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SG2016-353-3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实验楼装饰工程已由龙发改中【20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实验楼装饰工程,项目地址于龙游县人民南路与广进路交叉口,本次招标内容为实验室的通风、特殊空调系统及实验台柜的采购、安装,实验楼的装饰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内完工,财政审定预算价5525478元。本项目适用《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施工企业 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103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装饰设计和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无双资质企业可采用联合体形式,但牵头人必须为建筑机电安装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牵头单位需为机电安装资质企业。
3.3浙江省外企业在购领招标文件前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4.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电汇或者网银)递交: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北分社(或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013409698。
投标保证金捌万元、席位费400元、品茗技术服务费200元,请在2017年02月16日15:00时前持IC卡至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9室办理完毕,逾期不予受理(IC卡办理见http://www.lyxztb.com/index.php?c=content&a=show&id=27)。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由品茗格式转化后的工程量清单,清单组价后自行刻录光盘。(网址http://www.lyxztb.com)。
招标文件 4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施工图纸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hsQb78o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 0570-7266270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叶女士0570-7018388
招标人: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