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pdf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pdf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文件关键内容公开.pdf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文件关键内容公开.pdf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文件(发布稿).rar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文件(发布稿).rar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
消防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
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
1.2采购人:樟树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2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袁河
与赣江交汇处下游,西汉支左岸,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占用岸线1490
迷,拟建1000吨级件杂泊位4个、集装箱货泊位3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8个
及其配套工程,整个港区陆域面积约1167亩。项目总投资约26.98亿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回一家
口家,成交份额:第一名:上;第二名:上;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涉及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项目消防验收报告
的编制及报审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完成项目消防设计图审(应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消防图审),2.完成项目消防验收报告编制,3.通过消防验
收专家评审会并完成验收备案,4.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2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消防验收通过止。
2.3服务地点:樟树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格(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备
案)。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1日)至少
完成过1个项目消防验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
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未被责令停业、或
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被吊销资质证书。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
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
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
年(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1日)内无行赔犯罪行为。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
(6)其他要求:无
0982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
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
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自行到《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jxsgkjt.com)“通知公告”栏中免费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和相关资
料。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10时00分,请供应商于2023
年2月14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由供应商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将响应
文件面交采购人,递交地点为江西省樟树市张家山街道张家山派出所旁江西省港
口集团有限公司两江港口项目建设指挥部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
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
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532
(http://www.jxsgkjt.com_上发布。
8其他
8.1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1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jxsgkjt.com)“通知公告”栏的信息更新,以保证能及时下载本
项目相关的澄清或修改等信息。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采购人的各项通知、文件均
通过网络发布,即默认为已送达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收等原因导致
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如果决定延后响应截止时间,应在“采购公告”
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通过《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jxsgkjt.com)网站通知所有供应商延后响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
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樟树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张家山街道张家山派出所旁
邮政编码:331200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95-7721911
电子邮箱:ljzhbzb@163.com
2023年2月3日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
咨询服务询比采购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要求,现对《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
消防验收咨询服务》中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范围
详见《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
购公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
购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樟树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张家山街道张家山派出所旁
邮政编码:331200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95-7721911
电子邮箱:ljzhbzb@163.com
2023年2月3日
1
评审标准一览表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标评方法 | 采购用合理低价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分相等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响应报价低的优先;(2)以注册资本金高者优先。 |
2.1 | 初步评审 | (1)响应函填写:按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响应报价、服务期限等;(2)文件填写及组成: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采购文件规定填写;(3)文件签字盖章: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响应保证金: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5)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6)服务期限、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7)供货商不得存在的情形符合第一章3.2款的规定;(8)响应报价:未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响应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9)资质条件: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10)类似项目业绩: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11)项目经理资格: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12)信誉要求: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13)其他: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 | 详细评审 | 在开标现场,采购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本次采购设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随机权重法。评标价E=响应报价函文字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①当N<6时,nl、n2均取0;②当NW6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去掉n2个最低评标价。nl在取值区间1~M-1中随机抽取(最小为1),n2在取值区间1~M+1中随机抽取;M=N/4,M向下取整。N为现场开标有效的供应商数量,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供应商不参与计算。根据上述规则去除nl个最高值和n2个最低值后,其余评标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发生变化。评标基准价P=AXK+BX(1-K)A——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后的最大值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的平均值K-权重系数,由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X、Y两个系数构成,K=(X+Y/10)/10,其中X有4个系数,分别为3、4、5、6;Y有10个系数分别为0、1、2、3、4、5、6、7、8、9。2.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供应商响应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九位,小数点后第十位“四舍五入”3.响应报价得分供应商响应报价得分的计算:a.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0一偏差率×100×E1;b.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0+偏差率×100XE2。本项目E1=1.5;E2=1.0。其中:E1是响应报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响应报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分相等时,评审委
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响应报价低的优先;
(2)以注册资本金高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
(1)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
件,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①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赔等违法行为。
(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1)评审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供应商得分=响应报价得分。
(4)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
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
决其响应。
4
3.响应文件的澄清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
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4.评标结果
(1)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
(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5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
消防验收咨询服务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樟树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3年2月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
消防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
1.2采购人:樟树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1.3釆购代理机构:/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袁河与赣江交汇处下游,西汉支左岸,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占用岸线1490米,拟建1000吨级件杂泊位4个、集装箱货泊位3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8个及其配套工程,整个港区陆域面积约1167亩。项目总投资约26.98亿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涉及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项目消防验收报告的编制及报审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完成项目消防设计图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消防图审),2.完成项目消防验收报告编制,3.通过消防验收专家评审会并完成验收备案,4.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2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消防验收通过止。
2.3服务地点:樟树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格(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备案)。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1日)至少完成过1个项目消防验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未被责令停业、或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被吊销资质证书。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1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自行到《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通知公告”栏中免费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10时00分,请供应商于2023年2月14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由供应商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将响应文件面交采购人,递交地点为江西省樟树市张家山街道张家山派出所旁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两江港口项目建设指挥部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上发布。
8其他
