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6083]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勘察设让报审勘察设计监理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水泵房水务工程建设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配水井吸水井送水泵房污泥调质池脱水机房加药间变配电中心分配电间中试车间机修及仓库门卫新建混凝池砂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清水池排水池排泥池浓缩池综合楼沉淀池配电房管理用房施工准备竣工结算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结算审核监理服务进供水厂区细格栅原水管清水配水管网缺陷责任期保修备案管理验收整改移交考核评价勘察设计报审试验检测仪器建筑构配件给排水工程资料原材料材料设备复试办公用房通讯设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筹划工程管理办法前期准备阶段监理规划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现场准备勘察清障方案基础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梁柱节点钢筋隐蔽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旁站监理建筑垃圾运输进场退场监理咨询装修住房健身设备安装参加设计交底组织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隐蔽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土木电气强电弱电测量交通机电水利水电监理管理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进度监理合同事项管理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影像资料建筑节能定位放线总监理工程师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6-440118-04-01-845102
预算金额1665.22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20-8262280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2-1608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8日 0时0分~2022年10月18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65.22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7投标人应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0时30分 - 2022年10月18日 12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8日 0时0分 - 2022年10月18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0时15分 - 2022年10月18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工
- 代理联系人:黄工
- 联系方式:020-82622803
- 代理联系方式:19865187636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监督电话:020-8263950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备案表(水务局盖章).pdf招标备案表(水务局盖章).pdf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说明.pdf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说明.pdf
- 关于项目建设用地的情况说明.pdf关于项目建设用地的情况说明.pdf
- 关于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pdf关于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pdf
- 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南部水厂项目代码).pdf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南部水厂项目代码).pdf
- 交易申请表 (2).pdf交易申请表 (2).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人授权委托证明书.pdf招标人授权委托证明书.pdf
- 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 招标所需技术材料证明.pdf招标所需技术材料证明.pdf
- 招标委托书.pdf招标委托书.pdf
- 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经区水务局审核)9.27.docx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经区水务局审核)9.27.docx
- 附件3: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docx附件3: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docx
- SL202209260052-20220927161318.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 水利水务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 | JG2022-16083 |
招标单位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监理-水利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水利水务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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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9-28 0:00:00 | 2022-10-18 10:3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9-28 0:00:00 | 2022-10-18 10: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9-28 0:00:00 | 2022-10-18 10: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9-28 0:00:00 | 2022-10-18 10: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9-28 0:00:00 | 2022-09-30 10:3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10-18 10:15:00 | 2022-10-18 10:30:00 | 第3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10-18 10:30:00 | 2022-10-18 12:30:00 | 第3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0-18 10:30:00 | 2022-10-18 11: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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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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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2022/8/26,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项目代码:2206-440118-04-01-845102项目名称: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审核备类型:核准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自来水生产和供应【D4610】广州市增城区南部水厂厂区位于新塘镇官道村,建设地点:万田水库东南侧,占地面积176亩(远期总控制用地218.8亩);取水泵房位于石滩镇岳埔村,占地面积15.12亩,近期新征用地面积共191.12亩。项目单位: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R3CW4P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度;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 | 项目代码:2206-440118-04-01-845102项目名称: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审核备类型:核准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自来水生产和供应【D4610】广州市增城区南部水厂厂区位于新塘镇官道村,建设地点:万田水库东南侧,占地面积176亩(远期总控制用地218.8亩);取水泵房位于石滩镇岳埔村,占地面积15.12亩,近期新征用地面积共191.12亩。项目单位: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R3CW4P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 |
https://gd.tzxm.gov.cn/projectinfo/registerInfo.html,1/1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表
递交备案资料日期:2022年9月26日
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 |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工程地点 | 工程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 | 广州市增城区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唐思海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b20-82619919 | b20-82619919 | ||
东进供 | 名称 | 名称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东进供 | 项自负责人 | 项自负责人 | 学房明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15913360045 | 15913360045 | |
东进供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降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18826422149 | 18826422149 | |
工程概算总投资(万元) | 257402.81 | 257402.81 | 257402.81 | 本次招标工程估价(万元) | 本次招标工程估价(万元) | 本次招标工程估价(万元) | 802.96 | 802.96 |
招标形式 | 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方式 | 招标组织方式 | 招标组织方式 | 口自行组织招标委托招标 | 口自行组织招标委托招标 |
资质等级 | 1 | 1 | 1 | 1 | 资质证号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名称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经办人 | 吴嘉鹏 | 吴嘉鹏 | 吴嘉鹏 | 吴嘉鹏 | 联系电话 | 13538893942 | |
招标类别 | 口勘察口设计口监理口施工图咨询口设备口材料部其他 | 口勘察口设计口监理口施工图咨询口设备口材料部其他 | 口勘察口设计口监理口施工图咨询口设备口材料部其他 | 口勘察口设计口监理口施工图咨询口设备口材料部其他 | 口勘察口设计口监理口施工图咨询口设备口材料部其他 | 口勘察口设计口监理口施工图咨询口设备口材料部其他 | 口勘察口设计口监理口施工图咨询口设备口材料部其他 | 口勘察口设计口监理口施工图咨询口设备口材料部其他 |
工程类别 | 口水利(水电)工程供排水工程 | 口水利(水电)工程供排水工程 | 口水利(水电)工程供排水工程 | 口水利(水电)工程供排水工程 | 口水利(水电)工程供排水工程 | 口水利(水电)工程供排水工程 | 口水利(水电)工程供排水工程 | 口水利(水电)工程供排水工程 |
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及标价工程量清单) | 共76页(附后) | 共76页(附后) | 共76页(附后) | 共76页(附后) | 共76页(附后) | 共76页(附后) | 共76页(附后) | 共76页(附后) |
招标时间安排 | 2022年10月 |
招标工程规模 | 本工程总投资257402.81期供水规模30万m设备按30万md规模安装设备按33万md规模安装。其中广区建筑面积65968平方米,取水泵房建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区内配水井及细格栅、吸水井及送水泵房、污泥调质池及脱水机房、加药间变配电中心、分配电间中试车间、机修及仓库、门卫等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50万m/d规模,设备按30万md规模安装:新建混凝池及沉淀池砂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清水池、排水池及排泥池、浓缩池等建安装按30万md规模:泵站内包括加药间等建筑,土建按55 |
招标内容 |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控制审核、评审(如需):3)施工图 |
分标情况 | 1个标段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行工商行政管理部核发营业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证版,按国家法律营。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 |
4.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4.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4.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万md规模,设备原水管管径2XDN180
0双管布置总长清水配水管网管经DN1200~DN18
00总长13
预算审核:4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5计量支付审核:6)
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7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监
测费等费用审核:8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春样定板会签:9)委
托合同价格审核:101施工总承包11项目业丨单独发包
(如有)的专业工程施工或设备材料采购的合同结算出等
: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
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
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
办法》(建人(20181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库经
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4未被纳成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 | 4.4未被纳成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 | 4.4未被纳成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 | |
评标方法 | 名单”为准。综合评估法 | 评委会组建方案 | 见评标办法 |
招标管理机构意见 | (盖章)22年9月27日 | (盖章)22年9月27日 | (盖章)22年9月27日 |
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
说明:1.备案时应递交的资料:(1)所附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及工
程量清单)均需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确认;(2)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的有关说明;(3)招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4)
用地批文;(5)规划批文;(6)初步设计批文及初步设计概算批文;(7)工程建设资金
到位证明;(8)招标核准批文(或邀请招标批准文件);(9)施工图审查证明,施工
图预算批准文件(按穗府办[2015]9号执行);招标代理合同或招标代理
委托函;(1)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2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代表证明书及项目负责
人授权委托书和身分证复印件;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简历;)招标代理机
构拟投入人员(水利项目含2名水利注册造价员/师,市政项目含2名注册造价员
师)及其分工并附近期社保交纳记录;(s)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名单及资格证明
资料(邀请招标提供);递交资料的电子文档
2.本表及附件为一式四份。附件可采用复印件。除工程编号和招标管理机构
意见栏由招标管理机构填写外,其余均由招标人填写。
3.绿色通道(政府重点)项目备案时若无相关批文,建设单位需提供情况说
明并承诺后补(相关批文)期限。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且已由穗增发改投核
[2022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出资与融资出资,出资比例为自有资
本金24.87%,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融资解决,招标人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2.1.2建设地点:增城区南部水厂厂区位于新塘镇官道村,万田水库东南侧:
取水泵房位于石滩镇岳埔村
2.1.3项目规模:项目一期供水规模30万m3/d,部分建(构)筑物土建按远
期50万m/d规模,设备按30万md规模安装:取水泵房土建按55万m/d规
模,设备按33万md规模安装。
项目总建筑面积70648平方米,其中厂区建筑面积65968平方米,取水泵房
建筑面积46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区内配水井及细格栅、吸水井及送
水泵房、污泥调质池及脱水机房、加药间、变配电中心、分配电间、综合楼、中
试车间、机修及仓库、门卫等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50万m/d规模,设备按
30万md规模安装:新建混凝池及沉淀池、砂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清水池、排
水池及排泥池、浓缩池等建(构)筑物,土建及设备安装按30万m/d规模:泵站
内包括取水泵房、配电房和管理用房、加药间等建筑,土建按55万m/d规模,
设备按33万m3/d规模安装:原水管管径2xDN1800双管布置总长24千米:清水
配水管网管径DN1200DN1800,总长13.7千米。
2.1.4项目总投资为257402.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6945.98万元,工程
建设其他费75420.72万元,预备费为8815.4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5770.6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50.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64007.12万元,资本金比
例为24.87%,由项目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融资解决。)。
第1页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前期准备阶段(勘察设
让报审、勘察设计监理等)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
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
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及造价咨询(含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
价审核、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丛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且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丛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
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收尾、验收、整改、移交、结算、考核评价等方面
的监理工作完成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665.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
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
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
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
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
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
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2页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
