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码头项目徐工配件采购招标
徐工配件机油滤清器检验设备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试验费多次搬运储存装车费售后服务费给排水管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杂费混凝土装卸的坚固包装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锚具知识产权保护易损件托链轮总成挖机斗T型铜套护链板安装螺栓链筋螺栓履带板导向轮安装螺栓托链轮安装螺栓支重轮安装螺栓斗齿销中回油封斗杆油缸油封斗杆油缸里衬套动臂油缸油封动臂油缸里衬套铲斗油缸里衬套上下区分涨紧油缸驱动齿安装螺栓链板螺栓连杆套挖机斗销炮头球阀阀门举升油管中心回转油封发动机水箱徐工搅拌车打气泵储气罐助力泵驾驶室举升油泵挂挡拉线洒水水泵机油传感器水温传感器驱动链条平地机轮胎螺栓压路机传动轴螺栓反光镜支架支腿油缸随车吊支腿油封垂直油洒水车发电机2寸球阀2寸铁管气动马达2寸90吨弯头皮带发动机6配套发动机全车垫子启动马达钢圈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码头项目徐工配件采购招标
ZJSHW-NL-2022-C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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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五公司码头项目徐工配件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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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码头项目徐工配件采购招标 公告内容: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码头 项目 徐工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1 、 招标内容 1、 招标内容:本次 采购 徐工配件 的 数量暂定 量 ,具体 规格型号、 配件及 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供货期为2022年7月30日前,不分 包件,拟选择 1 家供应商 中标 。 2、质量要求: 投标方保证所供产品采用优质的材料和先进成熟工艺制成,全新、未曾用过,完全符合投标方所承诺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采用环保的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中明确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或被列入已淘汰的材料。 执行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执行标准时,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供货时需附带相应的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资料。 3、 到货地址: 供货单位负责将产品运输至招标方制定的货运码头(广州南沙或江苏张家港) 。 4、计量方法: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验收依据 。 经买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买方有权拒收该产品。 5、 付款方式及结算: 待产品抵达项目部经验收合格,买方在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实际验收货物的全部款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物资合格供方。 (2)生产能力要求: 无 。 (3)财务能力要求: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近3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近一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 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须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成功 通过 “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于202 2 年 7 月 6 日至202 2 年 7 月 16 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开始时间为:202 2 年 7 月 11 日 17 时00分开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2 年 7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8/PMS/或 http://ec.ccccltd.cn) ;开标时间为 2022 年7月16日17时00分。 (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上发布。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行政监察部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 沥滘路368 号 广州之窗总部大厦 邮 编:510290 联系人:王宇 电邮: wyu@cccc4.com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广州之窗
五公司联系人:余佳宾 电话:19905002103
项目现场联系人:易小军
电话:
1390230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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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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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JSHW-NL-2022-C4-003徐工配件采购招标文件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第五部分合同样本-----------------------------27第四部分报价表-----------------------------26第三部分评标办法-----------------------------19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目录2022年6月
2、质量要求: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徐工配件的数量暂定量,具体规格型号、配件及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供货期为2022年7月30日前,不分包件,拟选择1家供应商中标。1、招标内容徐工配件采购招标公告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第一章招标公告
5、付款方式及结算:待产品抵达项目部经验收合格,买方在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实际验收货物的全部款项。4、计量方法: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验收依据。经买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买方有权拒收该产品。3、到货地址:供货单位负责将产品运输至招标方制定的货运码头(广州南沙或江苏张家港)。执行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执行标准时,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供货时需附带相应的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资料。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采用环保的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中明确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或被列入已淘汰的材料。投标方保证所供产品采用优质的材料和先进成熟工艺制成,全新、未曾用过,完全符合投标方所承诺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开户行:建行广州昌岗路支行电话:020-28126983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321294货物税票开具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卖方凭货物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结算单收取相关款项。如卖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规定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①买方应缴纳的税款;②相关滞纳金;③税务罚款。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近3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3)财务能力要求: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2)生产能力要求:无。(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物资合格供方。2、投标人资格要求账号:44001430402050201440
(10)其他要求:无。(9)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近一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
