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YNZCZB20220605001: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9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zczb20220605001
预算金额193.34万元
招标公司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乐智
中标公司云南宇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9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ZB20220605001
二、项目名称: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宇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105号
成交金额(万元):1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标段名称: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
名称: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宗宁、王艺琴、车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
金额:1.6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
地址:德宏州芒市勐戛镇勐戛村
联系方式:孙先生 15969249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宏州芒市华江水岸星城S1-30号
联系方式:乐智 15281626216 0692-2921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乐智
电 话:15281626216 0692-2921177
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磋商文件(1).doc 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磋商文件(1).doc
2022年6月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ZCZB20220605001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第五章技术标准要求5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磋商公告1目录
四.磋商保证金63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61二.磋商报价60一.磋商函59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7第六章工程量清单55
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磋商条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七、其他资料74六.承包人实施方案73五.资格审查申请书64
2.5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2.4项目预算:项目总投资1933455.86元(壹佰玖拾叁万叁仟肆佰伍拾伍元捌角陆分)。2.3建设内容及规模:完成勐戛镇杨家场村杨家场村民小组新寨51户254人,老缅城村民小组53户203人,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所需要的土建工程,包括道路拆除、恢复及相关土石方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2建设地点:勐戛杨家场村民小组新寨、老缅城村民小组2.1项目名称: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营业执照:申请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资格要求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2.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2019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2)2019年1月至今没有严重违约,无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1)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截图均有效;3.5信誉要求:3.4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3.3财务要求:需提供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完整的审计报告和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并加盖审计章的财务报表彩色文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无须提供);
3.8施工机械设备: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3.7技术负责人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3.6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建造师(市政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一旦发现有在建项目的,取消供应商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申请人提供未发生上述情况的承诺书,开标时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供应商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5)2019年1月至今没有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4)2019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
②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①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供应商需保障支付农民工工资。本项目须落实以下制度并提供响应承诺书:(2)提供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查询,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取消申请人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1)具备承包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3.9其他要求:
4.磋商文件的获取(5)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⑤农民工实名制。④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制度;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报名的除外,如有授权书当中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加盖单位鲜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现场获取∶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德宏州芒市华江水岸星城S1-30号)。持以下报名资料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或现场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07日08时30分到2022年06月14日17时30分
账号:2413030104000588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芒市城关分理处账户名称: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获取的,磋商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售价∶600元/份网上获取∶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及报名费转账凭证发送到邮箱1223606471@qq.com,待工作人员审核后获取磋商文件。(注∶为保证磋商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5.5开标地点: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5.4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7日15时00分;5.3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5.2递交地点∶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15时00分;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单位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磋商保证金本磋商公告在云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政府采购网的信息为准。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磋商公告发布注:1.随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交U盘一份(U盘内刻录电子标书,电子标书格式:PDF文件),电子标书内容须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账号:2413030104000588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芒市城关分理处账户名称: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请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汇入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磋商活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联系人:孙先生地址:德宏州芒市勐戛镇勐戛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103015267162Q招标人: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8.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692-2921177
电话:0692-292117715281626216联系人:乐智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华江水岸星城S1-3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103MA6P8KPU3R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15969249677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磋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招 标 人: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先生 15969249677 地址:德宏州芒市勐戛镇勐戛村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乐智 15281626216 地址: 德宏州芒市华江水岸星城S1-30号 |
1.1.4 | 项目名称 | 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勐戛杨家场村民小组新寨、老缅城村民小组 |