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
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
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一)。
3.7投标人应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
工程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
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
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
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
息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第3页
4.2.1投标登记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
指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
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
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
指南。
5.3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年月日分至年月日
时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开标室(增城区增城大道
2号金河湾3栋108)。(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
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
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
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
城交易部第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
址:http://www.zc.gov.cn“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第4页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2622803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5272361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262280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路4号
电话:020-82639502
招标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月日
一
第5页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
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
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投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
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道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
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
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
“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申通投标或以行赔
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
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袁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
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
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
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6页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10100017555X,电话:020-85272361。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增城区南部
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
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
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
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
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连供水方
委托人(公章):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2022年月
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说明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招标不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特此说明。
广州增城区进供水有限公司
东
2022年
关于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说明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招标不需要提供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特此说明。
进供水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限公
2022年白
关于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按规定落实到位。
特此说明。
进供水
广州增城区东
2022
交易申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
招标单位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招标单位授权代表 | 陈工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2622803 |
建设单位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工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2622803 | 020-82622803 |
项目管理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 | 1 | 1 | 1 | 1 | 1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代理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工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20-8527236! | 020-8527236!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257402.81 | 预计发包价(万元) | 1665.2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 | 核等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 本工程的前期准备阶段(助察设计报审、勘察设计监理等)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及造价咨询(含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结算审任期、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 | |||
工程类别 | 给排水 | 项目类别 | 监理 | 立项或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号 | 穗增发改投核[2022)2号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1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1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资审电子化 | 是 | 是否电子评标项目 | 是 |
招标文件是否电子备案 | 否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监理一给排水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 |
是否对项目负责人加锁 | 是 | 备案方式 | 事前 | 是否省财政性投资项目或市、区财政性投资是否超过50% | 否 |
投资性质 | 企业自筹 | 招标项目规模描述 | 安费为156945.98万元。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南部水厂一期供水规模30万m/d部分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50万m/规模,设备按30万m²/d规模安装:取水泵房土建按55万m/d规模,设备按33万m规模安装,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57402.81万元,建 | |
招标人意见 | 益年月日章 | 益年月日章 | 招标代理机构意见 | 章月 | 章月 |
管理部门意见 | 1 | 1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
注:“诚信排名得分类别”根据广州市诚信综合评价网站相应的排名类别选择,如诚信得分的排名类别涉及两种或以上
的,则应将所涉的排名类别填写完整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就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工
作,做出如下声明:本次招标公告描叙的招标内容与项目审批部门核
准的招标范围相符。我单位保证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料真实、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
王供水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2022年月
月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授权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余甲由同志为增城
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全过程中相关工作的
授权代理人,负责联系招标事宜的专职人员。
特此证明。
H
委托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2022年月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项
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
的招标代理工作,请给予办理有关招标手续。
专达此函。
供水有
代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
2022年月
招标所需技术资料证明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申请公开招标。我司保证招标所需的技术资料满足工
程及招标需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证明。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
2022年
招标委托书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项
目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贵公司代理此项目的监理
招标工作。希望贵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负责开展本次招标工作
特此委托。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福
招标单位: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Q二二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穗增发改投核
[202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出资与融资出资,出资比例为自有资本
金24.87%,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融资解决,招标人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2.1.2建设地点:增城区南部水厂厂区位于新塘镇官道村,万田水库东南侧;
取水泵房位于石滩镇岳埔村。
2.1.3项目规模:项目一期供水规模30万m3/d,部分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
50万m³/d规模,设备按30万m³/d规模安装;取水泵房土建按55万m³/d规模,
设备按33万m³/d规模安装。
项目总建筑面积70648平方米,其中厂区建筑面积65968平方米,取水泵房建
筑面积46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区内配水井及细格栅、吸水井及送水泵
房、污泥调质池及脱水机房、加药间、变配电中心、分配电间、综合楼、中试车间、
机修及仓库、门卫等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50万m³/d规模,设备按30万m³/d
规模安装;新建混凝池及沉淀池、砂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清水池、排水池及排泥池、
浓缩池等建(构)筑物,土建及设备安装按30万m³/d规模;泵站内包括取水泵房、
配电房和管理用房、加药间等建筑,土建按55万m³/d规模,设备按33万m3/d规
模安装;原水管管径2xDN1800双管布置,总长24千米;清水配水管网管径
DN1200~DN1800,总长13.7千米。
2.1.4项目总投资为257402.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6945.98万元,工程建
设其他费75420.72万元,预备费为8815.4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5770.69万
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50.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64007.12万元,资本金比例为
24.87%,由项目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融资解决。)。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前期准备阶段(勘察设计
报审、勘察设计监理等)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质
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及造价咨询(含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
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
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收尾、验收、整改、移交、结算、考核评价等方面的
监理工作完成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665.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甲级资质。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
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
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
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
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
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
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
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
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7投标人应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
程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
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
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
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
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
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由投标人承担。)。
4.2.1投标登记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
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
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
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开标室(增城区增城大道2
号金河湾3栋108)。(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应
在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
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
交易部第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zc.gov.cn/“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2622803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5272361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262280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电话:020-82639502
招标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
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
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
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
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
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
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
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
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
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
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
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联系人:陈工电话:020-8262280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室联系人:黄工电话:020-85272361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预计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的书面通知为准。建设周期:暂定37个月(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四、广州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书
项目名称 | |||
投标单位(盖章) | 法人营业执照证号 | ||
广州市建设监理单位注册证书号 |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 | ||
监理总报价(万元) | 下浮率(%) | %(填正数) | |
监理服务期 | 监理质量目标 | ||
驻场机构人数(人) | 监理工程师人数(人) | ||
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
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技术职称 | ||
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注册证号 | ||
需要建设单位提供的配合条件 | |||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投标日期:年月日
说明: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105页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及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