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成功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于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4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供应商。3、投标人注册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上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8/PMS/或http://ec.ccccltd.cn);开标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17时00分。(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17时00分开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17时00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邮:wyu@cccc4.com联系人:王宇邮编:51029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广州之窗总部大厦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行政监察部7、监督机构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现场联系人:易小军电话:13902304297五公司联系人:余佳宾电话:19905002103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广州之窗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8、联系方式
1.1招标物资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7月2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编号 | ZJSHW-NL-2022-C4-003 |
1.1.3 | 招标人 | 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部)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阳岐路73号 报价联系人:易小军 电话:13902304297 电邮: 2389142045@qq.com |
1.1.4 | 招标组织机构 | 名称: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阳岐路73号 报价联系人:易小军 电话:13902304297 电邮: 2389142045@qq.com |
1.1.5 | 项目名称 | |
1.3.1 | 招标内容 | 详见第五章投标物资报价表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 营业范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生产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财务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供货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履约信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 16 日 17 时 00 前 |
2.2.2 | 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澄清 | 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 16 日 17 时 00 前 文件发送方式: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文件发送方式: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 |
2.3.1 |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 16 日 17 时 00 前 文件发送方式: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文件发送方式: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2.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无 |
3.5.5 | 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 2020年至2021年 |
3.5.6 | 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无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至2021年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
3.6.5 | 投标文件电子版 | 电子投标文件按以下方式制作:纸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格式。 |
3.6.6 | 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无 |
4.1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人将制作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114.255.239.59/PMS/) |
5.1 |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投标截止时间到,由招标人组建的开标成员共同在线上开标。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从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评标专家库中抽选,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含5人) |
6.2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是否施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是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否 推荐的中标人:1-3家 □是 |
7.2 | 履约保证金 | 无 |
7.3 | 合同签订 | 符合第二章合同授予7.4.1规定 |
8.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组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徐工配件(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1.3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2)被责令停业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11偏离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1.10分包、转包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9投标预备会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不允许偏离。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投标文件格式;(5)物资需求一览表;(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6)投标人资格声明;(5)投标报价资料;(4)资格审查资料;(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函;
(12)“评分因素、权重分值与评分标准”表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投标物资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9)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出厂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3.2.2投标报价为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价、运杂费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投标报价
无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4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无
3.5.5“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5.4“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5.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具备为国家重点工程供应给排水管的业绩,提供近3年至少两个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只补充注册系统中未提供的资料。3.5资格审查资料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6投标文件的编制3.5.8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6.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5投标文件电子版编制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到指定网址。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完的投标文件密封递交招标人并重新扫描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第一章第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系统上填写的报价金额须须与盖章扫描件上的金额一致,若不一致,以盖章扫描件上的金额为准,投标人不得有异议。5.3开标异议按系统设置的程序开标。5.2开标程序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7.3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中标通知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根据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提交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领导小组定标。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3.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条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按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8.2不再招标(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物资品种)包件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10.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不得在出售招标文件后擅自终止招标。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送达情况 | 密封情况 | 备注 | 签名 |
