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从磊0873-88758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戈奎乡虾巴村打造农文旅示范村建设项目(EPC)二次a0770e19-dab6-4ce6-b6b3-4872df2c7c41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a0770e19-dab6-4ce6-b6b3-4872df2c7c41
建设规模: 新建虾巴村民小组党群服务中心370平方米;新建旅游公用卫生间1座、垃圾分炼处理场1个;实施虾巴(长宁村)“哈尼长街宴”沿途环境风貌提升6000平方米;新建梯田景区露营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实施村内微茶园、微菜园、微果园、微田园、微庭院等农耕文化旅游项目共计6500平方米,建设小土猪腊肉加工房一座100平方米;建设高标准八角园200亩、建设高标准稻花鱼场30亩;实施黑老虎(水果)示范园区暨游客采摘体验园100亩。a0770e19-dab6-4ce6-b6b3-4872df2c7c41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6-01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4221420)
备注:
建设单位: 绿春县戈奎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李工
办公电话: 1831451551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何从磊
办公电话: 0873-8875876 移动电话: 15126269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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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GC532500202300383001001
标段名称: 戈奎乡虾巴村打造农文旅示范村建设项目(EPC)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6-07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tt2023-06-21 09:00t
开标地点: 绿春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虾巴村民小组党群服务中心370平方米;新建旅游公用卫生间1座、垃圾分炼处理场1个;实施虾巴(长宁村)“哈尼长街宴”沿途环境风貌提升6000平方米;新建梯田景区露营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实施村内微茶园、微菜园、微果园、微田园、微庭院等农耕文化旅游项目共计6500平方米,建设小土猪腊肉加工房一座100平方米;建设高标准八角园200亩、建设高标准稻花鱼场30亩;实施黑老虎(水果)示范园区暨游客采摘体验园100亩。戈奎乡虾巴村打造农文旅示范村建设项目的设计(含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资质要求: ⑴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n⑵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n⑶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⑴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n⑵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筑师;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n⑶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业绩要求: ⑴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n⑵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n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6-21 09:00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戈奎乡虾巴村打造农文旅示范村建设项目(EPC)二次).pdf2023-05-31 15:46:53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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