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部委办局用房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11140013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何添盛
招标代理机构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张轶0512-826666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111400133
项目名称: 部委办局用房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部委办局用房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招标项目编号:NDZTB2024-Q-G-0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就“部委办局用房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DZTB2024-Q-G-0112.项目名称:部委办局用房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5.采购需求:(1)项目主要内容: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需采购部委办局用房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2)服务期限: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安装调试结束。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中标人1名。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50000.00元(含税,人民币),投标人总价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无。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2)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须将以下所列文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上文件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邮件资料请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nuode82666658@163.com。原件随投标文件递交时一同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对相关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需及时回复邮件“确认已收到”。相关文件资料审核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如需投标人进一步补充资料、或要求将原件送抵招标代理机构处复核的,投标人应及时予以配合。如相关文件资料审核不通过或存在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该单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恒河路20号培训楼三楼。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5.所有投标人的疑问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nuode82666658@163.com,发送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吴张轶、林柔凡0512-82666658/13915476678,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给予答复。6.若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14:0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恒河路20号培训楼三楼3.投标文件接收人: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4.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五)开标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招标人名称: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沙洲湖科创园华昌路10号G4幢第三层联系人:何添盛 联系电话:0512-58589525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恒河路20号培训楼三楼邮编:215600联系人:吴张轶、林柔凡联系电话:0512-82666658/13915476678电子邮箱:nuode82666658@163.com银行信息:--户 名: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张家港开发区支行--账 号:501477560897(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须递交《投标保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其他说明请投标人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沙洲湖科创园华昌路10号G4幢第三层
联系人:
何添盛
电话:
0512-5858952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恒河路20号培训楼三楼
联系人:
林柔凡
电话:
13915476678
电子邮件:
nuode82666658@163.com
项目名称: 部委办局用房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部委办局用房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招标项目编号:NDZTB2024-Q-G-0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部委办局用房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 |
范围 | 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部委办局用房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2-05 14:00 |
开标地点 | 张家港市杨舍镇恒河路20号培训楼三楼 |
其他
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就“部委办局用房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DZTB2024-Q-G-0112.项目名称:部委办局用房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5.采购需求:(1)项目主要内容: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需采购部委办局用房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2)服务期限: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安装调试结束。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中标人1名。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50000.00元(含税,人民币),投标人总价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无。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2)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须将以下所列文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上文件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邮件资料请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nuode82666658@163.com。原件随投标文件递交时一同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对相关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需及时回复邮件“确认已收到”。相关文件资料审核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如需投标人进一步补充资料、或要求将原件送抵招标代理机构处复核的,投标人应及时予以配合。如相关文件资料审核不通过或存在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该单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恒河路20号培训楼三楼。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5.所有投标人的疑问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nuode82666658@163.com,发送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吴张轶、林柔凡0512-82666658/13915476678,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给予答复。6.若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14:0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恒河路20号培训楼三楼3.投标文件接收人: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4.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五)开标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招标人名称: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沙洲湖科创园华昌路10号G4幢第三层联系人:何添盛 联系电话:0512-58589525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恒河路20号培训楼三楼邮编:215600联系人:吴张轶、林柔凡联系电话:0512-82666658/13915476678电子邮箱:nuode82666658@163.com银行信息:--户 名: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张家港开发区支行--账 号:501477560897(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须递交《投标保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其他说明请投标人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沙洲湖科创园华昌路10号G4幢第三层
联系人:
何添盛
电话:
0512-5858952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恒河路20号培训楼三楼
联系人:
林柔凡
电话:
13915476678
电子邮件:
nuode8266665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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