(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年月日主持人:记录人:监标人:唱标人:
评标委员会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21(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项目名称)(物资名称)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年月日招标人:(盖单位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名称):中标通知书附件四:中标通知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人:(盖单位章)特此通知。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中标价:元。
中标价:元。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未中标人名称):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件六:确认通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5人以上(含5人))的单数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6)投标人资格声明;(5)投标报价资料;(4)资格审查资料;(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函;
(12)“评分因素、权重分值与评分标准”表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投标物资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9)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出厂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3.2.2投标报价为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价、运杂费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投标报价
无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4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无
3.5.5“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5.4“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5.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具备为国家重点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的业绩,提供近3年至少两个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只补充注册系统中未提供的资料。3.5资格审查资料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6投标文件的编制3.5.8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6.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5投标文件电子版编制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到指定网址。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完的投标文件密封递交招标人并重新扫描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第一章第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系统上填写的报价金额须须与盖章扫描件上的金额一致,若不一致,以盖章扫描件上的金额为准,投标人不得有异议。5.3开标异议按系统设置的程序开标。5.2开标程序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7.3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中标通知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根据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提交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领导小组定标。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3.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条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按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8.2不再招标(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物资品种)包件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10.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不得在出售招标文件后擅自终止招标。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送达情况 | 密封情况 | 备注 | 签名 |
(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年月日主持人:记录人:监标人:唱标人:
评标委员会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21(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项目名称)(物资名称)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年月日招标人:(盖单位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名称):中标通知书附件四:中标通知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人:(盖单位章)特此通知。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中标价:元。
中标价:元。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未中标人名称):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件六:确认通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
2.评标委员会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前附表3.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不得列入评标计算范围。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1.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5人以上(含5人))的单数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3.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 |||||||||
3.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 项规定 | |||||||||
3.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各种证明资料是否齐全 |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须齐全 | |||||||||
3.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标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 款规定 | |||||||||
3.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3.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 | …… | |||||||||
3.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3.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3.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3.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3.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3.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3.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3.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 | ………. | |||||||||
