与响应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43.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或演示)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磋商报价评审: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最终报价进行计算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磋商因素:价格、技术、商务等、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一、磋商方法第三章磋商办法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第二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价为无效响应。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并按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三、确定成交供应商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前3名。1、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最后价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按商务评价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说明: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日期:年月日附表1:资格性检查表附:评审表格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第二章第30条的规定。
序号 | 资格检查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资格检查内容 | 1 | 2 | 3 | 4 | 5 | 6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
2 |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 ||||||
3 |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资格声明 | ||||||
4 |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如果本项目有) | ||||||
5 | 保证金(免交保证金承诺书) | ||||||
6 |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形式参与的) | ||||||
7 | 信用查询情况 | ||||||
结 论 | |||||||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 月 日 |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附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说明: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日期:年月日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 符合性检查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符合性检查内容 | 1 | 2 | 3 | 4 | 5 | 6 |
1 | 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签署 | ||||||
2 |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 ||||||
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
4 |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 ||||||
5 | 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注“★”实质性条款的 | ||||||
6 |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有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 | ||||||
结 论 | |||||||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 月 日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磋商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 |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
… | |||||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 月 日 |
磋商小组成员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可以进入最后报价。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附表4: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供应商表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注:1、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序号 | 合格的供应商名称 |
1 | |
2 | |
3 | |
… | |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 月 日 |
附表6:评分细则说明: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确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最后报价。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附表5: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名称 | 不合格情况说明 |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 月 日 |
权值范围 | |||||
价格部分 | 0.30 | ||||
技术部分 | 0.40 | ||||
商务部分 | 0.30 | ||||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评价项(A1)100分 | 所有合格供应商中,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说明: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 |
2 | 技术评价项(A2)100分 | 一、技术指标响应性(50分)1、所投产品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的,计50分;响应文件没有货物说明(响应)一览表或技术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2、标注“▲”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或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有缺漏项的,每有一项扣7分;未标注“▲”的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或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有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3、非实质性技术指标不满足或负偏离≥13项时,做无效响应处理。 | |