1.2.1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1.3.3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3.1营业执照:申请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需提供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完整的审计报告和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并加盖审计章的财务报表彩色文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无须提供);3.4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 3.5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截图均有效; (2)2019年1月至今没有严重违约,无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2019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4)2019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 (5)2019年1月至今没有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申请人提供未发生上述情况的承诺书,开标时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供应商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6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建造师(市政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一旦发现有在建项目的,取消供应商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3.7技术负责人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3.8施工机械设备: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 3.9其他要求: 具备承包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提供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查询,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取消申请人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供应商需保障支付农民工工资。本项目须落实以下制度并提供响应承诺书: ①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②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 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④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制度; ⑤农民工实名制。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有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共同授权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某一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如发现一个单位参加两个联合体以上的,则取消该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1.9.1 | 踏勘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 |
1.10.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 |
1.11.1 | 采购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不允许分包到以外的承包单位 |
1.11.2 | 供应商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允许作出对采购人有利的偏离、允许细微偏差 磋商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处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
2.1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详见第七章。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06 月17日15时00分 |
3.1.1 | 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除本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外,无其他材料要求。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施工费最高限价:1933455.86元(壹佰玖拾叁万叁仟肆佰伍拾伍元捌角陆分) |
3.2.5 |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3.4.1 | 磋商保证金 | 投标单位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请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磋商活动。 账户名称: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芒市城关分理处 账 号:24130 30104 0005881 联系电话:0692-2921177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 2019年至2021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2019年至今 |
3.5.5 |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2019 年至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3.7.4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磋商响应文件须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4.1.1 |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 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
4.2.3 | 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 ☑否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06 月1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众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参会人员单位; (3)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磋商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4)投标单位代表、采购人代表等有关工作人员在唱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开标会议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根据招标项目特点从推荐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2人,招标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告媒介:同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7.3 | 履约保证金 | 签订合同时约定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8.1 | 总承包控制目标 | 进度控制目标:满足项目阶段性及总体工期进度要求; 质量控制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控制目标:杜绝安全事故。 |
8.2 |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 开标会议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未按规定到场的投标单位所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必须是该公司购买社保人员,并提供证明材料。 |
8.3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
8.4 | 同义词语 | 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
8.5 | 监 督 | 本项目开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8.6 | 解释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8.7 | 类似项目业绩指 | 施工类似业绩:2019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
8.8 | 相关费用 | 1.成交服务费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成交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程类收取,向中标方收取。 2.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
8.9 | 其他补充内容 | 如有串通投标行为和投诉的,按云政发【2010】10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处理。 |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磋商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3.3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营业执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磋商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0)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施工机械设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联合体的投标,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磋商项目中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为本磋商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磋商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2)为磋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被责令停业的;
1.6保密1.5.2采购人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不进行补偿。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和补偿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投标。(12)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磋商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12偏离1.11.2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供应商须知;(1)磋商公告;本磋商文件包括:2.1磋商文件的组成2.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7)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5)发包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
2.3.1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磋商文件的修改2.2.2磋商文件的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磋商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1)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3.1.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3.磋商响应文件2.3.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8)其他资料(7)资格审查申请书(6)承包人实施方案(5)磋商报价(4)磋商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函中的磋商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唱标一览表”中的相应报价,磋商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结合市场情况进行磋商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3.2磋商报价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4磋商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供应商需对90天的投标有效期明确响应,否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3.3投标有效期3.2.5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4保证金退返: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3磋商保证金确认注意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证明,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施工项目情况表”施工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的复印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需提供各自的类似项目业绩。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原件的复印件。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3.7.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3.5.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本章3.5.2项,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5.5“信誉情况”应附未被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结果截图,截图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如无,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文字说明并明确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须密封包装,文件正本1份、副2份,应将正副本统一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或密封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并注明“X年X月X日X时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以上要求封装及标记的标书将被拒绝签收。1.随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交U盘一份(U盘内刻录电子标书,电子标书格式:PDF文件),电子标书内容须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致。4.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3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2.2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1供应商应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1.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不参加时)(加盖鲜章)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以上材料交采购代理机构审验,经审验如有不符、遗漏或不在有效期内,将拒收其磋商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指定开标地点签到,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方拒绝签收。开标截止时间前需递交的资料
