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cg09cb0533
预算金额562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待开标】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元):5628万元
采购最高限额(元):5628万元
项目编号:2022CG09CB0533
采购计划编号:城步财采计【2022】000075
采购人: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保证金缴纳所在户:

华融湘江银行邵阳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北塔支行

交通银行邵阳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宝中支行

内容

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城步财采计【2022】000075/交易中心项目编号:2022CG09CB0533

3、委托代理编号:HNFZ-2022-CB-006

4、采购项目预算:5628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8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4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

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

5628万元

5628万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2.1项目依据和目标: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湖南省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340 号)、《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第三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21〕163 号)和《关于规范全省农村客运改革(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以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转变城乡客运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经营主体整合、优化客运线网布局、完善枢纽场站体系、优化运营服务为重点,将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成“ 全省先进、 邵阳领先”的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形成以城带乡、统筹协调、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构建“ 群众得实惠、政府少负担、企业能发展”的城乡公交服务体系。

2.2、项目内容:

2.4.2项目内容:

中标人在城步苗族自治县组建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营公司(独立法人),实行公司化自主经营,政府监督,并负责《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文件中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所涉及的旧车回购、线路规划及运力投放、站场建设(城乡客运总站改造)、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安全保障等方面工作(城市公共交通除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以现状为准),并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负责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城乡客运运营、城乡客运(公交)线路的站场基础设施和营运车辆的经营、管理、维护、移交等工作。具体如下:

)旧车回购:

1、完全接受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的旧车回购方案。旧车回购按照“三补一奖一优先”的原则进行,对原有车辆的残值、剩余经营期、保险和定位系统服务费按规定进行补偿;对如期退出客运市场的车主给予配合安置奖,并优先聘用;

2、旧车回购工作由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经营主体公司作为回购主体按工作要求开展收购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旧车回购工作。旧车回购由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投入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国省补助资金600万元如国省补助资金超过旧车回购金额,剩余资金用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信息化建设等示范县创建相关项目如有缺口资金由经营主体公司负责。回购的车辆由经营主体公司提出处置方案,报城步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在一年的期限内处置完毕,所得收入全部用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相关项目,不得他用。

)线路规划及运力投放

依托换乘枢纽,坚持合理调控城乡道路客运资源的原则,构建“城乡公交为主体,镇村公交为补充”的两层次、一体化的客运网络体系,实现乡村全通(同时打造服务于旅游景点、产业节点的特色路线),规划创建期内打造“20+12”的城乡公交+镇村公交的城乡客运网络,计划投入65台车辆运营(经营主体公司需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车辆购置),其中新能源车辆58台,7座燃油车7台,以实现全建制村(居委会)客运班车全覆盖。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该项目所涉及的新购的新能源车实施购车补贴,县财政补贴资金5万元/台,按实核算

站场建设:

1、经营主体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城区现有具备改造的公交或客运枢纽站进行改造,形成城乡客运枢纽站,并配备物流中转站房,实现城乡线路与城市公交的高效换乘的同时拓展物流服务功能,建设邮政快递作业设施,合理增设仓储、分拣、泊车等功能由经营主体公司负责在创建期内建设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20个(其中总站新建充电设施14个,乡镇新建充电设施6个),站场内的充电桩一桩两枪。

2、由政府建设乡镇运输服务站( 西岩镇、长安营镇、桃林村、白毛坪 镇、汀坪乡运输服务站)和客运(公交)首末站(南山牧场、五团镇、茅坪镇 3 个首末站),并无偿给予经营主体公司使用8年。

信息监管平台建设:

经营主体公司必须投资建立完备的智能监管平台,包括基础数据资源中心、运营监管平台、公众服务子平台,搭建城乡客运一体化智能交通系统,建立统一指挥调度中心,实时监管客运车辆运营动态;投放的车辆必须具备智能化、网联化功能,能够实现实时监控。

(五)安全保障:由经营主体公司投资建立应急机制,包含应急物质储备、安全宣传资料印发等。

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

经营主体公司要积极配合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实施好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确保创建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运营及移交: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予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8年(从省交通运输厅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营主体公司在8年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本项目的经营权给政府。经营主体公司享有后期经营的优先权;

过渡阶段的运营:

经营主体公司在正式运营前,原有农村客运线路车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调度,确保合同前过渡阶段的运力保障和正常运营。经营主体公司到期移交后,须配合政府做好合同期后过渡阶段的运力保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方便。每个过渡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九)服务期限(经营期限):

8年,从省交通运输厅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②、申请人或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须具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4:30 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步县八角社区儒林世家售楼部斜对面旁株洲玻璃三楼)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

(1)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并携带登记备案资料前往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9),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2)登陆平台,点击进入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申报——投标企业,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保存,签章,完成企业信息入库。

3)在2022年9月15日9:00时至2022年9月22日17:00时,点击“项目信息——政府采购”找到投标项目,点击查看,进入项目页面点击右上角“购买标书”按钮,下载标书及相关资料。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3、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杨先生

2、电话:1397356687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西路25号

3)联系人:杨先生

4)邮 编:422500

5)电 话:13973566876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城步县八角社区儒林世家售楼部斜对面旁株洲玻璃三楼

3)联系人:曾先生

4)邮 编:422500

5)电 话:18230692872

6)电子邮箱:/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 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 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 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

注册资本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手机号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挂网稿)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pdf 采购需求(挂网稿)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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