2 | 技术评价项(A2)100分 | 二、产品质量(20分)所投产品中的(1)“便携式手机电脑取证设备”、(2)“便携式数据镜像设备”、(3)“执法记录仪”、(4)“执法记录仪釆集站”中的软件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有一项计5分,本项满分为20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和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2 | 技术评价项(A2)100分 | 三、演示(30分)供应商对(1)“便携式手机电脑取证设备”、(2)“话单分析系统”进行演示,演示产品须与供应商本次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等一致,否则演示无效,不计分。1、演示“便携式手机电脑取证设备”的硬盘提取功能和数据分析功能,展示Linux Ubuntu 64位和Win 10 64位双启动操作系统,提供添加第三方应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分析软件、操作系统仿真软件等。实现以上演示效果的计15分,演示不成功或未能达到产品技术参数所规定效果的,不计分。2、演示“话单分析系统”可任意建模任意类型数据,可一键拖入或自定义导入话单、电子银行账单,对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关联分析,且不限于旅客住宿、铁路售票、民航订票等数据。实现以上演示效果的计15分,演示不成功或未能达到产品技术参数所规定效果的,不计分。说明:演示环节需由供应商将演示内容用U盘装载,U盘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演示资料附件”的相关要求如下:(1)视频文件格式须采用MP4,视频能在Windows Media Player播放器中播放;(2)附件容量限200M内;(3)单个产品视频播放时长不得超过20分钟,超时的该项计0分;(4)不能正常播放的演示,本项计0分。 | |
3 | 商务评分项(A3)100分 | 一、类似业绩(20分)1、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 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设备或类似侦查设备、电子数据鉴定实验室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本项满分为20分。(须提供有效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及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3 | 商务评分项(A3)100分 | 二、综合实力(20分)1、所投产品中的制造商具有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每满足1项要求的计5分,本项满分为20分。(需同时提供以上设备制造商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及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属于同一制造商的可重复计分。) | |
3 | 商务评分项(A3)100分 | 三、售后服务(60分)1、售后服务方案(3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团队、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突发情况处理措施、培训方案等子项。方案完整、合理、全面、满足采购需求,涵盖了以上所有子项的计30分。每缺漏一项扣6分;欠合理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2、服务团队(15分)供应商或制造商售后服务团队人员由权威机构出具的数据恢复工程师、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网络安全工程师等相关技能认证证书的每个计5分,本项满分为15分。3、设备升级更新服务能力(15分)所投产品中的(1)“便携式手机电脑取证设备”、(2)“话单分析系统”等设备具有定期升级更新服务能力,承诺提供3年免费升级更新的,每有一项计7.5分,本项满分为15分。(需提供免费升级更新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4 | 优先采购加分 | A优先采购加分 | 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给予A1 (价格评价项)4%的加分。2、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给予A2(技术评价项) 4 %的加分。3、两型产品:给予A3(商务评价项)4 %的加分。 |
∑ | A1+A2+A3+A优先采购加分 |
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甲方)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说明:1、评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为便于评审,供应商需制作“评审索引表”,将各评分的内容所在响应文件的位置进行说明。3、上述评分因素的资料如果需要提供原件备查的,原件单独密封(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随项目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否则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计分项不予计分。评审结束后原件退还。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3)项目名称:侦查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采购组织形式:分散委托采购一、项目管理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
五、质量保证四、项目实施要求3、交货方式:。2、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完成时间:。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二)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项目现场其他货物的成品,损坏应照价赔偿。(一)乙方逾期交货,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200元。乙方累计延期超过20天(不含20天)以上,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同,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九、违约责任八、付款七、售后服务的要求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向本协议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本协议签订所在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四)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如甲方未按时付款,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5)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其附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3)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正本肆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乙方执正本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专用条款(如果有)(6)合同通用条款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合同当事人1.定义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日期:年月日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设备(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合同的适用范围(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货物的验收