3.2.1 | 商务 评审标准 | 注册资本 | 投标人注册资本大小 | |||||||||
3.2.1 | 商务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分析 | 投标报价分析完善、合理 | |||||||||
3.2.1 | 商务 评审标准 |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不需要 | |||||||||
3.2.1 | 商务 评审标准 | 供货业绩及证明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 项规定 | |||||||||
3.2.1 | 商务 评审标准 | 组织供应及服务方案 | 须提供投标人详细的组织供应及售后服务方案 | |||||||||
3.2.1 | 商务 评审标准 | 供应商等级 | 根据供应商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内的等级进行评分(区域供应商、二级公司供应商、三级公司供应商、项目供应商) | |||||||||
3.2.1 | 商务 评审标准 | ……….. | ………. | |||||||||
3.2.2 | 技术 评审 标准 | 管理体系 | 提供相关的管理体系资料 | |||||||||
3.2.2 | 技术 评审 标准 | 投标物资省部级近三年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3.2.2 | 技术 评审 标准 | 生产和检验设备 | 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3.3 | 详细评 审标准 | 单价遗漏 | 投标单价如有非实质性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 |||||||||
3.4 综合评标详细评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4.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技术部分权重分(A):A=30分 | ||||||||||
3.4.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报价部分权重分(B):B= 70分 | ||||||||||
3.4.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首先确定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或超出招标人可接受价格的不参与评标)2.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3.4.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价的确定:经算数性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表到站总价报价即为评标价。 | ||||||||||
3.4.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3.4.4(1) | 商务、技术部分 | 30分 | 供货业绩及证明 | 4分 | 1、2016至2018年度每提供一项与中国交建合作供应招标物资的业绩,加0.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2、投标人为中国交建管理供应商的加1分、战略供应商加1分 | |||||||
3.4.4(1) | 商务、技术部分 | 商务、技术部分 | 组织供应能力及方案 | 5分 | 总体供应能力及供应方案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得1-5分; | |||||||
3.4.4(1) | 商务、技术部分 | 商务、技术部分 | 生产保供能力 | 3分 | 1、生产设备、技术水平满足需要得3分 2、代理商没有取得代理协议扣2分 | |||||||
3.4.4(1) | 商务、技术部分 | 商务、技术部分 | 质量保证能力 | 5分 | 1、具备合理质量保证能力方案得1分; 2、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有效期内,每项得0.5分,本项满分得1分; 3、提供所供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得1分 | |||||||
3.4.4(1) | 商务、技术部分 | 商务、技术部分 | 财务能力 | 3分 | 1.近三年平均营业额在1亿元(不含)以下得0.5分、在1亿以上得1分; 2. 生产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300万及以上得1分,; 3. 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得1分。 | |||||||
3.4.4(1) | 商务、技术部分 | 商务、技术部分 | 履约能力和信誉 | 5分 | 1、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证书得5分; 2、信誉评价总分3分,有客户良好评价的,得1分;有超过3家客户评价良好的,得3分。 | |||||||
3.4.4(1) | 商务、技术部分 | 商务、技术部分 | 投标内容范围 | 5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报价唯一且完整、签字盖章得2分,以下扣分项扣完6分为止。 1、报价清单不完整扣1分 2、每一项没有实际响应招标文件扣1分 | |||||||
3.4.4(2) | 评标价 | 70分 | 投标报价 | 70分 | 评标价以报价表的报价总价(报价总价应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偏差率超过基准价每超1个百分点扣2分。 |
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初步评审标准3.评审标准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评标程序3.2.3价格评审标准:见本章第一节。3.2.2技术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1商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商务技术评审标准3.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提供或提供的说明和资料得不到评标委员会认可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3)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2)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1)本次评标以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4.2.2评标价的评定4.1初步评审4.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3.5.9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4.1.2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3)不得修改投标物资报价表中已填写的固化数量,否则作为废标处理。4.2详细评审4.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款规定的标准进行打分。
5.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竞争的。凡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废标。(8).招标文件有要求,但投标人未实质响应的;4.6.2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4.7拒绝所有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2)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3)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4.8重大偏差认定(1).投标文件格式未响应招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递交未响应招标文件的;(4).不符合报价唯一性原则的;(5).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未经签字并盖章的;(6).投标有效期未响应招标文件的;(7).未响应投标物资的技术指标和性能的;(5)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则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计算本次投标限价,并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在详细评审时进行排序。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4.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4.3.5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4.5投标文件的拒绝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行为的,包括: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6评标结果4.6.1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把通过初步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推荐给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办法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和两名中标备选人,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成为中标人。(4)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则以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为评标价计算本次投标限价,并以开标时的报价为评标价在详细评审时进行排序。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第五章合同样本见电子表格《投标物资报价表—徐工配件采购》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工配件采购报价表第四章报价表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5.1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签约日期:年月日供方:需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徐工配件购销合同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ZJSHW-NL-2022-C4-003
