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1.项目管理与综合服务
2.环境卫生服务
3.食堂餐饮服务按标准制作、保质保量、调剂合理、品种齐全、卫生安全。
4.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管理及维修养护。
5.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6.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服务详细要求
(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服务要求及人员配备(不少于14人)
(一) 项目管理(1人)
1、人数:1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
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男女不限,年龄在 45岁以下,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有从事本岗位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虚心接受业主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有较强的管理和沟通能力,并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需提供如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等,原件备查。)
3、职责范围:
负责与各业主单位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与会议服务等方面工作。
4、管理标准:
(1)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2)物业管理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 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3)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率达到 95%以上。
(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3人)
1、保洁员3人。
2、人员要求:女性,年龄 45岁以下,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
(1)负责日间办公楼内外、走廊、卫生间、楼梯踏步台阶、墙裙、卫生桶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2)负责会议室、活动室、接待大厅的卫生清扫工作。
(3)负责庭院卫生清洁工作。
(4)负责门前三包卫生清扫工作。
(1)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无污渍。
(2)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3)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4)服务文明、规范、准时。
(三)食堂伙食供应工作(5人)
1、人数:5人。其中:厨师长1人,面案1人,勤杂2人,水案1人。
厨师长:男,年龄55岁以下,女,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面案:男,年龄55岁以下,女,年龄45岁以下,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制作各种面点,有相关工作经验。
勤杂:女性,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从事本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1)负责各品目机关食堂不同的用餐要求,提供伙食供应服务工作。
(2)负责机关食堂每周菜品出品、食材验收、库房管理、原材料配料、成本控制及核算管理等。
(3)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不含排油烟系统的专业清洗)的卫生管理。
(4)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5)配合甲方对食堂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
(6)负责临时性用餐服务工作。
(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
(3)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体检。
(4)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 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5)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 100%,测评满意率 90%以上。
(四)电工(1人)
1、电工1人。
2、人员要求:男性,年龄55岁以下,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备查),能熟练操作维修所有设备,具备多面技术能手。
(1)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日常电气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2)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上、下水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工作。
(3)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办公家具、门、窗等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
(1)甲方对综合维修服务满意率达到 95%以上。
(2)报修处理及时率 100%(其中:中、小问题 24 小时内解决,急修:2 小时内解决)。
(3)日常维保计划实施率 100%。
(五)秩序维护及引导员(4人)
1、秩序维护3人,引导员1名
2、人员要求:男性,年龄55岁以下,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退役军人优先。
引导员:女,年龄45岁以下,形体无明显缺陷,外贸端正。
3、职责范围
(1)负责办公楼安保等工作
(2)负责引导来访群众工作
★技术文件
、
资料的要求
1、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2、严格审核录用物业项目的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查看原件)
3、要求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资料,保存完好。
★其它
一、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物业全部人员12小时之内到位,要求双方合同正式签订后在规定时间进场,全面完成对保洁卫生、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的交接工作。
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二、人员管理严格,管理服务到位,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招聘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三、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四、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采购单位不承担其责任。
五、合同履行期间因物业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采购单位依据物业公司在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每半年对物业公司进行一次全方面的考核评定,物业公司未能全面履行服务方案承诺,造成业主对服务不满意,业主有权依据考核标准终止合同。
七、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全部照价赔偿。
八、中标人中标后如国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甲方不予调整物业费金额。因工作需要,甲方要求岗位人员减少,按实际减少人数计算,减少物业费。
九、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五险”、工会经费、医疗大额、残疾人保证金、意外险、服装费、餐费、保洁物料费、保洁设备、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中“社会五险”一律按照项目所需人员全员缴纳计算报价;)
十、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派全部人员工资达到沈阳市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法定节假日及加班等费用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十一、本项目不得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