8.运输和保险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货物包装要求6.7乙方提供的进口设备,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质量标准9.质量标准和保证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9.2保证(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11.知识产权保护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权利瑕疵担保(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3.合同价款支付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2.保密义务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设备,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4.伴随服务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设备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设备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5.违约责任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六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7.合同中止与终止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合同的变更(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7.2合同的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7.1合同的中止
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合同转让和分包(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20.解决争议的方法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不可抗力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21.法律适用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3.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3.合同生效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通知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竞争性磋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附则
甲方名称、地址 | 甲方名称: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甲方地址:邵阳市北塔区魏源东路27号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2、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一次性交货。 |
质量保证期 | 正式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期按国家质量标准执行,至少不低于一年。 |
响应时间 |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成交供应商接到故障维修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解决故障。(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1、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均应提供有效发票。2、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项目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
伴随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 诉讼□ 仲裁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协商解决 |
供应商名称:委托代理编号:hy2022094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项目名称:侦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响应文件
二、保证金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磋商响应声明说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年月日
附件3-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3-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件3-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2:保证金承诺书
五、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4-2:标的商务说明附件4-1:标的技术说明四、标的说明附件3-6:分包承诺附件3-5:联合体协议(格式)
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1:中小企业企业声明函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等证明材料附件5-2: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5-1:技术条款偏离表
八、提供符合评分办法的证明文件或资料附件7-2分项价格表附件7-1:报价一览表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6-5: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附件6-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
致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9-3:最后报价时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9-2:分项价格表(最后报价用)附件9-1:最后磋商总报价表九、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3份、电子文件一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单位的侦查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委托代理编号:hy2022094)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供应商名称: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成立时间:住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本人(姓名)(身份证)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委托代理编号:hy2022094)响应文件,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 |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1,原件)代理人无权转让该委托,特此声明。委托期限:。
免交保证金承诺书附件2:免交保证金承诺书二、保证金日期:年月日