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3.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磋商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2)宣布参会人员单位;(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采购人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开标会议结束。(4)投标单位代表、采购人代表等有关工作人员在唱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7.3中标通知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1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4履约担保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详细评分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信誉状况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1.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磋商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1.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1.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联合体供应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磋商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投标总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上限价 |
1.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磋商保证金 | 38000.00元 |
1.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1.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总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1.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1.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
1.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规格、技术标准 |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评审项目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评分标准 |
报价评分标准 | 磋商报价(满分30分) | 平均价计算公式: 1、有效磋商报价是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 2、评标基准价(n指有效磋商报价个数) (1)如有效供应商在5>n≥3时,全部供应商磋商报价其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 (2)如有效供应商在7>n≥5时,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后对有效书标报价进行平均,其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 (3)如有效供应商在n≥7时,去掉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后对有效磋商报价进行平均,其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 当有效磋商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标准分30分。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每上下浮动1%扣0.2分,扣完为止。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有效磋商报价:通过初步评审的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X(供应商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施工方案(满分35分) | (1)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资控制响应限额,造价控制目标较为明确,组织机构完善,阶段划分合理,工作分解细致,各阶段工作安排合理,施工方案合理可行的得25-35分; (2)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资控制响应限额、造价控制目标基本明确,组织机构基本完善,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工作分解粗浅,各阶段工作安排基本得当,施工方案基本可行的得15-24分; (3)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资控制响应限额、造价控制目标有缺陷,组织机构基本完善,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工作分解粗浅,各阶段工作安排基本可行,有施工方案的得5-14分; (4)对总体实施方案未作任何说明的不得分。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及机械设备 |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情况评审(15分) | (1)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构成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11-15分; (2)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构成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程施工需要6-10 分; (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构成不够合理,基本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0-5 分。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及机械设备 | 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评审(满分15分) | (1)配置合理,数量充足,性能可靠,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11-15分; (2)配置基本合理,数量充足,性能基本可靠,基本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6-10分; (3)配置欠合理,数量不足,性能不够可靠基本满足不了施工需要0-5分。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项目业绩(满分5分) | 1、供应商2019年以来承接过项目施工业绩1个为基准分3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最多加2分。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或者经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1.评标方法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及机械设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供应商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供应商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供应商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4)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5)其他平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供应商针对评标委员会询标所提问题,在询标完毕后,未作出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能合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被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6)磋商报价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上限价的。(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章处未签字、加盖公章的。(3)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或装订或包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3)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1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11)无质量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磋商文件的。(10)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9)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20)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18)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接近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1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两处以上错漏一致的。(1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22)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交纳磋商保证金的。(2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3.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4统计分数原则: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2.3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磋商最高限价时明显低于招标最高限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打分。3.2详细评审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示范文本)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清单中所有内容。5.工程内容:完成勐戛镇杨家场村杨家场村民小组新寨51户254人,老缅城村民小组53户203人,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所需要的土建工程,包括道路拆除、恢复及相关土石方工程等。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上级批复文件。2.工程地点:勐戛杨家场村民小组新寨、老缅城村民小组。1.工程名称: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
人民币(大写)。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6)价格清单;(5)承包人建议书;(4)通用合同条件;(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2)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如果有);
