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九峰山旅游区线上门票销售独家代理单位招标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一、项目编号:详见阳光平台系统编号
二、采购服务的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预算:
标项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01 | 九峰山旅游区线上门票销售独家代理单位招标 | 主要负责九峰山景区(包括网岙景区和瑞岩景区两大景区,以下简称九峰山景区)线上票独家代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线上售票总营收占比景区全年门票总营收比例不低于30%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9日 9:00至2024年09月1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下载采购文件的单位,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额度:15000元。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15时整。
(2)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3)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 09月19日14时00分。本项目采用CA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逾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补充事宜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2投标截止时,若投标人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人数量<3家,本次招标失败,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9.3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大碶街道
联系人:顾雪莲
联系方式:0574-86786235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数字科技园C座211室
联系人:马建能
电话:0574-86838378
电子邮件:1690664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