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第106页
(二)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间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社保缴纳
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
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第107页
(三)投标人声明
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第108页
六、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第109页
七、其他资料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项说明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110页
(二)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2 | ||||
3 | ||||
4 | ||||
…… |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第111页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间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注: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项说明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
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
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第112页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用途 | 备注 |
第113页
(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
格式自拟。
第114页
招标代理单位: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第一章招标公告4目录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
招标公告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5第五章委托人要求83
2.1.2建设地点:增城区南部水厂厂区位于新塘镇官道村,万田水库东南侧;取水泵房位于石滩镇岳埔村。2.1.1项目名称: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穗增发改投核[202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出资与融资出资,出资比例为自有资本金24.87%,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融资解决,招标人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
2.2.2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前期准备阶段(勘察设计报审、勘察设计监理等)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及造价咨询(含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4项目总投资为257402.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6945.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5420.72万元,预备费为8815.4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5770.6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50.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64007.12万元,资本金比例为24.87%,由项目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融资解决。)。项目总建筑面积70648平方米,其中厂区建筑面积65968平方米,取水泵房建筑面积46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区内配水井及细格栅、吸水井及送水泵房、污泥调质池及脱水机房、加药间、变配电中心、分配电间、综合楼、中试车间、机修及仓库、门卫等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50万m³/d规模,设备按30万m³/d规模安装;新建混凝池及沉淀池、砂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清水池、排水池及排泥池、浓缩池等建(构)筑物,土建及设备安装按30万m³/d规模;泵站内包括取水泵房、配电房和管理用房、加药间等建筑,土建按55万m³/d规模,设备按33万m3/d规模安装;原水管管径2xDN1800双管布置,总长24千米;清水配水管网管径DN1200~DN1800,总长13.7千米。2.1.3项目规模:项目一期供水规模30万m3/d,部分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50万m³/d规模,设备按30万m³/d规模安装;取水泵房土建按55万m³/d规模,设备按33万m³/d规模安装。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665.22万元。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收尾、验收、整改、移交、结算、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监理工作完成为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2.2.3监理服务期限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应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2.1投标登记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4.2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5.3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开标室(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招标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5.5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开标室。
电话:020-85272361联系人:黄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室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20-82622803联系人:陈工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电话:020-82622803联系人:陈工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投标人声明日期:2022年月日附件一: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电话:020-82639502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年月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联 系 人:陈工电 话:020-8262280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室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20-85272361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预计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的书面通知为准。建设周期:暂定37个月(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1、2.1.2、2.1.3的评审标准。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招标文件澄清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或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规定自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不一致时,以下浮率报价为准)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665.2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投标担保额度:人民币10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2、收取方式:(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3)如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操作指引。(本条适用于交易中心系统支持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的情形)(4)为降低投标人的交易成本,扩大信用承诺制的应用范围,信用良好企业或中小企业在提供相关资料后可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信用良好的投标人需提供信用状况良好的相关证明:证明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以下简称“信用报告”)为准,信用报告的生成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段内,超出该时间段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信用状况良好是指投标人信用报告中不存在重点关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惩戒信息、风险提示信息。2)属于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需提供属于中小企业的资料:要求投标人提供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网址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需包含网址信息。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3)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同时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年至 / 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年 / 月 / 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年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中标单位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提供三套与电子投标文件相符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给招标人。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或盖章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版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版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公示。公示期限:自发布公示之日起3天(最后一天需为工作日,如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核查发现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符合任职数量规定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款(人民币)的10%,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函有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版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版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监理费支付 | 监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
10.2 | 其他费用 | 交易服务费: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文件规定缴纳。 |
10.3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 1)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2)联系电话:020-82622803;3)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 |
10.4 | 招标监督机构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监管电话:020-82639502 |
10.5 | 资格审查方式 |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
10.6 | 特别提示 | 1)《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3)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4)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5)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6)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7 | 其他 | 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2)本项目招标代理报酬由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单位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支付。 |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
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
(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
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由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报价书;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7)监理大纲;(6)资格审查资料;(5)广州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书;(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报价书中进行报价。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5.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5.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3.5.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5.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3.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7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3.5.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默认其开标结果。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A)5.开标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
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天(最后一天为工作日)。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序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万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年月日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2.1.
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评标委员会:(编号:)
附件四:确认通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
说明:(1)类似项目是指: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工程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的,以资信业绩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报价书签字盖章 | 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3)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 “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招标公告投标人声明为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辨认。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A.资信业绩部分:40分B.监理大纲部分:40分C.投标报价:20分D.其他评分因素: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注:1)投标人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综合得分权重95%;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权重5%;3)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综合得分(A+B+C)*95%+企业诚信得分D*5%。(综合得分乘权重后最高得分为95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乘权重后最高得分为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 名且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 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 | 类似项目业绩(4分) | 类似监理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 | 获奖监理业绩(6分) | 获奖监理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一项得2分;获得省级奖项的一项得1分;市级奖项一项得0.5分。本项相同业绩按最高奖项得分,且最多得6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2分) | 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机构人员和专业的配备(14分) | 1、在配备的人员中(不含总监、总监代表):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的每人加2分,最多加4分。2、在配备的人员中(不含总监、总监代表):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每人加2分,最多加6分。3、在配备的人员中(不含总监、总监代表):有其中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咨询工程师五项证书的得4分,同时具有任意四项证的得2分,同时具有任意三项证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 | 纳税信用等级(5分) | 投标人曾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AA级纳税人荣誉的得5分;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A级纳税人荣誉的得3分;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荣誉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仅按最高等级计分一次)。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 | 企业荣誉(3分) |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称号的得3分, 曾获得过市级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称号的得1分,按最高级别计取,不重复计分,没有的不得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 | 企业技术管理能力(6分) |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项目技术管理成果获得省级或以上工程科学技术类奖项的,每个奖项得1分,最多得6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投资控制措施(5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或无措施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进度控制措施(5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或无措施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质量控制措施(5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或无措施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3分)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法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措施的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组织协调(3分) | 协调方法清晰合理、有具体措施。