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八、订立时间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执二份。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在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订立。九、订立地点
发包人:(公章) | 承包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
1.1.1合同1.1词语定义和解释第1条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现场确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现场确定。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工程和设备1.1.1.10其他合同文件: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补疑通知书、响应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双方工地代表人以上管理者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与之配套的计量规范、《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云南省2020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科【2021】15号)和现行相关配套文件。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2001年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及云建〔2004〕396号文等国家及云南省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
1.5.2中标通知书1.5.1本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5.8施工方案1.5.7技术标准和要求1.5.6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1.5.5磋商文件、磋商补充文件及其附件1.5.4本合同通用条款1.5.3本合同专用条款
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5.10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书面协议。1.5.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2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开工前;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1.6.4文件的照管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1.10.1条执行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第2条发包人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将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无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每月底向发包人缴纳水电费(价格执行施工当地价格)。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天。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2、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处理;3、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组织确认;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5、工程进度款的审批;6、处理协调外部施工条件;7、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第3条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两套。(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等;按质监部门、档案管理和发包人要求的竣工备案和归档内容提供。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次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15天。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承包人人员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本工程不得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
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第5条工程质量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按合同总价10%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时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并无息退还。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转账履约担保。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6.1安全文明施工第6条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5.3.2承包人提前通知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经承包人的自检确认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在覆盖的48小时前,承包人应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附有承包人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承包人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才能进行覆盖。5.3隐蔽工程检查
第七条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①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安全组织设计;②安全技术措施;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④危险性较大的作业。7.1施工组织设计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之前完成。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之前完成。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5%。承包人工期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②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③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办理签证,逾期不认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9提前竣工的奖励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按合同通用条款7.7条执行,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需由相关气象部门认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7.6不利物质条件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货到现场经发包人、承包人验收合格后交由承包人保管。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第八条材料与设备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第九条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及发包人要求确定。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9.1.2试验设备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参照类似项目的在合同签订月价格信息认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0.1条执行。10.1变更的范围第十条变更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
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承包人、发包人双方议价认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作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十一条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0.8条执行。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合同中的清单综合单价因设计变更需调整时,应照下列办法确定:(1)采用固定清单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计算。12.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12.1合同价格形式第十二条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c、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清单综合单价时,单价经发包人审核后确定;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清单综合单价,可以参照类似清单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清单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工程量按设计文件及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审核、进行签证确认,如发生工程量较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增加或减少时,如下计算:施工过程中新增材料的品牌、质量及单价由发包人及监理方书面确认方可使用,并确认后进入工程结算。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清单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原则组价后,乘以施工方投标总报价与拦标总价的下浮比例执行。
(三)施工期间,清单综合单价将不作任何调整,工程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并经审计审定的数量结算;b.招标时的工程量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工程量按经审定的数量结算,清单综合单价不作调整。a.本合同价款采用清单综合单价方式确定,清单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的经发包人和监理审定的工程量为准;(二)由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所产生的本工程造价的增加,其结算价格的方法为:(一)本工程采用清单综合单价,若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漏项,据实调整;12.1.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2.2预付款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文件。(七)综合单价有明显不平衡报价的(高于拦标价20%以上),在清单工程量范围内按合同执行。清单工程量范围以外的,按综合单价拦标价乘以施工方投标总报价与拦标总价的下浮比例执行(即:综合单价结算价=拦标价的综合单价×拦标总价÷投标总价)。(六)施工中排水、降水措施费,投标时已综合考虑一次性报价包干,实施过程中不做调整。(五)施工中安全措施费已综合分摊到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实施过程中无论工程如何变化,该费用不做调整。(四)在施工现场内接水、接电,临时停水停电以及施工便道修筑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相关措施,费用自理。
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按通用条款第12.3.5条执行。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2.3.3条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第十三条验收和工程试车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13.2.3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完工验收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供一式两份完整的、经核验签证后的竣工资料。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14.1竣工付款申请第十四条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
