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黄山区人民法院智慧型诉讼服务大厅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编号: HJHCG2020G010
1.2项目名称:黄山区人民法院智慧型诉讼服务大厅建设项目
1.3项目单位: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1.4项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翡翠大道
1.5项目类别:货物类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标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黄山区人民法院智慧型诉讼服务大厅建设项目
1.8项目预算:3400000.00元
1.9最高限价:同项目预算
1.10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2.1.1身份证明材料;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纳入重大违法记录范围,禁止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但需在书面声明中予以说明)。
2.2信誉要求(其中第(2)项需按该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第(2)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2.3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2.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在项目实施方案与服务承诺中进行阐述)。
三、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7月02日9时。
3.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3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投标人登录处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为投标人后前往新版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联系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2)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发售时间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四、投标保证金
4.1金额:陆万元整。
4.2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3交纳方式:
(1)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投标人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均需按本次规定的账号交纳):
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区分中心
账号: 20000301728810300003426
开户银行: 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投标人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均需重新提交电子投标保函)。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5日9时。
5.2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投标人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登录方式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六、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法
8.1项目单位: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翡翠大道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59-8532418
8.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区桃源路平湖楼2楼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559-2195328
九、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9.2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CA)(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9-2321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9.4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9.5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进入交易系统解密(若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的,投标人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