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工作程序(4分) | 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满足要求得4分;基本满足得2分;不满足要求或无措施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分) | 管理措施优得 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措施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重点难点监控措施(3分) | 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措施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3分) |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优得 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措施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会议制度(3分) | 建立完善的工地会议制度。满足要求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措施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合理化建议(3分) |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 报价得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20分;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1分,下偏1%扣0.5分(得分扣至0分止)。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分) | 诚信得分 | 投标人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按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中的“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的“诚信综合评价”中查询;未在“诚信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的监理企业(简称“未入库企业”),诚信评价总分的计算方法:即“未入库企业”的诚信评价总分=100(市场行为评价分)×20%+75(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50%+75(履约评价得分)×30%=80分。诚信评价总分应当采用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在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公布的分数。 |
(7)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6)企业技术管理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作为评审依据;“工程科学技术类奖项”发证单位需在民政部门备案。(须提供投标单位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打印页截图)(5)拟投入人员需提供近一个月(即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投标人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连续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复印件。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4)总监及驻场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等方面内容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员专业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专业为准。(3)国家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及国家级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以国家级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省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及省级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以省级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市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及市级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以市级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的获奖年度为准,其他证明文件不得分。(2)获奖监理业绩:国家级奖指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金质奖、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等;省级奖指省级优良样板工程、省级双优工地、优质奖等;市级奖指市级优良样板工程、市级双优工地等。以投标人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对同一工程奖项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
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的,以资信业绩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1.评标方法(9)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8)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综合得分为各评委A+B+C为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2.3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综合得分(A+B+C)*95%+企业诚信得分D*5%。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
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合同签订日期:监理人:委托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1)工程名称: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监理工程概况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人)与(以下称监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委托监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章协议书签订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6)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5)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合格标准。(4)工程建安费投资:156945.98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70648平方米,其中厂区建筑面积65968平方米,取水泵房建筑面积46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区内配水井及细格栅、吸水井及送水泵房、污泥调质池及脱水机房、加药间、变配电中心、分配电间、综合楼、中试车间、机修及仓库、门卫等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50万m³/d规模,设备按30万m³/d规模安装;新建混凝池及沉淀池、砂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清水池、排水池及排泥池、浓缩池等建(构)筑物,土建及设备安装按30万m³/d规模;泵站内包括取水泵房、配电房和管理用房、加药间等建筑,土建按55万m³/d规模,设备按33万m3/d规模安装;原水管管径2xDN1800双管布置,总长24千米;清水配水管网管径DN1200~DN1800,总长13.7千米。(3)工程规模:项目一期供水规模30万m3/d,部分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50万m³/d规模,设备按30万m³/d规模安装;取水泵房土建按55万m³/d规模,设备按33万m³/d规模安装。(2)工程地点:增城区南部水厂厂区位于新塘镇官道村,万田水库东南侧;取水泵房位于石滩镇岳埔村。
(1)以经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或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如有)审定的结算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作为计费基数,计算公式为: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计算的监理收费基价结合各调整系数得到的价格×(1-发包下浮率%)×(1-中标下浮率%)。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最终结算监理费按下列三个金额中最低者为准执行。本合同工程监理报酬总额(含增值税)暂定为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率%,增值税金额元。二、监理报酬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监理人在监理工作中如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监理制度的,或者本项目被区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书面通报三次或以上的,或者所承接的增城区不同水务项目一年内被区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书面通报三次或以上的,监理人无条件接受委托人上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并停止监理人两年内再参与广州市增城区各级财政投资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参加广州地区省、市重大项目的投标资格,并由委托人予以公告。”如属恶意煽动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包人将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7)监理人要求:监理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现场监理机构,进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关于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有关文件;(1)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与监理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四、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三、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专用条款》、《标准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3)本合同第一章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暂定总额。(2)以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或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概算(达预算标准)评审报告中监理费用,结合结算下浮率(发包下浮率%及中标下浮率%)。
(8)本合同监理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7)本合同标准条款;(6)本合同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3)本协议书;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人、监理人各执叁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肆份。五、本合同自委托人、监理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一直至本合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并完成工程竣工档案备案后经委托人审定满60日并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才终止。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委托人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监理人应无条件执行。(11)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10)委托人关于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9)本合同监理报价文件(含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二章标准条款八、本合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证书编号:。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 (盖公章) | 监理人:(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授权代理人(签字): | 授权代理人(签字): | ||
住所: | 住所: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与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由监理人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合同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委托人”是指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日”是指任何一日零时至第二日零时的时间段。“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委托人和监理人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经委托人书面确认的工作。“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义务,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配备必要设备,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监理人义务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条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日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日的时间段。
第十条委托人应及时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八条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报酬。委托人义务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未公开资料。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移交给委托人的设施和物品应经委托人书面确认。
(2)提供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1)与本合同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3日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选择施工总承包人的建议权。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监理人权利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项目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施工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委托人权利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仲裁机关仲裁时,监理人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项目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本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监理人责任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总额不超过监理报酬的20%。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委托人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本合同标准条款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应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二条在本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滞纳金累计不超过未付监理报酬的5%。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第三十九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款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其他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合同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2)委托人(1)“本合同工程”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第一条词语定义(本部分条款的编号与标准条款的编号相对应,是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标准条款中相对应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否定,其适用顺序优先于标准条款。本部分条款未阐明的内容,则按标准条款的有关约定执行)第三章专用条款
(17)“旁站”指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16)“工地例会”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建设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15)“监理实施细则”指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14)“监理规划”指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人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合法继承人”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人依据规定,将工程移交给其承接使用的产权管理单位。在继承生效后,合法继承人享有委托人在本合同中的一切权利及承担相应的义务。1)“委托人”在本合同中特指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的法规、条例、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一)适用法规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理依据(19)“通知”指合同中所提及的各方之间传达意思表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报告、同意、答复、批准、指令、证书、决定,等等。除本合同专用条款有特别约定外,只有采用书面形式的通知才有效。(18)“节点工期”指在经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工程工期网络计划中载明的承包人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工序的期限。按工期网络计划的一般线路和关键线路分为一般节点工期和关键节点工期。
4、省、市现行的有关工程预结算定额和文件;3、经委托人审查认可的本工程正式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说明以及会审记录、有关工程洽商的技术、施工洽商记录、设计文件及设计修改和变更文件;2、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或备忘录;1、本委托监理合同;(二)监理依据3、广东省及广州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
(一)监理范围第四条监理范围、监理工作内容及监理机构8、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7、经委托人审批认可,由监理人编制的监理规划;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5、国家和广州地区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和验收规范;
