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江新区推进规模工业企业数倍增专项攻坚行动工作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27.8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推进规模工业企业数倍增专项攻坚行动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1053513933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姜丹 13787120739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5 16:35 - 2024-11-08 16:35
采购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1.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2.投标者应仔细按照采购需求进行核准后投标,确保响应所有采购需求。如遇不符合要求投标者,可按照价格从低到高顺位后延中标单位。
附件: 湖南湘江新区推进规模工业企业数倍增专项攻坚行动工作项目采购需求.pdf
响应附件要求:报价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2.供应商报价表(必须提供,此报价含税、含运输、安装费用);
3.服务案例证明文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响应采购需求的服务方案;
5.其他供应商资质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长沙市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杜鹃路1060号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601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推进规模工业企业数倍增专项攻坚行动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1053513933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姜丹 13787120739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5 16:35 - 2024-11-08 16:35
采购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湖南湘江新区推进规模工业企业数倍增专项攻坚行动工作项目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服务周期:一次性;项目期次:1期;服务类型:咨询服务;采购需求:(一)强化企业挖掘,深度跟踪培育。主动挖掘具有纳统潜力的企业,分类梳理建立“已达标”企业、“准四上”企业和“种子”企业培育库,动态监测企业经营规模情况,确保规上企业应统尽统。 (二)强化纾困帮扶,提供优质服务。现场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进一步夯实企业统计基层基础,精准梳理解决生产活动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强化数据审核,推进高效纳统。对照纳统申报明细清单,仔细核验企业上报材料,严把材料审核关和数据质量关,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效提升入库审批通过率。 (四)强化培训指导。加强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扶持政策宣传,向企业介绍统计入规纳统的意义。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保障新增报表单位数据填报质量。 (五)走访优化服务。针对企业重点关注问题和迫切需求,组织行业专家、服务机构上门为工业企业进行一对一走访,根据工业企业实际情况,具体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和思路。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278780.00 | - |
买家留言:1.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2.投标者应仔细按照采购需求进行核准后投标,确保响应所有采购需求。如遇不符合要求投标者,可按照价格从低到高顺位后延中标单位。
附件: 湖南湘江新区推进规模工业企业数倍增专项攻坚行动工作项目采购需求.pdf
响应附件要求:报价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2.供应商报价表(必须提供,此报价含税、含运输、安装费用);
3.服务案例证明文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响应采购需求的服务方案;
5.其他供应商资质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长沙市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杜鹃路1060号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601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竞价公司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需在收到甲方有相关问题反馈后,需及时响应甲方要求; (3)竞价公司需是具有企业线上服务程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企业(需要提交证明资料); (4)为保证项目正常实施,需提供不少于10人的常驻长沙的实施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团队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培训讲师高级职称20人以上; (6)有承办区县级以上的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主办的培训案例10场以上(需要提交证明资料)。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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