甲方因的施工需要,现向乙方购买一批徐工配件。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供遵照执行。乙方(供方):甲方(需方):合同编号:ZJSHW-NL-2022-C4-003徐工配件购销合同签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4、具体数量: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经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3、本合同综合单价包含13%的增值税,合同履行期间,若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变化,或甲方调整需求数量(增加或减少)时,乙方不得请求调整合同不含税单价或主张索赔,也不免除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税率结合国家政策规定调整。2、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小写),其中,不含税总价暂定为元,增值税暂定元。1、综合单价包括运到甲方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以及乙方因出售该批材料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第一条标的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金 | 综合单价 | 金额 |
1 | 徐工配件 | 详见附件:徐工配件采购清单 | 批 | 1 |
第三条包装4、如上述资料不符合验收标准或不齐,甲方不予验收,乙方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3、执行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执行标准时,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供货时需附带相应的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资料。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采用环保的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中明确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或被列入已淘汰的材料。1、乙方保证所供产品采用优质的材料和先进成熟工艺制成,全新、未曾用过,完全符合乙方所承诺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第二条质量要求
1、交货时间:甲方提前五天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通知均采用电子邮件及微信。第四条交付地点、时间、收货人、标的物的风险负担4、包装物回收:乙方不回收。3、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散失。并应按货物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现场。1、包装要求:采用通用方式,符合国标要求。
7、风险负担:本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在交付签收之前由乙方承担,之后由甲方承担。6、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完成交付。5、乙方现场交接联系人,电话:,邮箱:4、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邮箱3、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的通知,采用汽车运输方式运至交货地点。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广州南沙仓库或江苏张家港港口)。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交货通知后10天内,即根据合同的规定组织双方及有关方予以验收。乙方保证不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要求。1、产品交付前,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检验证、数量证明等有关文件,证明产品与合同规定相符。第六条验收2、乙方应承担产品交付前所造成的一切安全、环保、侵权责任以及产品交付前所发生产品毁损、灭失等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1、乙方负责将所供产品运送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交付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方视为乙方交付。第五条运输及风险
1、甲方对产品的现场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如甲方在使用中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在妥善保管锚具的同时,有权在产品抵达施工现场7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第七条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换货本合同所供标的物若有从物时,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应随标的物一并交付、验收。5、其它验收: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乙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4、质量验收:以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质保书(含出厂批号、日期)、该批号产品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经甲方验收认定为不合格时,则甲方予以拒收。若乙方对甲方的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则乙方应及时要求甲方一同取样送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检中心或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中心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甲方予以接收,复检费由甲方承担;若复检不合格,甲方拒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且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数量验收:以乙方随车出厂的产品送货单的数量为验收依据。经甲方现场复核,数量以双方共同复核的数量为准。
2.货物包装必须满足环保要求,并尽可能使用可循环材料以节约资源;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应有警告标志,并在出厂前对包装严格检查,确保无滴、跑、漏冒现象;运输危险货品应具有应急措施,特别是化学危险品的运输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品运输管理的规定。1.乙方供应甲方的货物,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还应确保货物以及相关销售行为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府及其有关环保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政策规章。第八条安全环保3、交货验收完毕后甲方因对标的物的规格、型号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可凭合同在交货之日起3日内办理换货手续。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对产品质量等异议的提出,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及侵权责任。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收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额包含但不限于:1)因乙方发票问题导致甲方补交税款;2)相关滞纳金;3)税务罚款等。2、付款方式及结算:待产品抵达项目部经验收合格,买方在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实际验收货物的全部款项。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履行期间,若材料、人工等价格或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或甲方调整需求数量(增加或减少)时,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供方不能因此主张索赔,同时亦不减轻或免除本合同项下供方的责任。第九条结算及支付4.乙方在运输过程和进入甲方现场,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3.乙方负责对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帐号:开户行:收款单位:6、付款方式:转帐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收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额包含但不限于:1)因乙方发票问题导致甲方补交税款;2)相关滞纳金;3)税务罚款等。4、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计量款未到位等原因造成甲方资金紧张付款延后,乙方给予理解,乙方承诺在合同结算款项应支付期两年内不因此迟延支付向甲方提起诉讼,且应保证一定的流动资金及合理的标的物库存量,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生产,更不得擅自中断材料供应、减少材料供应数量。