(1)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1、建设工程监理一般规定:(二)监理人监理工作内容3、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并完成工程竣工档案备案后经委托人审定满60日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以后到日期为准)。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前期准备阶段(勘察设计报审、勘察设计监理等)、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及造价咨询(含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3)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并报委托人审定。(2)参加设计交底,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委托人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并提交给委托人;(1)协助进行勘察设计报审相关工作;2、负责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监理人除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履行监理职责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2)监理人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督促承包人严格按进度计划实施,检查承包人填报的报表,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人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发现施工单位进度落后的,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期延误事件发生。(1)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装规程、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检查其实施情况;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及安全,发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立即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通知委托人。3、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审查承包人及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5)审查由承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的技术部门审批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协助审批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4)负责协调承包人进场前的现场准备和制定勘察清障方案,为承包人进场制定前期准备方案并组织实施。
①审核施工单位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7)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的规定,监理人在对本工程实施监理的时候,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6)对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按相关规定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处理,向委托人提交有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5)根据承包人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4)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基础工程中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和主体结构工程中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等,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3)对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等进行检查、检验,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③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存在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工资支付信息与实名制登记的用工信息严重不符、约定的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低于参照比例下限、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发生异常情况等,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如发现施工单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造成拖欠工人工资的,须立即上报委托人及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严肃处理。②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人考勤、工资结算和支付等管理台账。如工人工资支付账户内资金少于应付支付工人工资的,监理人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补足,确保工人工资按时足额支付。①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实名制及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如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执行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须立即向委托人及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报告。(8)根据《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8号)和《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的规定,监理人在对本工程实施监理的时候,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③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报告。②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委托人报告。
(3)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2)复核当期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委托人。(1)监理人应每日统计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4、监理人应严格按广州市、增城区有关施工现场余泥渣土排放、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市容卫生、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监理人必须对施工承包人的土石方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建筑垃圾运输合同进行备案和跟踪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予以制止。监理人还必须审查余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资质,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制止,并同时向委托人、建设主管部门、余泥渣土排放主管部门及城管部门一并报告。监理人对每台出泥运输车应当现场做好出泥登记和双方签名确认,以供城市管理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随时抽查。④审核确认工程完工及施工单位结清工人工资的情况,配合施工单位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撤销手续。
(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督促检查承包人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办理工程竣工档案备案手续。(2)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8、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收尾、验收、整改、移交、结算、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7、按监理规范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月工程实施概况,工程计量及支付情况,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情况,监理工作小结等。6、按区及委托人关于工程变更、签证管理的相关规定,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对工程变更、签证进行审核,并督促相关单位按经审定的变更、签证实施。
11、其他为完成本工程建设所需要的监理工作。10、在整个监理服务期内,定期组织、主持现场工程协调会议,负责协调各承包人的配合穿插施工安排。9、督促承包人在工程保修期内对工程进行保修,对委托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6)按委托人施工类合同结算编审要求及区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及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工程完工经验收通过后45天内督促承包人提交工程结算文件,并在收到承包人结算资料后十日内,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完成审核并提交委托人。(5)组织或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和产权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移交。(4)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材料按区及委托人有关规定进行归档整理后,移交委托人。
5、监理人在工程监理全过程中必须派驻至少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驻场服务,并按委托人要求建立施工阶段工程预算台账。4、监理人应对其驻地监理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3、监理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2、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发出进场通知后,按委托人具体的要求进场,并立即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监理人必须按照其投标文件和监理规划的承诺,足额、按时派驻监理人员(见合同附件1)和投入设备,并且本合同履行期间,监理人不得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参与委托人作为业主的其他建设项目。1、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见附件1附表,监理人必须按该附表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机构配备人员的资质证书。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三)项目监理机构
(五)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况),凡涉及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议价、索赔、处理事故、改变工期、改变技术标准、改变重大施工方案等及一切有关费用的问题,均需与委托人共同商定,报委托人批准。(四)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工程中,对工程质量、投资与进度进行控制,办理合同约定的各项手续。监理工程师在办理各种手续时,不得扣压和延误。(三)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承担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协调管理工作,包括工程施工的进场、勘察、设计、退场、质量、进度及其他相关工作。(二)监理人必须在收到图纸、勘察资料等技术文件后14日内向委托人提供针对本合同工程特点、重点、难点的《监理规划》、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经委托人审核批准后执行。如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对《监理规划》等进行调整,监理人必须在3个日内完成调整并报委托人审批。(一)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必须接受委托人有关项目管理机构职权规定的约束,监理人应对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及后方支持,对他们完成的服务承担责任。第五条监理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第十五条双方同意不执行标准条款第十五条,委托人可协调施工承包单位为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第九条委托人根据需要有权指令监理人协调部分外部关系,委托人对此无需支付任何报酬。(九)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八)监理人应在监理服务期内,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七)对于委托人及承包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监理人应在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影响施工现场进度的事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具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书面答复。(六)监理人必须不折不扣地履行其工作职责,不得推托或耽误,不能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职务的行为,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严重违约责任。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每一次必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次。2、一般违约责任。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每一次必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1、书面警告。监理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义务或不执行委托人(含主管人员)的指令时,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发出书面警告,每一次书面警告,监理人必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监理人必须在书面警告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否则应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一)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按约定向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二十六条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在监理服务期间,委托人不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
9、当监理人出现严重违约时,委托人可给予其通报批评;当累计出现三次严重违约或者关键节点工期滞后20天以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驻场办公,直至其监理工作达到委托人满意时方可离场;累计出现四次严重违约时,委托人可给予其不良记录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等处罚措施;累计出现五次严重违约时,委托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8、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没有充分履行其相关承诺及监理义务时,除应承担前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委托人还可给予其通报批评、作不良记录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等处罚措施。7、每三次书面警告则另行追加一次一般违约责任,每三次一般违约责任则另行追加一次严重违约责任。6、赔偿损失。因监理人违约或工作失误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赔偿与违约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的所有损失,损失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但如果损失是由于监理人故意或严重渎职造成的,监理人应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5、解除合同。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即解除,监理人支付本合同监理费20%的违约金,并必须在3日内停止全部工作,5日内配合委托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日内离场。监理人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监理人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移交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委托人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如果引致委托人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赔偿有关损失。委托人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委托人即可委托新的监理人承接该工程,监理人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监理人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4、部分解除合同。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部分解除即生效,监理人支付解除合同部分监理费20%的违约金,并必须在3日内停止被解除部分的工作,5日内配合委托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所交接资料必须完整。监理人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移交和撤出,或交接资料不完整的,委托人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有权视情况全部解除合同。因监理人拒交或延误交接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而引致委托人工期延误及其他方面的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有关损失。委托人在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委托人即可委托新的监理单位承接该部分工程,监理人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监理单位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
2、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报价文件与承诺投入监理人员,调换监理人员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附上替代人员的所有证明资料,经委托人审核书面同意后才能调换,但监理人仍需按下表承担对应减半违约责任(被调换监理人员因重大疾病不能胜任工作除外)。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更换个别监理人员时,监理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三天内安排更换到位,否则,监理人应按下表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在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后3日内,监理人的主要监理人员(指报价文件承诺的监理机构所配备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同等级别以上的监理人员)未能足额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委托人一旦发现,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同时监理人每岗位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果监理人拒不配合,未在委托人提出限期改正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监理人应每岗位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直至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委托人损失。(三)监理人未按报价文件及承诺建立组织架构、派驻监理人员和投入设备,监理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派驻监理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以及其属监理人单位员工的社保证明原件,报委托人审核、备案。具体约定为:2、监理人不遵守委托人所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定的,由监理人按所触犯制度、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所触犯制度、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委托人参照前款的约定处理。1、监理人承诺主动支持委托人的工作,对委托人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第一次按一般违约处理;第二次以后,每违反一次按一次严重违约处理;同时,监理人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二)监理组织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