(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方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向采购人缴纳采购项目预算2%(相当于应收投标保证金的标准)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相关部门的相关处罚。致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
说明:不收取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此承诺书,否则视为不响应。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特此承诺!(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附件3-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1、供应商应按第二章第26.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须知三、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6分包承诺附件3-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说明: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3-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附件3-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致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附件3-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注:(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说明: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附件3-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年月日公司(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统一社会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
注册登记机构 | 登记日期 | ||
有效期 | 经济行业 | ||
经济性质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 | |||
授权代表人姓名: | |||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 | |||
授权代表人手机号: |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说明:此项目不适用,无需填写。附件3-5:联合体协议(格式)说明: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7.2项“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询价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附件4-1:标的技术说明四、标的说明说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且要求合同分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分包承诺》,格式自拟。附件3-6:分包承诺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46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的,提交《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序号 | 标的名称 | 制造商名称/品牌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备 注 |
供应商名称:附件4-2:标的商务说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说明:供应商应将标的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以本表形式列出,如本表格式不能反应所有内容,可以另制格式说明。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标的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如果原文完全复制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作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5-1:技术条款偏离表五、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说明:供应商应对照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对提供全部标的的商务说明(含服务内容)进行详细阐述。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
序号 | 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我方保证:除本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对磋商文件的其他技术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4)如本表偏离表与响应文件的“标的说明”不一致时,以“标的说明”为准。(3)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技术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相关条款填写本表。逐条如实填写所投标的的具体技术参数,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备注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并作出说明。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栏如果原文完全复制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作无效响应处理。有负偏离未如实注明的,将视为虚假响应。
(2)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六章的所有商务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备注:(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标的的具体商务条款,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备注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并作出说明。商务条款响应栏如果原文完全复制磋商文件商务要求,作无效响应处理。有负偏离未如实注明的,将视为虚假响应。附件5-2: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我方保证:除本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对磋商文件的其他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4)如本表偏离表与响应文件的“标的说明”不一致时,以“标的说明”为准。(3)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货物)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货物)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或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型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1、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所有采购标的(货物)制造商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联合体一方有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4、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成交,依法予以处理。3、货物类采购项目中,不对其中涉及到的服务部分承接方和工程部分承接方作出要求。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