地址、电话: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020-28126983。账号:44001430402050201440,开户行:建行广州昌岗路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1904321294,单位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乙方:甲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阳歧路73号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邮、当面送交(书信、传真、电邮、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第十条通知
(1)若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1、乙方违约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2、乙方分批交付产品,其中有批次产品交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就该批次及以后批次的产品行使合同解除权。如甲方认为某批次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导致所有产品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则甲方有权对所有产品行使合同解除权。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但任何变更或解除均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尚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5)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多交货物,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出现二次以上供货拖延时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警告要求乙方及时改进,如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乙方仍未能按要求改进,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纳履约保证金及质量担保金;如乙方出现三次供货不及,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4)若乙方逾期交货的,则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3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给甲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第十三条声明和保证(4)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1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货,应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50%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不合格、交付迟延等原因造成除外。2、甲方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则本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乙方承诺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甲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知识产权保护2、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1、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其他事项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争议解决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3、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签署页)2、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八条效力与份数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未经一方预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各自的权利或义务。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签约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物资品种)包件招标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资格审查资料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函目录
4.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4.6履约信用证明4.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4.3近年财务状况表4.2生产能力证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6.投标人资格声明5.2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5.1投标物资报价表5.投标报价资料4.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致:(招标人)1.投标函11.其他材料10.投标物资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我方按招标人要求报价为元,人民币(大写)我方已经仔细阅读(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若中标,我方接受招标人按评标办法确定的中标价,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
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
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第包件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3.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
单位地址:单位名称(公章):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资格审查资料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注: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等材料。 |
(1)产品质量保证措施;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4.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4.2生产能力证明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4.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设备物资供货业绩表(3)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4.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设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4.6履约信用证明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2.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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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若近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应附公司盖章的相关承诺书。4.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3.本表应包含所有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包括正在供应、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供应或已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
1.名称及概况:6.1生产厂家资格声明6.投标人资格声明见电子表格《投标物资报价表—徐工配件采购》5.1投标物资报价表-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工配件采购5.投标报价资料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4)实收资本:(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总部地址:(1)制造厂名称:
(6)法定代表人姓名:⑤净值:④流动负债:③长期负债:②流动资产:①固定资产:
主要零部件名称制造厂名称和地址(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工厂名称及地址主要设施名称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1)制造投标物资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4.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3.本制造厂生产投标物资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年度国内国外总额5.近三年的营业额(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国内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1)出口销售