序号 | 违约项目 | 违约金(元/人·次) |
1 | 监理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总监。 | 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 2% |
2 | 监理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总工或总监代表。 | 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 1% |
3 | 监理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 | 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0.5% |
4 | 监理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造价工程师。 | 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0.5% |
5 | 经委托人审核书面同意后调换监理人员。 | 监理人按 1 至 4 项对应调换人员承担减半违约金。 |
8、检测仪器及设备等在监理责任期间,不能保持良好运作性能的,监理人应及时更换,否则,每件每日支付1000元监理费。7、在委托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检查中,总监理工程师累计不在现场每月应不超过2次,专业监理工程师累计不在现场每月应少于2次。否则,每发生一次,监理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每发生二次,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6、委托人要求项目总监等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参加的会议,项目总监等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到会。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到会或不按期到会的,应向委托人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的,监理人应当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5、委托人可以对驻场监理人员进行考勤,如项目总监每月请假日数累计超过4日,监理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如其他监理人员每月请假日数累计超过6日,且请假总人数全月累计超过监理人数的10%,监理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4、其他监理人员需离开施工现场1日以上需报委托人批准,在其请假离开的时间段内应书面委托其他驻场监理代表全权代表其行使相应职权;否则,每违约一次,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3、项目总监若需离开施工现场需报委托人批准,在其请假离开的时间段内应书面委托其他驻场监理工程师(需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全权代表其行使职权;否则每违约一次,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
5、监理人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应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大检查并作出报告给委托人。承包人的施工质量经监理人检验为合格,但经委托人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抽查,发现质量有不合格或未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的,监理人应承担一般违约1次,情节严重的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同时,承包人和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的经济损失。4、监理人在编制项目实施细则中,应按监理规范列明需监理人旁站的工序,并应得到委托人的批准。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监理人进行旁站监督的,监理人没有到场,或者到场后没有进行监督,或发现质量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没有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人有权给予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监理人拒不限期改正的,应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3、对于承包人每次进场材料,监理人不进行检查和登记;对已进场的材料,监理人不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抽查、送检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如由此出现不合格材料使用于工程上并造成质量缺陷,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2、承包人未按承诺投入机械、设备、材料等,监理人对此不进行有效检查、督促、处理,不向委托人报告,被委托人发现后,委托人有权给予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监理人拒不限期改正的,应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1、监理人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应当作出决定的事项故意拖延或者不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委托人发出书面警告后,监理人在整改期限内仍不加以改正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履行监理职责方面的违约责任:
11、监理人应当按时对承包人的申请计量事项予以审批,并对申请计量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监理人派驻的专业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表认真审核并予以确认,监理人对不合格工程同意计量,以及计量数量严重不实、资料不齐全同意计量的,除必须立即改正外,监理人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情节严重的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10、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的,委托人可发出书面警告要求其限期改正,委托人发出书面警告后,监理人在整改期限内仍不加以改正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9、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图等技术文件,监理人对其中明显不符合现场实际的部分,或者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会引起委托人投资增加、工期延误的部分,不进行认真审核、不进行优化就给予同意的,除必须限期改正外,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可视情况要求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监理人应当在3日内予以批复,监理人未及时批复的,视延误程度,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或严重违约责任1次;须转报委托人审批的,监理人应在3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报委托人,监理人未在3日内报委托人或未出具审核意见的,监理人除必须限期改正外,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承包人提交给监理人审核的资料或文件存在错误须承包人改正的,监理人应将所有错误一次性要求承包人改正,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反复修改拖延时间的,委托人有权给予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监理人拒不限期改正的,应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8、对于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资料,监理人未有准确、真实的现场原始记录或不进行现场复核就给予签认,经委托人检查,发现签认的文件有误的,除立即改正外,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对签证错误有可能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按严重违约1次处理;如因监理人故意造成的,则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一)款6项执行;对于现场签证(含工程数量、单价等)未经过监理人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或经过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委托人,除必须立即改正外,每累计出现2次,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7、由于监理人应当预见而未能及时预见,或已经预见但未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未及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或未及时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并积极督促承包人实施整改而对整个工程的按期完工不能起到有效监管作用,致使工程施工的关键工期比计划滞后3日以上(含3日)的,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出现关键工期滞后5天以上(含5天)的,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出现关键线路工期滞后10天以上(含10天)的,委托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6、监理人怠于履行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工程出现其他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人负有责任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负有责任的,委托人有权视情况的严重程度要求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直至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1)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投资增加的,委托人将根据工程投资的增加额与原计划投资额的比例,按相应比例双倍扣减监理报酬;若增加工程投资比例超过原计划投资额的20%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中的50%。16、监理人因在施工过程中发出错误指令、越权审批设计变更及其他因监理人自身失误或失职原因导致本合同工程在投资、工期、质量等方面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具体约定为:1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经核实监理单人负有管理责任的,监理人按每发生一次计人民币十万元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发生计算,没有上限。14、监理人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将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到人。监理人应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委托人报告。承包人没有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没有按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或存在安全隐患,监理人未及时发现、不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不作及时处理,不及时向委托人报告,被委托人发现后,委托人有权给予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监理人拒不限期改正的,应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由此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监理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13、监理人同时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四)款8、9、11、12项约定的违约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视同监理人和承包人串通作假,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一)款6项的约定要求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12、对于承包人提交的请款报告,监理人不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审核,或不按本合同要求签署拨款意见,被审查发现后,必须限期改正,如监理人审核的当期支付金额超过经过委托人复核的实际应付金额5%以上的,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超过10%的,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若由此给委托人造成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损失的,监理人除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外,委托人将视情况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违约金=[ㄧ(A-B)/Bㄧ-5%]×C19、监理人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如最终由委托人审定的结算金额较由监理人审定的结算金额的差值大于正负5%,则由监理人按下列计算方法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10%:18、对于承包人不按时提交工程结算文件,监理人不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的,监理人应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监理人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及必要的支持材料后10日内完成结算书初审工作,并上报委托人审核。否则,每拖延一天,支付2000元违约金,以此累计。17、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如当月由委托人确定的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较监理人审定的单价或总价存在正负10%以上的情况累计出现2宗以上(含2宗),监理人应当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3)因监理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需要返工的,监理人应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并双倍扣减该部分的监理报酬,同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2)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其中分段工期延误日数占该段总工期的30%时,则委托人有权扣除该分段工程监理报酬的60%;分段工期延误日数达到该段总工期的50%时,则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程竣工拖延的,依据拖延的日数,监理人应每日按监理报酬总额的0.0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由于监理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致使委托人要承担赔偿第三方责任的,监理人必须承担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3、除上述约定之外,监理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委托人有权视具体情况给予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监理人拒不限期改正的,应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应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2、工程监理资料收集不齐、管理混乱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缺损原始记录的,每件文件扣减1000元监理费。1、监理人必须加强对监理人员职业操守、廉政建设的培训和教育,本项目监理人员利用职业身份“吃、拿、卡、要”或有其他违反职业操守及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监理人应立即清退该监理人员,并承担1次严重违约,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同时将上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诸于众,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五)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B-委托人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C-监理合同报酬总额。其中:A-监理人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
第三十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不适用本合同标准条款第33条的约定,本合同的有效期一直至本合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并完成工程竣工档案备案后经委托人审定满60日并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才终止。本合同工程保修期间,监理人仍须承担监理责任。第三十二条双方一致同意不适用本合同标准条款第32条的约定,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人的报酬不变。第三十一条双方一致同意不适用本合同标准条款第31条的约定,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监理人的报酬不变。第二十七条双方一致同意不适用本合同标准条款第27条的约定,承包人对质量和工期的违约,如监理人存在过错的,应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六)委托人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一经送达监理人立即生效。监理人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委托人在收到监理人的异议后15天内审核完毕且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监理人。4、监理人应配合完成第三方质量安全评估工作。根据每次评估结果,经评估确定为一般违约情况的,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经评估确定为严重违约情况的,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双方一致同意不适用本合同标准条款第39条的约定,监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按本条以下约定执行:第三十七条双方一致同意不适用本合同标准条款第37条的约定,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的约定处理。第三十六条双方一致同意不适用本合同标准条款第36条的约定。第三十五条双方一致同意不适用本合同标准条款第35条的约定。本合同的修改(包括服务范围的修改),只能以双方书面同意的方式进行。第三十四条双方一致同意不适用本合同标准条款第34条的约定,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或解除。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的,自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时起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即生效。