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28天内。(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后。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贰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关于缴纳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结算价款的3%缴纳质量保证金,2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质保金。15.3.1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15.2缺陷责任期第十五条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缴纳(3)其他方式:/。(2)缴纳工程结算总价的3%;(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工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缴纳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第十六条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5.4.3修复通知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确定。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18.1工程保险第十八条保险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第十七条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19.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3争议评审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9.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1)施工工期20.2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就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重要内容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并同意以磋商报价总价款的20%作为考核金额;如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下列条款直接在施工费用中核减。20.1承包人签订合同后15天内,需办理完成施工许可证及农民工工资保证手续等。第二十条其他(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施工期内,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承诺,若有违反,视严重情况,每次扣除考核金额的1%至10%对承包人进行考核。但累计不超过施工考核金额。(4)其他施工期内,确保无人身重伤及设备责任事故,若发生一次扣除施工考核金的20%,若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或交通事故,发包人可扣除全部考核金额和安全保证金对承包人进行考核。(3)安全文明施工(2)质量事故每发生一次按考核金额的1%至10%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完工日期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对承包人进行考核,考核最高值为合同价的5%。
21.5变更签证要有变更施工图,有甲方、施工方共同签证,签证时间不得超过30天,若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将视为放弃,预(结)算一律不予认可,签证形式增加的工程费用中期不予支付。21.4采购的材料承包方须向甲方申报样品,等发包方许可后方可使用。21.3承包人在施工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磋商响应文件中对质量、工期、施工工艺技术等所有承诺,发包人有权进行符合性监督。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提供的质量、工期、施工工艺技术与其承诺不符,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赔偿额度按磋商响应文件执行。21.2施工方需购买工程相关的所有保险(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险等),费用由施工方承担;21.1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农民工滋事、斗殴等干扰事件,全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一条补充条款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第五章技术标准要求21.8承包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防疫”方面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要求布置、实施,做好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卫生防疫工作,若因承包方措施不当造成人员感染或其他影响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承包方负责。21.7在工程保修期内,若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职责,发包方有权报相关监管部门对承包方进行处罚。21.6结算审计时,承包方报送的竣工结算(包括施工期间合同外新增的预结算、主材单价等),审减额小于承包人送审额5%时,审核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审减额达到承包人送审额5%(含)至10%时,审核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50%;审减额超过承包人送审额的10%(含)时,审核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承担。按以上规定,承包方承担的结算审核费,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磋商响应文件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做附件随文件获取
磋商保证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磋商报价磋商函目录年月日
(采购人名称):磋商函一.磋商函七.其他资料六.承包人实施方案资格审查申请书
(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随同本磋商函递交的磋商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如我方中标:2.随同本磋商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施工费报价,总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工程名称:唱标一览表二.磋商报价日期:年月日电话: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注: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及政策性人工费调整、材料费(材料损耗)、机械使用费、非标产品模具加工费、包装运输费(包括二次搬运费用)、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水电费、清洁卫生费、垃圾清运费、保险费以及供应商认为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等直至完成工程交付使用所须的一切费用以及维保期间(养护期间)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单位名称:磋商项目编号:
施工报价 | 小写: (元) |
施工报价 | 大写: |
质量承诺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授权委托书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名称):四.磋商保证金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原件的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申请书注: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证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日期:年月日电话:邮政编码:地址:
注:1.本表后附2019年至2021年任一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二)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表注: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认证体系(如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一.注册资金 | 万元 | |||
二.净资产 | 万元 | |||
三.总资产 | 万元 | |||
四.固定资产 | 万元 | |||
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
六.流动负债 | 万元 | |||
七.负债合计 | 万元 | |||
八.营业收入 | 万元 | |||
九.净利润 | 万元 |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1.施工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的复印件;(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保留小数点两位,第3位四舍五入。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拟派本项目的管理机构及人员至少包括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所有人员需持证上岗。(五)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表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备注 |
注:本表应填写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并在表后应附上述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总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毕业证、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证书、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原件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毕业证、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原件的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表”中所列的其他人员应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原件的复印件。(六)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我公司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请详述:在近三年中执行已完及目前在建工程合同过程中公司所介入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诉讼、仲裁情况、责令停业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况、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情况、不良行为记录。请逐例说明年限、雇主名称、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涉及金额,最终裁决结果如何,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录如何。发生过以下行为的按的采用格式1(八)供应商信誉
我公司2019年至今没有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9年至今没有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019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没有发生以下行为的按采用格式22.2019年以来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如有):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的复印件。注:1.供应商法人及公司、项目负责人未被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结果截图,截图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日期:年月日
六.承包人实施方案注:供应商法人及公司、项目负责人未被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结果截图,截图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特此说明
七、其他资料注:格式自拟,根据评审内容自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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