说明:(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标记★符号的):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附件6-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附件6-5: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章。(4)两型产品:提供最新一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章):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委托代理编号:hy2022094项目名称:侦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附件7-1:报价一览表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日期:年月日
合计总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备 注 |
项目名称:侦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附件7-2:分项价格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盖单位章):金额单位:元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委托代理编号:hy2022094
序号 | 标的名称 | 货物制造商名称/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合计 |
项目名称:侦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附件9-1:最后磋商总报价表九、最后报价说明:提供符合第三章“磋商方法”中“附表6:评分办法”或第六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已有说明的可不重复提供。八、提供符合评分办法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说明:本表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做最后报价时单独递交。日期:年月日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委托代理编号:hy2022094
合计总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备 注 |
说明:1、此表格式如不能反应供应商明细报价的全部内容,可以另作格式进行说明。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213号委托代理编号:hy2022094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侦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附件9-2:分项价格表(最后报价用)
序号 | 标的名称 | 货物制造商名称/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合计 |
说明:供应商在最后报价时所采用的产品如果和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发生的变动(包括产品的品牌型号、价格)涉及到政府采购政府政策支持的内容(包括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应当按响应文件格式“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的内容重新提交相关资格或表格,并与最后报价一并递交,否则在评审不予考虑。附件9-3:最后报价时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日期:年月日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盖单位章):2、本表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做最后报价时单独递交。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764000元1、项目名称:侦查设备采购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节、采购清单及说明提示: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响应无效;其他为非实质性条款,用“▲”标明的条款代表重要的要求和条件,其他的条款则表示一般的要求和条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货物的制造商类型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2、强制采购:否。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3、项目所属政府采购品目编码:A032504(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3、磋商文件所列标的清单是实现本项目各项功能主要设备,各供应商如认为完全实现本项目功能还需要其他相关设备及附件,另行自制表格报价,一并计入总报价中,否则认为总报价已涵盖完全实现本项目功能所有各项设备。2、本项目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主要包括产品价款、备品备件价、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及零配件价及其它的所有费用,包含检验费、保险费用、检测费、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商检费用、银行费用、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含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费)等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如涉及软件许可使用或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还应包括软件许可费以及一切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分项价格表》中“标的名称”应与采购清单一览表一致,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四、说明三、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所属行业 |
1 | 便携式录音录像设备 | 台 | 2 | 工业 |
2 | 便携式手机电脑取证设备 | 台 | 1 | 工业 |
3 | 便携式数据镜像设备 | 台 | 1 | 工业 |
4 | 话单分析系统 | 台 | 1 | 工业 |
5 | 电子证据只读设备 | 台 | 1 | 工业 |
6 | 执法记录仪 | 台 | 3 | 工业 |
7 | 执法记录仪采集站 | 台 | 1 | 工业 |