(3)本合同第一章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暂定总额。(2)以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或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概算(达预算标准)评审报告中监理费用,结合结算下浮率(发包下浮率%及中标下浮率%)。(1)以经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或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如有)审定的结算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作为计费基数,计算公式为: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计算的监理收费基价结合各调整系数得到的价格×(1-发包下浮率%)×(1-中标下浮率%)。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最终结算监理费按下列三个金额中最低者为准执行。1、本合同工程监理报酬总额(含增值税)暂定为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率%,增值税金额元。(一)监理报酬的计取
7、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监理人必须二次或多次进出场,监理报酬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监理报酬中。本合同监理报酬含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监理人完成合同规定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的动员/复员费、各类设备和仪器的进场/退场费、各项准备工作的费用、临时设施费、差旅费、人员/劳务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补贴、津贴、福利、奖金、医疗、保健、劳保、保险及其他各种相关费用)、交通、工具、财务费用、消耗品、各种办公费、食宿费、办公场所租赁/使用费、交通费、各种工作设备及仪器及机械的购置/使用/折旧/维修等费用、各种车辆的购置/使用/折旧/维修等费用、各种取证费用、知识产权使用费、完成工作所需的相关的批准与许可的费用、工作协调费、资料使用和购买的费用、成果报告编制费、出版费、会议费、技术支持与现场服务费、各种管理费、各种津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其他各种保险的费用、各种风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界/周边环境的变化和影响、各种技术资料及其他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和充足性的影响、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及其他各种影响和干扰)、各种税费、利润、政府各部门及其他相关的单位和实体收取的各种费用、财务费用、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动因素而导致的价格上涨和增加、各种加班的费用、各种杂费及其它一切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包括在合同中明确说明和/或未明确说明的应补偿给监理人的其它费用)。6、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对本合同工程的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委托人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监理人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委托人做好善后工作,按已实际完成的监理服务内容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结清监理报酬。5、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非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致使监理服务期出现延长,监理人的责任期也应相应延长,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不作调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各种费率和费用不因物价变动而给予弥补或调整。3、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当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规模变化时,监理人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2、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监理报酬。
5、工程完工,现场建设完成并调试和试运行验收合格后,委托人支付至本监理合同暂定总价的80%;4、工程量完成至80%,委托人支付至本监理合同暂定总价的60%;3、工程量完成至50%,委托人支付至本监理合同暂定总价的30%;2、工程量完成至30%,委托人支付至本监理合同暂定总价的20%;1、监理合同签订,监理人提供经委托人审批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监理人员组织机构经委托人审核备案,在施工单位进场后,委托人一次性支付监理人首期监理费(本监理合同暂定总价的10%);(二)监理报酬的支付
户名:10、监理人指定收款账户:9、监理人应在委托人支付款项前向委托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的付款材料,否则委托人有权延期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支付进度监理费时,需附监理人盖章确认的违约台账,如有违约罚金,委托人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当期监理费对应的违约金。8、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监理人协助委托人完成工程竣工档案备案后支付该项目监理费结算价的余款(不计利息)。7、工程结算后,委托人支付至本工程监理费结算价的97%;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主管部门备案后,委托人支付至本监理合同暂定总价的90%;
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MA9UR3CW4P户名: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11.经双方同意,上述所有款项均由项目业主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支付,付款前监理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请款资料并向业主单位开具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增城区财政部门或国家开发银行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开票信息如下: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号:开户行:
第四十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不适用本合同标准条款第43条的约定,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监造,其费用支出由监理人负责解决。第四十二条双方一致同意不适用本合同标准条款第42条的约定,监理人申请委托人付款的,应按委托人规定办理请款手续。第四十一条委托人与监理人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本合同涉及的相关款项。账号:801880100106266开户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广州增城支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
(四)广州市相关管理规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各方均应执行。(三)在保修期内,监理人应每三个月对工程进行一次巡视、检查(要到委托人处签到),并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发现有质量缺陷的,要及时通知委托人,会同委托人组织承包人维修,按施工保修书的条款界定责任归属。在保修期内,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到达现场的,监理人必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2天内到达现场,履行监理职责。如监理人在保修期内不履行监理职责的,委托人有权不支付余款。(二)在施工招标阶段或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测量专业的监理人员对委托人提供的勘察单位的地形测量资料进行审查,使用自备仪器按一定比例随机抽点复核地形图的准确性,并就地形图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存在的问题等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一)施工阶段的造价投资控制:监理人进场时必须派驻至少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驻场服务,并接受建设单位统一工作安排,并要求建立施工阶段工程预算台账,具体要求和模式另定。第五十条补充条款第四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但诉讼不影响委托人同其他监理单位另行签订监理合同。
(十)如本合同需缴纳合同印花税,监理人需在有关税务部门规定期限及结清本合同费用前,按规定代缴属委托人缴纳的部分,代缴后委托人按代缴金额实报实销。监理人未按规定期限代缴印花税的,因此产生的滞纳金由监理人承担。(九)监理人抵扣的违约处罚,可按照合同相应条款,在实际已发生的违约罚金内返还。如项目完工后,实际可抵扣的监理人违约责任多于实际处罚的违约责任,原则上不予经济奖励,委托方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八)监理人在委托人组织的项目检查评分取得90分(含)以上的,可抵扣监理人一般违约责任1次。项目监理人员就本项目受到委托人及建设主管部门表彰的,每人次可抵扣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1次;(七)监理人认真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得到委托人及建设主管部门书面表彰的,可抵扣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1次;取得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可抵扣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2次(如本工程有工地创优市优指标硬性要求的除外)。(六)由于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技术方案,被委托人采纳并实施,节约投资10万元以上(含)的,可抵扣监理人一般违约责任1次;节约投资30万元以上(含)的,可抵扣监理人一般违约责任2次;节约投资50万元以上(含)的,可抵扣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1次;节约投资100万元以上(含)的,可抵扣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2次。(五)由于监理人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致使工程施工的关键工期比计划提前5日以上(含5日)的,可抵扣监理人一般违约责任1次;关键工期提前10天以上(含10天)的,可抵扣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1次;关键线路工期提前20天以上(含20天)的,可抵扣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2次。
拟委派监理人员一览表附件一:拟委派监理人员一览表附件二: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一:拟委派监理人员一览表(此页以下无正文)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目前参与工程数量(含本工程) | 手机号码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数量 | 名称 | 手机号码 |
发包人:工程项目地址: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二: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注: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施工进度、施工作业面及专业需要,要求中标单位配备足够专业监理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一、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承包人: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二、发包人责任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三、承包人责任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四、违约责任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责任书一式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五、责任书有效期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二卷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1.3项目规模::项目一期供水规模30万m3/d,部分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50万m³/d规模,设备按30万m³/d规模安装;取水泵房土建按55万m³/d规模,设备按33万m³/d规模安装。1.2建设地点:增城区南部水厂厂区位于新塘镇官道村,万田水库东南侧;取水泵房位于石滩镇岳埔村。1.1项目名称: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1.项目概况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理要求
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收尾、验收、整改、移交、结算、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监理工作完成为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1.5监理服务期限1.4项目总投资为257402.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6945.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5420.72万元,预备费为8815.4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5770.6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50.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64007.12万元,资本金比例为24.87%,由项目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融资解决。)。项目总建筑面积70648平方米,其中厂区建筑面积65968平方米,取水泵房建筑面积46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区内配水井及细格栅、吸水井及送水泵房、污泥调质池及脱水机房、加药间、变配电中心、分配电间、综合楼、中试车间、机修及仓库、门卫等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50万m³/d规模,设备按30万m³/d规模安装;新建混凝池及沉淀池、砂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清水池、排水池及排泥池、浓缩池等建(构)筑物,土建及设备安装按30万m³/d规模;泵站内包括取水泵房、配电房和管理用房、加药间等建筑,土建按55万m³/d规模,设备按33万m3/d规模安装;原水管管径2xDN1800双管布置,总长24千米;清水配水管网管径DN1200~DN1800,总长13.7千米。
(1)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1、建设工程监理一般规定:2.2监理人监理工作内容2.1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前期准备阶段(勘察设计报审、勘察设计监理等)、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及造价咨询(含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2.监理范围及内容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并报委托人审定。(2)参加设计交底,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委托人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并提交给委托人;(1)协助进行勘察设计报审相关工作;2、负责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监理人除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履行监理职责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2)监理人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督促承包人严格按进度计划实施,检查承包人填报的报表,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人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发现施工单位进度落后的,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期延误事件发生。(1)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装规程、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检查其实施情况;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及安全,发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立即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通知委托人。3、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审查承包人及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5)审查由承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的技术部门审批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协助审批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4)负责协调承包人进场前的现场准备和制定勘察清障方案,为承包人进场制定前期准备方案并组织实施。
①审核施工单位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7)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的规定,监理人在对本工程实施监理的时候,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6)对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按相关规定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处理,向委托人提交有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5)根据承包人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4)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基础工程中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和主体结构工程中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等,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3)对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等进行检查、检验,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③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存在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工资支付信息与实名制登记的用工信息严重不符、约定的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低于参照比例下限、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发生异常情况等,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如发现施工单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造成拖欠工人工资的,须立即上报委托人及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严肃处理。②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人考勤、工资结算和支付等管理台账。如工人工资支付账户内资金少于应付支付工人工资的,监理人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补足,确保工人工资按时足额支付。①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实名制及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如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执行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须立即向委托人及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报告。(8)根据《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8号)和《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的规定,监理人在对本工程实施监理的时候,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③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报告。②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委托人报告。