8.1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1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通知公告”栏的信息更新,以保证能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的澄清或修改等信息。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采购人的各项通知、文件均通过网络发布,即默认为已送达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收等原因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如果决定延后响应截止时间,应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通过《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网站通知所有供应商延后响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樟树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张家山街道张家山派出所旁
邮政编码:331200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95-7721911
电子邮箱:ljzhbzb@163.com
2023年2月3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T/CTBA001—2019)规定的询比釆购方式。
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与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釆购方式。
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釆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
1.3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釆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保密
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踏勘现场
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釆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询比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釆购预备会的,釆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1.9分包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0响应和偏差
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岀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釆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釆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釆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釆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釆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除非确有必要,釆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响应报价清单;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如有);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釆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釆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釆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釆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釆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响应方案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相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釆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5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6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
4.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尾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釆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响应文件
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5.2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5)现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参数,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
(6)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启会议结束。
5.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采购项目选择溢价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况分别处理:
终止询比并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比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继续询比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终止询比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比采购的,采购人应按照本章第5.2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响应文件,并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响应文件评审,完成询比采购后续程序。
6评审
6.1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评审
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2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7.3预成交结果公示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2)预成交供应商名称、预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4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发布成交公告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釆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6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签订合同
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岀成交通知书后,釆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8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8异议
8.1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纪律要求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釆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釆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0.2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开启记录表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采购响应文件开启记录表
最高限价(元):
采购工作小组:监督工作人员:日期:
附件2问题澄清通知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采购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货商名称):
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审小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
附件3问题的澄清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消防验收咨询服务采购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单位章)
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4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成交份额:。(如有)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或釆购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标准一览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分相等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响应报价低的优先;
(2)以注册资本金高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
(1)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①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1)评审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供应商得分=响应报价得分。
(4)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响应。
3.响应文件的澄清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4.评标结果
(1)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
(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项目消防验收咨询服务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码头建筑,主要涉及部位包含件杂仓库、维修车间及材料工具库、碎石装卸棚、闸口(投影面积893.9㎡)及闸口办公室、2#条形封闭仓等、粮食仓库、转运站、侯工楼、污水处理站、供水调节站、综合楼、变电所、食堂、门卫等多个建筑物。最高建筑10层(约44m),火灾危险性丙类,非特殊建设工程。
3、合同内容:含消防设计图纸审查、消防检测、专家验收、验收备案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本合同为咨询服务类合同,仅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项目办理通过验收等相关手续,非设计采购施工类的工程合同。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满足甲方要求。
2.竣工日期:满足甲方要求。
三、合同金额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不含增值税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本价格涵盖消防设计图纸审查、报告(文本)编制及打印费、消防检测费、专家评审会相关费用、验收报备的相关费用、管理费、利润、保险、税费等与本项目消防验收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价格为含税价(咨询服务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价格不含因项目本身选址、整体结构构造、重大设计偏差等原因造成先天缺陷导致严重违反消防强规而产生的重大调整费用。
四、双方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委派相关人员协助乙方,尽量为乙方的工作提供方便。
(2)甲方须提供业主资证资料、设计图纸和资料、建筑物内相应产品的数据及其他属于甲方部分的消防手续办理资料。
(3)及时办理工程量结算与支付,不以任何形式拖欠。
(4)甲方需已按设计规范和遵循建筑本身规律完成项目的全部建设,达到验收条件。不得缺项漏项偷工减料等,不得强迫乙方在违法强规、未达到验收条件的情况下出具检测、验收相关结论。
(5)如验收过程中,须要做相应整改的,甲方应协调其设计、施工单位完成整改,从而继续验收。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因建筑设计面积结构等调整合同金额。
(2)乙方应遵守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验收,保持工作井然有序,接受甲方的安全、文明及疫情相关监督检查。
(3)乙方提供的相关检测、验收结论中,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资质。
(4)乙方应按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做好服务工作,尽可能地为甲方排忧解难,严格和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好验收保障,做出标杆项目。
五、付款方式和步骤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30%,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甲方在乙方完成所有验收流程(最终取得专家验收结论)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每次支付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材料为付款支付申请书及对应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2.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甲乙双方遵守市场规则,信守商业机密,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2.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工作,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方和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和乙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为合同的附件,与技术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送交甲方和乙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监督单位:(盖单位章)
第五章采购需求
详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第2条
响应文件格式
中国·江西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
消防验收咨询服务
响应文件
供货商:(盖供货商单位公章)
年月日
目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响应保证金
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五、响应报价清单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七、其他资料
—、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增值税税额为:;增值税税率为:)完成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
(3)响应保证金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响应报价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岀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形)
供货商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货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供货商:(加盖供货商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响应保证金
(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
2.采用支票、汇票等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支票、汇票等的复印件,原件应单独递交。
3.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询比采购活动,(担保人名称)(以下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