2、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一、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第三节、商务要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功能说明 | 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便携式录音录像设备 | 数字化专业审讯(讯问)双光盘直刻设备。主要用于移动办案,在非固定式审讯中快速安装布置,并可作为固定同步及咅录像设备的备份手段。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和诬告办案干警,真实再现审讯(讯问) 全过程,提髙办 案效率。 | 1、主机配置;CPU I7-7500OU以上,内存32GB以上,硬盘480GB以上, 双光驱;16寸及以下高清显示屏;主机尺寸不大于500mm×400mm×40mm;2、操作系统:具有Linux,Widows双操作系统;3、双光驱同步实时直刻,同时硬盘备份,一张4、7G的DvD光盘至少可录制6小时以上的审讯过程;4、采用主流编解码格式,视频编解码采用H.264、H.265或MPEG-4,音频编解码采用AAC或WAV,录制的音视频文件不需要专用播放器播放;5、可接4路视频输入,内置4个及以上摄像机,水平分辨率不低于1080P。具有单画面、画中画、三画面和四画面四种合成模式;6、提供降噪拾音,AEC回声消除,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8KHz,音频与视频保持同步一致;7、具有网络接口,提供IE浏览、配置、升级;8、具有回放功能,能回放录制在光盘或硕盘上的咅视频文件;9、提供远程提审、示证、笔录与校对功能。需配套办案笔录、指纹签字板、远程语音识别等系统。 | |
2 | 便携式手机电脑取证设备 | 主要用于手机及电脑现场取证与数据分析, 以满足侦査办案收集分析各类电子数据和固定电子证据需要 | 1、系统配置不低也 第四代17处理器、32G8内存,1TB固态硬盘、8GB 显存、64位Win10操作系統;2、▲提供Linux Ubuntu64位和Win10 64位双启动操作系统;(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和软件截图证明)3、提供第三方应用程序添加功能,如FEX、Mobiledit等取证分析软件;4、带写入保护机制,所有源硬盘可自动设置为只读模式,防止意外写入;5、可设置自动提供HPA/DCO;应用程序能自动打开HPA和DC0区域, 并将嫌疑盘调整为全部本地容量 ,以便捕获任何”隐藏数据”;6、提供的存储协议和接口:SAS,SATA,e-SATA机柜,IDE,USB2.0,USB3.0,MMC,M、2NGFF(基于SATA或PCIE),SCSI*,FC*,1394, NVMe;7、提供的硬盘类型包括但不限于:3.5英寸硬盘,2.5英寸硬盘,ZIF硬盘,1.8 英寸IDE硬盘,Micro-SATA硬盘,Mini-SATA硬盘,Slim SATA硬盘,Ultra Slim SATA便盘,PCIE*硬盘,Mini PCIE*硬盘,M、2NGFF硬盘,NVme*, CF-30;8、▲提供多种数据获取模式:镜像获取、LinuxDD获取、E01/Ex01获取、DD/E01混合获取;(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和软件截图证明)9、提供在 SAS / SATA / IDE / USB / SCSI / 1394 / TB接口之间进行数据交叉复制;10、设备接口不少于:2个SAS/SATA嫌疑盘只读接口和2个SAS/SATA目标盘读写接口,2个USB3、0嫌疑盘接口和2个USB3、0目标盘接口,1个e-SATA接口,1个千兆位以太网接口,2个3.5mm音频接口,2个通用型USB2.0只读接口(只读或读写可任意切换),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接口扩展,同时配置外部转接IDE/SCSI/Micro SATA/Mini SATA接口转接线;11、提供哈希校验功能:在同一任务中可同时计算最多3个哈希校验值MD5/SHA-1/SlA-256,单个硬盘哈希校验的平均速度不低29GB/min;12、提供动态AES256加密嫌疑盘;13、提供多任务并行操作,可混合使用不同类型的操作,并且可以将每个操作设置为新的独立任务;14、▲提供硬盘1对1、1对2、1对3、2对2并行复制,硬盘一对一复制的平均速度不低于29GB/min,提供文件类型检索的功能,可实现在复制过程中获取检索文件物理地址功能,可通过2个嫌凝盘USB3、0接口从硬盘、手机和U盘复制数据;(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和软件截图证明)15、▲提供一个或两个硬盘同时擦除,提User/DoD/Security三种擦除方式,擦除平均速度达29GB/min;(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和软件截图证明)16、提供操作日志生成和导出功能,保留历史日志,可查看系统保留的所有执行结果日志;17、提供获取网络文件夹中的数据并保存到“证据盘”,可通过千兆网端口(可选万兆网端口)或设备的USB端口将获取到的硬盘数据(DD,E01)上传到网络,实现与实验室平台的高速对接;18、提供对未开机的笔记本电恼和PC的内部硬盘数据进行远程获取;19、 提供通过HASH校验从网络复制丢失的文件或将文件复制到网络;20、提供对iOS、Android、.Windows Phone、Symbian、BlackBerryOS、YunOS等操作系统移动设备取证、分析;21、提供在Android设备中安装的取证APP,在取证完成或异常断开后清除取证痕迹;22、提供自动检测取证计算机中安装的手机助手类软件;23、提供自动检测保存目录剩余空间;24、提供通过身份证读卡器快速读取身份证信息并自动填写;25、提供计算哈希、资源文件、语音转码的全局配置项;26、提供检测移动设备是否RO0T或是否越狱,提供快速展示移动设备制造厂商、系统名称、操作版本、型号、厂商系统版本、文件系统加密状态等设备信息便于取证人员合理安排取证方式;27、提供导出Android APP装包;28、提供检测主流即时通讯饮件包括但不限于:antmessenger.、百度贴吧、蝙幅、触宝电话、钉钉、E信、和飞信、f1ychat、连信、聊呗、聊天宝、米聊、陌陌、默往、Potato Chat、QQ、新浪微博、Skype、Skype Lie、王者荣耀助手、探探、微话、微脉圈、微信、whisper、乡聊、闲聊、易信、有信、遇见、与你、YY、YY交;29、提供检测浏览器包括但不限于:2345浏览器、360手机浏览器、百度浏览器、手机百度、Chrome、猎豹浏览器、绿茶浏览器、傲游浏览器、手机浏览器、欧朋浏览器、QQ浏览器、搜狗浏览器、天天浏览器、UC浏览器等;30、提供检测邮箱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自带邮箱、Gmail、网易邮箱大师、QQ邮箱、eml文件解析;31、提供检测网络云盘:百度网盘、曲奇云盘等;32、提供Android设备通过Recovery镜像任务,临时提权,进行ROOT镜像;33、提供大疆(DJI)、英特尔(Inte1)等10个品牌20多款无人机镜像;34、提供自定义高通镜像、MTK镜像,对未在镜像列表中的型号,可自定义配置文件进行镜像;35、提供主流手机品牌屏幕锁移除和还原,应用锁屏蔽和还原,隐私锁屏蔽和还原,应用锁清除;36、提供转换i0S加密备份为不加密备份;37、提供i0S进行临时越狱提取;38、提供Android设备录屏、截屏操作,数据直接产生在取证设备端;39、 提供iOS有线/无线两种录屏方式,无线录屏方式数据直接保存在取证设备端;40、提供对所有任务固定的数据进行完整性计算,数据按照任务清晰明确地保存在任务目录;41、提供任务日志查询,日志中包括任务名称、操作人员、设备信息、耗时、任务时间等关键信息,利于回溯取证操作;42、提供并行获取方式,多部手机同时进行提取,提取数量理论不设上限。 | |
3 | 便携式数据镜像设备 | 主要用于提取现场计算机内存、剪切板、打开的文档等易失数据,一键式自动完成现场在线取证工作,并生成现场勘验笔录 | 1、配置一块2T SSD存储和一块1T SSD存储,用于现场快速取证;2、能适用于Windows、Linux、Mac(开机)在线取证和(关机)离线取证两种情境;3、提供Windows XP、Windows7 Windows8、Windows10设备绕过密码启动;4、提供微信/企业微信密钥提取,企业微信、skype等账号信息提取;5、提供证据嵌套识别(安卓备份、苹果备份、虚拟机等);6、提供应用密码解析:Foxmail、Thunderbird、FileZi1la、shadowsocksR、BitLock等;7、提供windows自带的虚拟机Hyper-v信息提取和文件导出;8、提供Robo3T,navicat等数据库可视化软件连接记录提取;9、提供设置获取指定时间范围和指定类型的文件;10、提供网站、数据库、系统日志等文件自动定位和导出;11、▲内置数据库连接工具,提供MySQL、MongoDB、PostgreSQL、SQLServer等常用数据库导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12、提供Windows Bitlocker磁盘加密检测和数据导出;13、 提供物理磁盘和内存的镜像取证;14、通过不限量的临时授权模式,满足现场多台电脑并行取证场景,并可指定许可生效时间;15、提供自动生成现场勘验笔录。 | |
