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鸡西市停车场充电桩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5.0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0467-62059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申明慧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0222HW20243945 (HTCL-ZB-245115)

1.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鸡西市鸿盛水利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鸡西市停车场充电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工程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停车场充电桩采购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

2.3招标范围:480KW分体式主机32台、双枪落地终端(含配套智能地锁222个、充电云平台、公示牌)111台、160KW一体机(含配套智能地锁86个、充电云平台、公示牌)43台。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95.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五级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20245-投标截止期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202111日至今,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3日8:00至2024年11月28日8: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需投标人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300元。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同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5.3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评审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投标人系统操作指南》)。

6.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12121100分前。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时的手机号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评审无效。

7.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3900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邮寄送达须与代理机构确认邮寄单号),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西市鸿盛水利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27

联 系 人:刘先生

    话:0467-6205988 

本次采购监督联系电话: 0467-620591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

联 系 人:申明慧、苏锐

    话:0451-82364715  82364797

邮箱:hljyxzb5@126.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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