易损件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合同金额:数量:项目名称:签字日期:合同编号:7.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设备物资:
法定代表人签字制造厂名称(公章)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9.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8.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注:1.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电子函件电话传真签字日期
投标物资 | 备注 | ||
一 | 最大月生产能力 | ||
二 |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 ||
三 | 剩余月生产能力 | ||
10.其他材料9.投标物资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接受按照此次招标评标办法确定的中标价以及每月结算价格的调整方法,并以此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我方完全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3.2项的规定,修正和评定评标价。致:(招标人名称)10.1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
年月日
招标编号:ZJSHW-NL-2022-C4-003 | |||||||||
投标物资报价表 | 投标物资报价表 | 投标物资报价表 | 投标物资报价表 | 投标物资报价表 | 投标物资报价表 | 投标物资报价表 | 投标物资报价表 | 投标物资报价表 | 投标物资报价表 |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工配件采购 |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工配件采购 |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工配件采购 |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工配件采购 |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工配件采购 |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工配件采购 |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工配件采购 |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工配件采购 |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工配件采购 |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工配件采购 |
序号 | 外包装编号 Packing No. | 中文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适用设备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托链轮总成 | 800305385 | 个 | 4 | 徐工265挖机 | ||||
2 | 护链板 | 414102079 | 个 | 6 | 徐工265挖机 | ||||
3 | 链筋 | 不含履带板 | 副 | 2 | 徐工265挖机 | ||||
4 | 导向轮 | 800305386 | 个 | 2 | 徐工265挖机 | ||||
5 | 链筋螺栓 | 个 | 450 | 徐工265挖机 | |||||
6 | 托链轮安装螺栓 | M16*45 | 个 | 20 | 徐工265挖机 | ||||
7 | 支重轮 | 414102493 | 个 | 14 | 徐工265挖机 | ||||
8 | 支重轮安装螺栓 | M18*80 (805041893) | 个 | 80 | 徐工265挖机 | ||||
9 | 斗齿 | 819950047 | 个 | 20 | 徐工265挖机 | ||||
10 | 斗齿销 | 819948380 | 个 | 30 | 徐工265挖机 | ||||
11 | 驾驶室窗户玻璃(前档玻璃 总成) | 块 | 1 | 徐工265挖机 | |||||
12 | 中回油封 | 860558805 | 副 | 2 | 徐工265挖机 | ||||
13 | 斗杆油缸油封 | 860128578 | 副 | 2 | 徐工265挖机 | ||||
14 | 斗杆油缸里衬套 | 860134822 (90*105*53) | 个 | 2 | 徐工265挖机 | ||||
15 | 动臂油缸油封 | 860128577 | 副 | 4 | 徐工265挖机 | ||||
16 | 动臂油缸里衬套 | 803008884 (95*105*101) | 个 | 4 | 徐工265挖机 | ||||
17 | 铲斗油缸里衬套 | 803008473(Ф90× Ф105×106) 860134811(80×Φ 95×91)上下区分 | 个 | 2 | 徐工265挖机 | ||||
18 | 托链轮 | 414101424 | 个 | 4 | 徐工305挖机 | ||||
19 | 托链轮安装螺栓 | M18*110 | 个 | 20 | 徐工305挖机 | ||||
20 | 涨紧油缸 | 414102840 | 个 | 2 | |||||
21 | 护链板 | 312502137 | 根 | 8 | 徐工305挖机 | ||||
22 | 驱动齿(带安装螺栓) | 414101423 | 个 | 2 | 徐工305挖机 | ||||
23 | 驱动齿安装螺栓 | M20*65(329900960 | 个 | 60 | 徐工305挖机 | ||||
24 | 导向轮 | 414101426 | 个 | 2 | 徐工305挖机 | ||||
25 | 导向轮安装螺栓 | M20*70 (805006294) | 个 | 10 | 徐工305挖机 | ||||
26 | 护链板安装螺栓 | M24*55 (805046595) | 个 | 30 | 徐工305挖机 | ||||
27 | 链筋 | 不含履带板 | 副 | 2 | 徐工305挖机 | ||||
28 | 链板螺栓 | 个 | 420 | 徐工305挖机 | |||||
29 | 挖机斗T型铜套 | 310903035 | 个 | 4 | 徐工305挖机 | ||||
30 | 连杆套 | 310903038 | 个 | 2 | 徐工305挖机 | ||||
31 | 连杆套 | 312002060 | 个 | 2 | 徐工305挖机 | ||||
32 | 挖机斗 | 1.4方 | 个 | 1 | 徐工305挖机 | ||||
33 | 挖机斗销 | 312002059 | 根 | 1 | 徐工305挖机 | ||||
34 | 支重轮 | 414101425 | 个 | 18 | 徐工305挖机 | ||||
35 | 支重轮安装螺栓 | M20*100 | 个 | 100 | 徐工305挖机 | ||||
36 | 炮头球阀阀门 | 803085481 | 个 | 4 | 徐工305挖机 | ||||
37 | 油管 | 803412185 | 根 | 2 | 徐工305挖机 | ||||
38 | 油管 | 803404230 | 根 | 2 | 徐工305挖机 | ||||
39 | 中心回转油封 | 860150938 | 副 | 2 | 徐工305挖机 | ||||
40 | 斗杆油缸油封 | 910304141 | 副 | 2 | 徐工305挖机 | ||||
41 | 斗杆油缸里衬套 | 910304156 | 个 | 2 | 徐工305挖机 | ||||
42 | 铲斗油缸油封 | 910304143 | 副 | 2 | 徐工305挖机 | ||||
43 | 铲斗油缸里衬套 | 910304175 | 个 | 2 | 徐工305挖机 | ||||
44 | 动臂油缸里衬套 | 910304202 | 个 | 4 | 徐工305挖机 | ||||
45 | 水箱 | 个 | 2 | 徐工搅拌车 | |||||
46 | 打气泵 | 个 | 1 | 徐工搅拌车 | |||||
47 | 储气罐 | 个 | 8 | 徐工搅拌车 | |||||
48 | 助力泵 | 个 | 1 | 徐工搅拌车 | |||||
49 | 驾驶室举升油泵 | 个 | 1 | 徐工搅拌车 | |||||
50 | 驾驶室举升油管 | 副 | 2 | 徐工搅拌车 | |||||
51 | 挂挡拉线 | 副 | 2 | 徐工搅拌车 | |||||
52 | 水泵 | 个 | 1 | 徐工搅拌车 | |||||
53 | 机油传感器 | 个 | 1 | 徐工搅拌车 | |||||
54 | 水温传感器 | 个 | 1 | 徐工搅拌车 | |||||
55 | 驱动链条 | 根 | 2 | 徐工平地机 | |||||
56 | 轮胎 | 17.5-25 | 个 | 3 | 徐工平地机 | ||||
57 | 轮胎 | 23.1-26 | 个 | 1 | 压路机 | ||||
58 | 传动轴螺栓(带自锁) | M14*50/M16*55 | 各 () 个 | 30 | 徐工随车吊 | ||||
59 | 储气罐 | 个 | 2 | 徐工随车吊 | |||||
60 | 助力泵 | 个 | 1 | 徐工随车吊 | |||||
61 | 打气泵 | 个 | 1 | 徐工随车吊 | |||||
62 | 机油传感器 | 个 | 1 | 徐工随车吊 | |||||
63 | 水温传感器 | 个 | 1 | 徐工随车吊 | |||||
64 | 反光镜支架 | 副 | 1 | 徐工随车吊 | |||||
65 | 支腿油缸(垂直油缸) | 根 | 1 | 徐工随车吊 | |||||
66 | 支腿油封 | 水平与垂直油 封各一套 | 副 | 2 | 徐工随车吊 | ||||
67 | 水泵 | 个 | 2 | 洒水车 | |||||
68 | 发电机 | 个 | 2 | 洒水车 | |||||
69 | 2寸球阀 | 个 | 5 | 洒水车 | |||||
70 | 2寸铁管2头带螺纹1米1根 | 根 | 5 | 洒水车 | |||||
71 | 气动马达 | 个 | 1 | 洒水车 | |||||
72 | 2寸90吨弯头 | 个 | 5 | 洒水车 | |||||
73 | 助力泵 | 个 | 1 | 洒水车 | |||||
74 | 挂挡拉线 | 副 | 3 | 洒水车 | |||||
75 | 轮胎螺栓 | 根 | 20 | 洒水车 | |||||
76 | 轮胎(带内胎寸胎) | 7.5-R16 | 个 | 20 | 洒水车 | ||||
77 | 洒水水泵 | 个 | 2 | 洒水车 | |||||
78 | 储气罐 | 个 | 4 | 洒水车 | |||||
79 | 皮带(带齿型) | B-17*1300LI | 根 | 5 | 洒水车 | ||||
80 | 发动机6配套 | 套 | 1 | 洒水车 | |||||
81 | 发动机全车垫子 | 副 | 1 | 洒水车 | |||||
82 | 发动机水箱 | 个 | 2 | 洒水车 | |||||
83 | 启动马达 | 个 | 1 | 洒水车 | |||||