(3)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2)复核当期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委托人。(1)监理人应每日统计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4、监理人应严格按广州市、增城区有关施工现场余泥渣土排放、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市容卫生、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监理人必须对施工承包人的土石方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建筑垃圾运输合同进行备案和跟踪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予以制止。监理人还必须审查余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资质,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制止,并同时向委托人、建设主管部门、余泥渣土排放主管部门及城管部门一并报告。监理人对每台出泥运输车应当现场做好出泥登记和双方签名确认,以供城市管理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随时抽查。④审核确认工程完工及施工单位结清工人工资的情况,配合施工单位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撤销手续。
(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督促检查承包人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办理工程竣工档案备案手续。(2)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8、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收尾、验收、整改、移交、结算、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7、按监理规范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月工程实施概况,工程计量及支付情况,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情况,监理工作小结等。6、按区及委托人关于工程变更、签证管理的相关规定,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对工程变更、签证进行审核,并督促相关单位按经审定的变更、签证实施。
11、其他为完成本工程建设所需要的监理工作。10、在整个监理服务期内,定期组织、主持现场工程协调会议,负责协调各承包人的配合穿插施工安排。9、督促承包人在工程保修期内对工程进行保修,对委托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6)按委托人施工类合同结算编审要求及区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及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工程完工经验收通过后45天内督促承包人提交工程结算文件,并在收到承包人结算资料后十日内,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完成审核并提交委托人。(5)组织或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和产权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移交。(4)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材料按区及委托人有关规定进行归档整理后,移交委托人。
(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3.监理依据:
5.监理人员、设备要求:(2)符合本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4.监理的技术要求:(7)其他监理依据。(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2)设备要求:/。3)本表不作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审查依据,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相关人员的评审依据。2)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招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施工进度、施工作业面及专业需要,要求中标单位配备足够专业监理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近一个月(即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期限包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1)本项目拟投入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要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以上) | 不少于25 名 | 市政工程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2名。 工民建(建筑、土木)给排水、电气、强电、弱电测量、交通、机电安装造价、水利水电。 | 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职称证中的专业名称(含相近专业)为准; |
造价工程师 | 2名 | 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 ||
监理员 | 4名 | 监理员 人或以上,具备监理员证,要求专业对口(以岗位证或职称证或毕业证中的专业为准) | ||
安全员 | 3名 | 具备安全员证 | ||
总计 | 不少于35名 |
③造价控制目标:造价控制在采购人确认的工程投资总概算及预算内。②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①质量控制目标: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7.监理工作目标要求本工程监理文件包括监理管理文件、质量监理文件、安全监理文件、环保监理文件、费用与进度监理文件、合同事项管理文件,以及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等其他监理文件和影像资料,具体类别、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监理文件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8.其他要求:\。⑦建筑节能目标:\⑥信息管理目标:\⑤合同管理目标:\④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1.成果文件的组成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招标人要求三、成果文件要求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规程执行。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执行。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执行。
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1、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10、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8、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文件资料;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
18、监理工作总结。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16、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13、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
(2)电子版的要求::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文件(1)纸质版的要求::一式六份;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一式六份;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2.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
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无;(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四、委托人财产清单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3)其他要求。
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无;
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工程完工后监理人将委托人财产全数完好地退还给委托人。1.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监理人对委托人财产保存完好,避免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发生;(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7.其他资料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技术标准、规范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4.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无……3.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无2.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无1.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无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办公桌椅、文件柜等。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出行车辆等。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委托人的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按监理合同。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监理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准备。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报价书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
六、监理大纲五、资格审查资料四、广州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书三、投标保证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________%的投标下浮率报价,即人民币(大写)(¥万元)的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致: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七、其他资料
(6)监理大纲;(5)资格审查资料;(4)广州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书;(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7)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技术职称:注册证号: | ||
2 | 监理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合同要求 | ||
4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总报价(监理报价) | 监理报价(万元): | ||
6 | 投标下浮率 | 投标下浮率: % | ||
7 | 投标有效期 | /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投标报价如下: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参与投标。(三)投标报价书
项 目 名 称 | |
投标下浮率(填正数) | % |
投标总报价(保留2位小数) | 大写: ,小写: 万元 |
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三、投标保证金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属于建筑业行业;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企业具体情况如下:(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2、《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照本函格式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优惠政策。1、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的,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本公司满足招标文件中免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在投标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理解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我司的投标义务,本公司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本公司就参加(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二)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日期:投标人:(盖章)特此承诺。
(一)基本情况表五、资格审查资料说明: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日期:年月日四、广州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书
项 目 名 称 | |||
投 标 单 位(盖章) | 法 人 营 业执 照 证 号 | ||
广州市建设监理单位注册证书号 | 资 质 等 级及 证 书 号 | ||
监理总报价(万元) | 下浮率(%) | %(填正数) | |
监理服务期 | 监 理 质 量目 标 | ||
驻 场 机 构人 数(人) | 监理工程师人 数(人) | ||
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姓 名 | ||
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技术职称 | ||
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注册证号 | ||
需要建设单位提 供的配合条件 | |||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三)投标人声明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二)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及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六、监理大纲
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二)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注: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项说明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七、其他资料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2 | ||||
3 | ||||
4 | ||||
…… |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注: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项说明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用途 | 备注 |
格式自拟。
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穗增发改投核[202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出资与融资出资,出资比例为自有资本金24.87%,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融资解决,招标人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2.1.4项目总投资为257402.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6945.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5420.72万元,预备费为8815.4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5770.6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50.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64007.12万元,资本金比例为24.87%,由项目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融资解决。)。项目总建筑面积70648平方米,其中厂区建筑面积65968平方米,取水泵房建筑面积46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区内配水井及细格栅、吸水井及送水泵房、污泥调质池及脱水机房、加药间、变配电中心、分配电间、综合楼、中试车间、机修及仓库、门卫等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50万m³/d规模,设备按30万m³/d规模安装;新建混凝池及沉淀池、砂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清水池、排水池及排泥池、浓缩池等建(构)筑物,土建及设备安装按30万m³/d规模;泵站内包括取水泵房、配电房和管理用房、加药间等建筑,土建按55万m³/d规模,设备按33万m3/d规模安装;原水管管径2xDN1800双管布置,总长24千米;清水配水管网管径DN1200~DN1800,总长13.7千米。2.1.3项目规模:项目一期供水规模30万m3/d,部分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50万m³/d规模,设备按30万m³/d规模安装;取水泵房土建按55万m³/d规模,设备按33万m³/d规模安装。2.1.2建设地点:增城区南部水厂厂区位于新塘镇官道村,万田水库东南侧;取水泵房位于石滩镇岳埔村。2.1.1项目名称:增城区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收尾、验收、整改、移交、结算、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监理工作完成为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2.2.3监理服务期限2.2.2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前期准备阶段(勘察设计报审、勘察设计监理等)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及造价咨询(含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资格要求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665.22万元。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7投标人应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4.2.1投标登记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4.2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5.5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开标室。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5.3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开标室(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室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20-82622803联系人:陈工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招标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82622803联系人:陈工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电话:020-85272361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电话:020-82639502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日期:2022年月日附件一: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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