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沙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对长沙县教育局所管辖学校1060路视频,对重点部分现实AI智能识别,如工帽、工装检测、老鼠识别、口罩识别、抽烟检测垃圾桶未盖等。通过以上方式以点代面,逐步形成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氛围,提升长沙的整体食安水平。需接入到长沙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
二、相关标准:
1.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如安全、节能等);
2.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前端视频采集服务:提供1060路视频采集服务并传输至长沙市“互联网+明厨亮灶”云平台,供教育局,学校,公众多用户查看。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平台功能建设以及视频接入。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平台维护 
长沙县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软硬件维护,网络维护,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漏洞,协助主管部门分析数据,提供数据调取服务。积极优化系统,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后续如果长沙县智慧食堂有对接需求,互联网+明厨亮灶服务平台应配合长沙县智慧食堂系统开放对接入口,便于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
2、前端设备维护 
中标方需保证三年服务期限过程中1060路学校的视频服务器,摄像头正常运转(超过1060路服务数量的以实际数量为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一旦出现视频服务器损坏等情况,由中标方自行维修或替换,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人为损坏情况除外)。
3、驻点服务    
中标方需安排一位工作人员驻点在长沙县教育局,驻点时间每周1到2天。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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