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能源智造产业集聚区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除湿机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59.8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皖e0-16-2023-0335001
预算金额1959.82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沈若凡0555-2153256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璐0555-5200922
中标公司江苏唯绿工程科技有限公司1959.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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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能源智造产业集聚区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除湿机采购 | |
项目编号 | 皖E0-16-2023-0335001 | |
标段名称 | 新能源智造产业集聚区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除湿机采购 | |
标段编号 | 皖E0-16-2023-0335001-1 | |
项目统一代码 | 2205-340562-04-01-869134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马开管经〔2022〕53号) | |
招标人 | 名称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马鞍山市天宝路588号十七冶技术中心大厦 | |
联系人及电话 | 沈若凡 0555-215325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5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璐 0555-520092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8/14 9:00:00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江苏唯绿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法人资格 | |
投标价(元)/费率(%) | 19598216.00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 |
证书编号:/ | ||
工期(天) | 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 |
质量标准 | 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期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0555-520031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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