84 | 钢圈 | 个 | 2 | 洒水车 | |||||
85 | 发电机 | 个 | 1 | 洒水车 | |||||
86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 | |||
说明: 1、本次徐工配件采购数量以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招标单位有权调整供应数量及供应时间,报价单位必须接受,且结算方式不变。 2、采取一票制,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运到招标单位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元/套),包括出厂价、装卸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包含13%增值税,税金计算或税率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如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变化或我司调整计划时,综合单价合同不得调整不含税单价)及风险费等供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 说明: 1、本次徐工配件采购数量以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招标单位有权调整供应数量及供应时间,报价单位必须接受,且结算方式不变。 2、采取一票制,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运到招标单位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元/套),包括出厂价、装卸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包含13%增值税,税金计算或税率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如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变化或我司调整计划时,综合单价合同不得调整不含税单价)及风险费等供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 说明: 1、本次徐工配件采购数量以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招标单位有权调整供应数量及供应时间,报价单位必须接受,且结算方式不变。 2、采取一票制,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运到招标单位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元/套),包括出厂价、装卸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包含13%增值税,税金计算或税率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如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变化或我司调整计划时,综合单价合同不得调整不含税单价)及风险费等供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 说明: 1、本次徐工配件采购数量以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招标单位有权调整供应数量及供应时间,报价单位必须接受,且结算方式不变。 2、采取一票制,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运到招标单位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元/套),包括出厂价、装卸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包含13%增值税,税金计算或税率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如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变化或我司调整计划时,综合单价合同不得调整不含税单价)及风险费等供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 说明: 1、本次徐工配件采购数量以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招标单位有权调整供应数量及供应时间,报价单位必须接受,且结算方式不变。 2、采取一票制,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运到招标单位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元/套),包括出厂价、装卸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包含13%增值税,税金计算或税率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如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变化或我司调整计划时,综合单价合同不得调整不含税单价)及风险费等供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 说明: 1、本次徐工配件采购数量以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招标单位有权调整供应数量及供应时间,报价单位必须接受,且结算方式不变。 2、采取一票制,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运到招标单位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元/套),包括出厂价、装卸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包含13%增值税,税金计算或税率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如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变化或我司调整计划时,综合单价合同不得调整不含税单价)及风险费等供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 说明: 1、本次徐工配件采购数量以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招标单位有权调整供应数量及供应时间,报价单位必须接受,且结算方式不变。 2、采取一票制,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运到招标单位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元/套),包括出厂价、装卸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包含13%增值税,税金计算或税率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如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变化或我司调整计划时,综合单价合同不得调整不含税单价)及风险费等供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 说明: 1、本次徐工配件采购数量以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招标单位有权调整供应数量及供应时间,报价单位必须接受,且结算方式不变。 2、采取一票制,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运到招标单位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元/套),包括出厂价、装卸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包含13%增值税,税金计算或税率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如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变化或我司调整计划时,综合单价合同不得调整不含税单价)及风险费等供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 说明: 1、本次徐工配件采购数量以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招标单位有权调整供应数量及供应时间,报价单位必须接受,且结算方式不变。 2、采取一票制,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运到招标单位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元/套),包括出厂价、装卸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包含13%增值税,税金计算或税率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如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变化或我司调整计划时,综合单价合同不得调整不含税单价)及风险费等供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 说明: 1、本次徐工配件采购数量以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招标单位有权调整供应数量及供应时间,报价单位必须接受,且结算方式不变。 2、采取一票制,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运到招标单位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元/套),包括出厂价、装卸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包含13%增值税,税金计算或税率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如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变化或我司调整计划时,综合单价合同不得调整不含税单价)及风险费等供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
报价单位(签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 |||||||||
日期: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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