4 | 话单分析系统 | 主要用于智能化分析嫌疑人的电话话单及账单,完成线索与人的关联分析和轨迹分析 | 1、具备数据智能化导入功能:可智能识别话单、电子银行账单等数据列内容,提供各种日期时间格式、基站格式的解析,灵活的字段与数据列对应关系设置,提供自定义模板设置,可批量智能识别或模板导入;2、具备话单分析功能:通过话单与地图的紧密结合,快速在地图上展现嫌疑人的通话位置、活动轨迹及活动轨迹回放,提供多号码活动轨迹展现及回放:具有功能组合分析功能,能分祈出嫌凝人的社会关系圈、生活规律、活动范围、活动场所、居住地等相关信息:针对多话单系统提供互打分析、关系圈分析、共同关系人分析、新号码分析及碰面分析等功能:通话数据可与其它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如机主数据、银行账单数据等;3、具备银行账单分析功能:能通过电子账单数据的智能化分析出嫌疑人的资金收支情况、余额变化情况、交易异常情况、家庭收入分析等,针对多个账号分析账号间关联交易分析,共同转入转出账号分析,资金跟踪分析,取存现金关联分析等;4、▲具备其他数据分析功能:提供其它数据(微信数据、个人出行数据、住宿数据等)的导入、统计、检索以及多数据表之间碰撞、相互关联分析;(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5、具备数据在线更新服务功能:适时提供新版本程序、基站、银行卡归属地、手机号码归属地等数据,可在线进行更新;6、提供功能定制开发:提供其它功能定制及二次开发的快速响应服务。 | |
5 | 电子证据只读设备 | 存储介质写保护设备,保护存储介质中的数据在获取和分析过程中的数据安全,保证取证工作的司法有效性与数据完整性 | 1、▲提供IDE、SATA、SCSI、USB、SAS、1394等接口只读,提供CF、SD、SM、MMC、xD、TF、M2等闪存卡只读读取以及Macbook Air接口只读;(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 )2、提供纯只读模式和虚拟写模式切换;3、提供桌面外置使用,和内置安装到工作站平台上使用;4、提供HPA隐藏分区的自动识别和还原;5、具有极速USB3、0联机端口。 | |
6 | 执法记录仪 | 主要用于记录、 传看和保存执法过程中的视频及音频资料 | 1、可拆换电池、大广角、3600万像素、1296P高清摄录、目标指示、白光照明、防水,提供外置摄像机;2、提供录像、拍照、录音、预录、延录、录像分段、重点标记、回放功能;3、提供分辨率设置、视频质量设置、连拍、定时拍照;4、提供快捷操作,能一键摄录、一键录音、一键切换录像、一键切换录音;5、具备语音提示、声光警报、移动侦测、应急照明、目标指示等铺助功能;6、具备红外夜视功能,在3m距离处红外光线能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有效面积;7、开机时间不大于3秒,在1080P30分辨率下,连续摄录时间不少于8小时,待机时间大于240小时,充电时间小于4小时;8、显示屏为不大于2.0英寸的彩色显示屏;9、具备各种状态指示功能;10、接口Mini USB2.0、2.5m外置摄像头接口、15Pin扩展接口;11、存储容量不小于64GB;12、照片分辨率在3600万像素(8000X4500)以上。 | |
7 | 执法记录仪采集站 | 主要用于记录、传看和保存执法过程中的视频及音频资料 | 1、提供不少于24路执法记录仪接口,提供2路以上优先采集接口、具备操作系统及管理软件登录身份鉴别机制、USB外设、网络连接、外部设备访问管控;2、提供windows操作系统,8个硬盘位,提供Raid数据冗余备份,22、24路接口可选、数据高速自动采集,4个360°脚轮,移动方便、21英寸高清触摸液晶屏;3、提供自动采集功能、优先采集功能、同步采集功能、自动清空功能、自动充电功能、状态显示功能.故障报警、时问校正功能、日志管理功能、数据存储功能、数据备份功能;提供RAID1、RAID5、RAID1O;4、 提供自动归档功能、数据浏览功能、数据检索功能、数据清理功能、文件备注功能、数据下载功能、数据上传功能、用户管理功能、权限分配功能、设备关联功能、考核管理功能、统计分析功能、照片下发功能;5、运行环境:64位Windows10操作系统;6、采集速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的平均单路数据采集速率大于2.4MB/s;7、配置彩色触摸显示屏,分齐率不小于1280x1024;8、内存不小于32GB,可拓展;9、硬盘接口:不少于8个硬盘位,单硬盘最大提供8TB容量;10、扩展配置:1个RJ45百千兆网口:4个USB3.0接口:自带喇叭:独立舱位卡槽设计,配防护仓门。 |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安装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三、项目实施要求及说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附件、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等。保证产品能正常使用的附件、备品备件及项目清单中要求提供的零配件和备品备件等。二、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3、交货方式:一次性交货。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产品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说明书、随机配件、使用说明书等。3、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加强保密工工作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保密的有关规章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对获取的采购人相关敏感信息承担保密义务。2、保密要求(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5、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图纸等,移交采购人。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项目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采购人相关评审会议及相关部门正式验收合格,验收评审会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项目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能正常使用后,成交供应商即可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四、验收方式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1、定期维护计划。要求提供以下内容。六、售后服务正式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期按国家质量标准执行,至少不低于一年。五、免费质保期
5、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设备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如果故障在检修4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提供采用备份设备供采购方使用。(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成交供应商接到故障维修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解决故障。4、故障响应(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3、技术支持
2、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1、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均应提供有效发票。八、付款方式交货过程中提供一次全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配置管理和维护等,使培训人员能熟练进行设备操作。七、培训要求6、免费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说明: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到采购人现场进行勘察,以获取与磋商响应有关的数据或信息,现场勘察的准确与否,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九、其他说明项目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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